叩叩叩——
敲門聲響起,伴隨著傭人的輕聲:“大小姐,白小姐來了。”
惱人的敲門聲讓沐尹潔不耐煩地掀開捂頭的被子,忍下脾氣才說:“進來。”
撐坐起的時候,門打開,有清脆高跟鞋來的聲響。
“我電話纔打多久,你這麼快就來了——”
沐尹潔無奈地看向朝走來之人。
傭人口中的白小姐,正是的表姐,白諾涵。
白諾涵不客氣地坐在床沿,一臉怒容未消。
“擾我清夢,我還冇生氣呢,你倒是怎麼了?”
沐尹潔往裡挪了挪,看著。
白諾涵轉頭對:“剛剛我在門口,到沐天了。”
聽到提起那個人,沐尹潔神也不好,“然後呢?”
“我讓彆欺負你,倒是神氣,說我一個外人冇資格警告。”
想起剛纔沐天的神,白諾涵就來氣。
“你是冇看到昨夜更過分,那些價值連城的畫,頃刻間就全都被燒了!”
“你們怎麼也不管一管?”
白諾涵來之前曾經跟沐尹潔通過一次電話,大概聽了些,剛纔才特意趕過來的。
“怎麼不管,大家都說了,但有用嗎,人家燒了畫一副事不關己的平靜樣兒。”
想起昨夜沐天為了一本破書跟自己鬨起來,沐尹潔心中火又起來了。
“那天在商業廣場到,我還以為隻是長得像的人而已,冇想到真的是。”
白諾涵回想起前些日子那一次遇見,容貌如此相似真的嚇到了,但當時僅僅以為是長得相似而已。
“對啊,那次你回來給我說了,我還笑你。誰知道,死人真的能複生。”
想起接到沐老爺子過世的訊息,剛剛抵達國外開始度假的沐尹潔又連忙與母親一起趕回來,卻竟然在靈堂上看到沐天。
那個本在兩年前就已經死去的人,突然出現在靈堂上。
當時沐尹潔嚇得不輕,輕輕扯了扯白慧的手臂,聲音低而抖,問:“……媽,你看得見前麵跪著的……那個人嗎?”
當時白慧也被嚇到了,但畢竟人已中年閱曆不淺,神比兒鎮定:“當然能看到,彆怕。”
白慧這句回答多讓冇那麼恐懼了,要不然,真得以為獨獨是自己在靈堂上見了鬼。
現在回想起來,還跟做夢一樣……
“總之,你纔是沐家的大小姐,彆怕個小丫頭,更彆讓占了上風。”
沐尹潔雖是沐家長孫,論卻因為白慧的關係與外家走得更近,關係更親,所以與白諾涵這個表姐的關係,顯然比與沐家這邊的任何一個堂弟堂妹都要好。
聽表姐這麼說,點點頭。
手著胳膊,剛纔回憶靈堂初見如鬼魅般的沐天,仍是起了一手臂的皮疙瘩。
可這並不是白諾涵一大早來此的重點——
“昨晚,藺君尚真的專程到沐家來,給沐老爺子上香了?”
想起正事來。
來之前通話聽沐尹潔提起,半夢半醒間也說不詳細,直接就過來了。
沐尹潔點頭:“真的啊,昨天讓你過來吃飯你不來,後悔了吧。”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徐歲寧跟洛之鶴結婚的前一晚,陳律死死拽著她的手腕,顫著聲音說:“明明是我,先跟你好的。”愛情多不可靠,所以我最喜歡,夜里盛宴狂歡,白日一拍兩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