領地及建築:兵力況,正常領地,兵民比例10:1爲正常,最高不得超過10:2,一旦超過會影響領地發展。
小村—中村—大村—小鎮—中鎮—大鎮—小城、縣城—中城、郡城—大城、州城—巨城、都城、皇城
小村:最多容納100人,400米,初級步兵營1座
中村:最多容納500人,800米,初級步兵、弓兵營各1座
大村:最多容納1000人,1200米,初級步、弓、騎兵營各1座
小鎮:最多容納5000人,1600米,初級各1座、中級步營1
中鎮:最多容納10000人,2000米,初級各1、中級步弓各1
大鎮:最多容納20000人,2500米,初級各1、中級各1
小城(縣城):最多容納5萬人,3000米,中級9,比例自由分配,可建特殊兵營2座。
中城(郡城):最多容納10萬人,3500米,中級12,比例自由分配,可建特殊兵營4座。
大城(州城):最多容納20萬人,4000米,高級15,比例自由分配,可建特殊兵營6座。
巨城:50-100萬人,5000米(長安、及各州城達到人口規模)高級18,比例自由分配,可建特殊兵營8座。
建築:分爲初級、中級、高級、特級。生活類特級以下不需要圖紙,生活特級和其他兩類要有圖紙纔可以建。
生活類:行政館、民居、食堂、倉庫、伐木場、採石場、農田、鐵匠屋、木匠屋、裁屋、市場(有商鋪和攤位)、酒館、客棧、茶館、醫館、藥圃、碼頭、船塢、錢莊、廁所、青樓、學堂、商店、驛站、馬棚、牛棚、羊圈、豬圈、圈。
文化建築:祠堂、私塾、城隍廟、土地廟、戲樓、棋院、山川壇、社稷壇、歷壇、青樓、鐘鼓樓、文廟、武廟、書院
軍事類:圍牆大門、步兵營、弓兵營、騎兵營、水軍營、校場、軍營、裝備中心、武館、軍用船塢、哨塔、箭塔、軍陣(小、中、大、城塞、關隘)
特殊類:難民營、觀星臺、道觀、衙門、招賢館、。
資源:
基礎資源:石、木、錢、糧。其他資源:銅、鐵、金、銀礦,資源等等。
1金=10銀=10000銅=10貫
1萬貫=1000金
1石=2木=2糧=10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