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語 藍繆文 閃婚試 (今日文已更)
頂著二十五歲“高齡”,景燦開始人生漫長的相親生涯,
厭倦了陌生浮誇的臉,
卻又不想母親失
大街上,拉過一個男人,有些囂張問道:
跟姐結婚,敢不?
爲了家庭和諧,共赴小康,景燦和龍景騰共同制定夫妻守則如下:
第一、夫妻財產各自保管,每個月房租、水電、燃氣等費用均攤;
第二、在家的時候回各自的房間,互不打擾,不許帶朋友回來,尤其在家開party之類;
第三、止窺探對方私生活;
第四、如需對方配合,在不是很過分的要求下,可以儘量配合,例如回家看雙方父母,人前演戲扮恩;
第五、結婚滿一年之後,可以離婚。
男人大手一揮:第六、未盡事宜,以後再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