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章節的章節-寫在完結之後
我開始厭倦現在的這種生活。沒有任何預兆,也沒有和任何人說起過,就連我自己事先也沒有做什麼準備。我背上一個包,打算出去走走。
這個包是我大學時買的。裡面裝著一大瓶水,幾個路邊買的面包以及以及幾火腸。最後還有一個像板磚一樣大的兩萬五千毫安的充電寶。這就是我出門時帶的所有東西。
我穿著一雙籃球鞋站在門口,想了想,又折回去換了一雙輕便一點的平底鞋。因為我接下來要走的不是平路。
換完平底鞋我回到臺,在落地鏡面前重新審視了一遍自己,然後出門。
沒有方向。我的潛意識驅我的雙,哪裡偏僻我就往哪裡走。
我帶上耳機把音量調到最大,開始放空自己。我知道把音量調到最大是不對的,因為耳機裡過大的聲音會阻礙大腦接收外界的聲音。而外界的聲音往往包含著大量的信息,比如危險。所以在認識胖子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他都不讓我戴耳機。直到我漸漸養了習慣。
所謂的放空自己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那種什麼也不想。經過了這麼多的事以後我明白人是沒有辦法控制自己不去想一件事的。如果你打算忘掉一件事,事實上那只會讓你在腦海裡重新回顧一遍那件事。所以我本就沒打算忘掉所有的事。
耳機裡的音樂被來電的鈴聲打斷。我回過神來,掏出手機。是胖子。
我又把手機放回子口袋,只不過沒有掛斷他的電話。鈴聲在耳機裡響了三十秒之後停止,音樂重新占領高地。
走了快五個小時,我不知道自己來到了什麼地方。抬頭看了看,是一片連綿的山脈,有一條兩米多寬的水泥小路向森林深。
我勾下頭,繼續往裡走。走了沒幾步,耳機裡又傳來來電的鈴聲。我賭五錢是胖子打來的。我心裡說道。可我沒有把手機拿出來。我害怕這個電話不是他打來的。我已經經不起失敗了。
鈴聲響了三十秒再次停止。不知怎麼的我忽然想起和濤。大學時候他睡在我對面鋪。很憾,他並不是睡在我上鋪的兄弟。因為我們學校都是上床下桌的結構。我們寢室有四個人,他的神經脆弱程度僅次於我。以至於每晚我倆都會被另外兩個打呼嚕的室友吵醒。
和濤會彈吉他。就像我認為雲南人都應該姓段一樣,雲南人應該都會彈吉他而且還應該都會唱民謠。而事實上和濤真的會彈吉他。大學那會我躺在床上抱著電腦寫東西的時候他都會坐在他床鋪下面彈吉他。彈得最多的是《玫瑰》、《董小姐》、《夜空中最亮的星》還有《平凡之路》。當然了還有一些是我沒聽過的,我不知道那些歌名。
曾經有很長一段時間我對吉他了興趣,在網上買了一把吉他想要跟著他一起學。可結果卻是在畢業的時候我也沒把兩只老虎的調給彈出來。
想到大學,記憶力各種碎片猶如洪水般襲來。大學的時候我種過一棵火龍果,雖然室友們都認為那只是一被剃了的仙人掌主幹;大學時一個蒙古的室友曾在開學後的將近三個月的時間裡沒去上課也沒在寢室睡過覺;大學裡曾經為了一次拔河比賽我們班和新疆班的同學打了起來,而在那一次我作為勸架者還被臉上還被打了一拳。
等等。
我看到路邊有一塊山石,走過去坐了下來。我看到路邊有幾棵公英,還有幾朵指甲蓋這麼大的很像花的野花。
我從石頭上跳下來,掏出手機解鎖。我很明智的沒有去看未接來電那一欄而是直接跳過。
我走道公英面前蹲下,打開手機上的拍照功能,半跪在地上湊近了去拍。
不記得是從哪一道門開始的了,我開始習慣去關注一些很小的東西。
我剛拍完那些像花的小野花,手機突然震。
是胖子。
我以為所有的事都已經完結了。我以為所有的事在昨天晚上,至在今天天亮之前就已經完結了。
我不願意再去面對未來。有些事不是不明白,而是當你想得太明白之後就會明白生活已經沒有了意義。
我盯著手機看了快二十秒,直到我覺快到三十秒強行掛機的時間的時候,我終於還是按住屏幕往右邊了一下。
我以為會聽到胖子抱歉的聲音。因為我已經預料到憑胖子一個人是不可能掃完餘下的那些事。更何況還只是一晚上的時間。
出乎意料的是,電話那頭傳過來的不是胖子的聲音。是蘭。
說實話到現在為止我都不知道蘭的全名什麼。我只能從手裡那把雕刻有一上弦月的奇怪的刀上找線索。因為我覺得那把刀應該就是的銘牌。不過我現在已經沒有力也沒有興趣再去研究或者思考任何的事了。
電話裡蘭的語氣還是一如既往的平淡如水,這讓我許久沒有上升的再次上升了幾秒鐘,旋即恢複正常。
電話裡蘭只是問我去了哪裡。我抬起頭看了看周圍,說我也不知道。胖子好像在旁邊聽著,聽到我說我也不知道的時候就開始大,問我是不是發現了一個了不得的大油鬥,想要自己一個人獨吞。我笑罵了一聲去你媽的。接著我就聽到蘭在旁邊說了一句曾經跟我說過的話:
“這麼瞎也來倒鬥,站在原地別,我去找你。”
我掛掉電話重新爬到那塊石頭坐著。胖子說過,如果真要走的話是不會跟我說再見的。我只要在這裡坐著,就一定能找到我。
我在石頭上坐了不到一個小時。等太已經慢慢從天邊升到我的頭頂的時候,胖子和蘭出現在了我的面前。
我不知道他們是怎麼找到我的。這麼多年來我已經學會不去問為什麼,也不會讓別人來告訴我為什麼了。
蘭還是一如既往的穿著那套白的服,黑刀依舊掛在腰間。和那一襲白形鮮明的對比。而胖子,他的穿風格也還是沒有變。只不過現在他的背上多了一個大大的登山包。
他們走到我面前的時候,我從石頭上跳了下來,想上去抱一下眼前這兩個已經很久沒有見到面了的人。可還沒等我張開雙臂,胖子就手打住了我。
“得,別矯了。胖爺我剛發現這山裡有一個鬥,這個鬥可能是關於你們黃韋吳三家之中的黃家的。”
(作品相關裡說一下接下來的更新規律。非常非常重要的決定)(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