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櫻花文學 都市爽文 瘋了吧,你管這叫實習律師 262章 老王心里苦,只是預審?

《瘋了吧,你管這叫實習律師》 262章 老王心里苦,只是預審?

 早8點半。

 東方都市法院。

 陳法整理了一下儀容,走出了自己的辦公室。

 門外,他的書記員黎青花早就等候多時。

 “陳法,您讓我收拾的法袍!”

 后者將一件熨燙過的嶄新法袍遞了過來,陳法當即接過。

 “時間正好,還有30分鐘就要開庭了吧?”

 “是的!”

 黎青花盡忠盡責,匯報著時間。

 陳法點了點頭,原本嚴肅的臉上,卻浮現出一抹笑容。。

 因為今天……他沒有案子要審!

 陳法笑著,敲響了隔壁辦公室的門。

 “老王啊,法袍我讓青花給你洗燙好了,還有30分鐘就要開庭了,你趕的啊!”

 隔壁辦公室的門打開,法老王頂著一圈熊貓眼,步伐艱難的走了出來。

 他從同事老陳的手中接過法袍,一邊穿還一邊嘆氣:“唉,這案子怎麼就分到了我的頭上呢,太tm讓人頭疼了!”

 陳法聽后,忍不住點了點頭:“可不是嘛,這案子本就是陳年老案子,我們做法的都知道,老案子最難審,因為很多證據都過了時效,證人的證詞也容易出現問題。”

 老王又接著嘆氣:“最關鍵的啊,還是這一次法庭上的對手,他們才是真的難搞哦~”

 “地檢總部的王牌肖百合,還有金城律所的那小子,聽說那小子還當了什麼王牌律師,真滴牛啊,實習期就能當王牌,東方都律師圈的頭一遭吧?”

 老王和老陳對視一眼,二人從服口袋里隨便一翻,就拿出了一張名片。

 名片上赫然印著兩個大字,張偉!

 這小子倒是夠勤快,剛當上王牌律師,恨不得全天下都知道這件事,居然真在法院里塞了一圈名片。

 顯擺!

Advertisement

 這就是赤的顯擺!

 改天這小子要是去地檢總部談判,是不是也要在人家地檢辦公室塞一圈名片?

 “老王,別在意,不就是兩個小年輕嘛,我相信你震得住他們!”

 陳法說著,拍了拍老王肩膀,以示鼓勵。

 王法白了老同事一眼,“你可拉倒吧,本來這案子是分到你頭上的!”

 “誰讓我的書記員有個好閨呢,上頭為了避嫌,連這一點風險都不想冒,只能讓給你咯!”

 陳法看了黎青花一眼,老臉上浮現出一抹慶幸。

 得虧黎青花的兒是辯方律師朋友,法院考慮到可能的“間接影響”,居然真就換了一個法

 “還有那老李也是,閨學了刑法,不去地檢署上班,非要當啥刑辯律師,關鍵他閨還正好在金城,和那小子還是同事!”

 老王接著又開炮了另一個老同事,淡定哥老李。

 老李的兒正是李月琴,而李月琴和張偉,可是一個辦公室的。

 法院為了避嫌,自然也不可能讓李法出馬。

 市法院老資歷的刑事庭法有三位,正是老陳、老王和老李。

 這案子影響很大,刑事庭雖然也有一些年輕法,但考慮到他們都震不住場,就只能讓有出庭資格并且和控辯雙方都沒有關系的老王出馬了。

 至此,倒霉蛋老王為了張偉和肖百合鋒的主審法

 “哎,也不知道今天的預審會怎麼樣,希沒有吧!”

 “如果今天的預審都要金鼓喧天,指不定接下來的庭審要鬧到什麼程度呢,難道要我們看孫猴子大鬧天宮?”

 老王說著,看向了法庭方向。

 ……

 同一時間。

 準備室

 “說來也奇怪,以前我到東方都,總有人能把我的行蹤暴出去,所以每次我下榻的酒店,都會被記者們給圍堵起來。”

Advertisement

 “但是唯獨這一次,我居然沒有被那幫狗仔記者給逮到,甚至我這幾天晚上,難得的睡了一個好覺,這是以前從來沒有過的事!”

 楊川方回想著這幾天的經歷,頗有些意外,但也十分的高興。

 難道時間真的會沖淡一切,東方都的人都不記得他了。

 “其實吧,這都是我朋友的功勞……對了,我那位朋友讓我問你要一個簽名……”

 張偉說著,將一本書遞到了楊川方面前。

 書的封面上,赫然是《海邊的酒店》。

 程麗莎不僅將這件案子變了連續劇,甚至還出了相關書籍,同樣是大熱作品。

 可以說,只要是能用這案子換取名利的地方,都沒有放過。

 程麗莎在十年前,從這件案子上榨取了幾乎所有的利益。

 楊川方看到書的封面,稍微猶豫了一下,但還是大方的在扉頁上留下了自己的簽名。

 “張律師,你的朋友應該是個的吧?”

 “你咋猜出來的?”

 “因為看這劇的,幾乎都是人。就比方說你,看過這部劇嗎?”

 “你這麼一說,好像還真是……”

 張偉回憶了一下,自己就沒有停過這部劇。

 老鐵也是。

 反倒是辦公室的三個人,鐵翠蘭、李月琴和林雨萌,全都看過。

 鐵翠蘭和林雨萌是自己看的,李月琴則是和媽一起看的。

 聽到張偉的回答,楊川方角泛起一

 你能想象,以前他出門在外時,走到哪都被一群婦圍追堵截,甚至指著鼻子罵的場景嗎?

 你想象不到,那太恐怖了。

 “放心吧,楊,這一次我會全力以赴的,務必會讓這件事畫上一個完的句號!”

 “那就借你吉言了,張律師!”楊川方鄭重點了點頭,聊表謝意。

Advertisement

 “走吧,預審時間要到了!”

 看了看時間后,張偉二人自然是不耽擱,直接走出準備室。

 法庭現場。

 隨著張偉和楊川方走進現場,整個法庭都陷了沉寂之中。

 “那就是當年的兇手啊,看著確實帥的!”

 “廢話,當年那楊川方就是東方都赫赫有名的公子哥,他爹楊長青是酒店業巨頭,長青大酒店又是咱東方都第一家星級酒店,他不僅長得帥,家里還有錢呢。”

 “可惜了啊,這樣的家世,卻教出來這麼個玩意,那姑娘才多大,還是大學生呢,簡直是喪心病狂!”

 “是啊,我要是家里這麼有錢,我肯定老老實實的,娶個好老婆,外面再包三四五六個人,反正我肯定會對我老婆好!”

 “你可拉到吧,還擱這兒白日做夢,老老實實寫你的報道去,可包三四五六個人,咱們這種現場記者,天天出來跑,談個都難,哪來的老婆!”

 “扎心了,鐵子!”

 聽證席后排,議論紛紛。

 而在聽證席前排,張偉的小伙伴們都已經就位。

 “加油!”

 老鐵給了他一個鼓勵的眼神。

 “加油啊,師傅~”

 “加油張偉!”

 小徒弟和小李,則是充當著啦啦隊,負責給張偉喊666。

 張偉帶著當事人走進法庭,最后來到了辯方席。

 同時他朝控方席看去,就見肖百合和譚瑩瑩二人,也正好過來。

 譚瑩瑩到張偉的視線,嚇得一哆嗦,腦袋瓜都了回去,像只小倉鼠。

 反倒是肖百合,同樣回敬了張偉一眼,并且是惡狠狠的瞪了過來。

 張偉倒也不慣著對方,同樣“惡狠狠”的瞪了回去。

 一時間,二人就在法庭上眼神鋒了起來,空氣中約有電弧激,火星四濺。

Advertisement

 就連空氣,都逐漸焦灼起來。

 所幸,法庭大門再次打開,一位重量級人的出場,打破了二人的鋒。

 “程麗莎來了!”

 “這不是廢話當年能有那麼大的關注度,這人可是出了不力!”

 “要不是在暗中推波助瀾,并且后期變現流量,能有現在的名?”

 “可惡啊,當初我怎麼就沒有發現這案子的潛力呢,名聲全都被這人賺了去。”

 程麗莎的出現,瞬間引了聽證席上,無數記者同行的議論。

 “不過啊,這人最近也惹了事,黑料都被人掛在全網頭條上了。”

 “是啊,我也沒想到,這人的臉是整的,名字也是后來改的,真名還那麼的……接地氣。”

 “名字倒還好,畢竟取名字的是爹媽,后期改一個就行了,但整容這件事……還有啊,你們看后續的黑料了沒有,聽說還了不呢?”

 “我也看了,這人不會真的喜歡人吧,我聽說每年都要換兩三個助理呢,還都是專業畢業的大學生,長得都還標志的?”

 “咳,你說的是這個啊,我看的黑料是這個人當了某個大佬的婦,不然怎麼解釋能一帆風順上位呢?”

 “這倒也是,只是十年,就從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記者,當上了咱們東方都圈的一姐,這背后要是沒人,那還真不太可能。”

 程麗莎走過聽證席,聽到耳邊傳來的議論聲,眉頭那是皺得沉。

 走到第一排,就有兩人自覺離開座位,將位置讓了出來。

 這是程麗莎安排的,要盯著這案子,自然不會沒座位。

 后一排上,胡耀德也湊了上來。

 “程士!”

 “胡律師,等會替我警告一下后排那些人,讓他們都給我放干凈點!”

 “明白,我會用黑足的人脈,警告一下他們的!”

 二人低聲談了一下,隨后注意力就都集中到了法庭上。

 庭上。

 張偉和肖百合因為程麗莎的出現,終于不再鋒了。

 并且時間已經快過去30分鐘,法場了。

 控辯雙方各自收拾,整理文件。

 “起立!”

 隨著庭衛宣布,倒霉催的老王法,終于場。

 他雖然披著嶄新的法袍,臉上卻沒有了往日的從容。

 哪怕是坐上審判席,里頭依舊在碎碎念。

 “不過是個預審,不過是個預審……”

 全場的目,全都集中于審判席上。

 “咳咳,現在本庭宣布,因為最新證據的更新,十年前的文小蕓失蹤案,現在開庭重審!”

 老王說著,目掃向下方聽證席。

 好家伙!

 一眼看過去,滿滿的都是人。

 “控方,由你們先開始!”

 “好的,法閣下!”

 肖百合起,冷聲道:“據最新目擊證人的證詞,當年文小蕓離開生日派對現場后,目擊證人看到了嫌疑人也就是本案被告的楊川方出現,并且二人結伴離開。”

 “所以控方有理由懷疑,楊川方就是文小蕓失蹤時,最后接的人,而這樣的人有很大嫌疑,甚至控方認定,文小蕓失蹤就是出自楊川方之手!”

 此言一出,全場目看向了辯方席。

 張偉鎮定自若,楊川方雖然一開始驚訝了片刻,但臉也很快恢復正常。

 顯然,二人都是抗能力極強的人。

 說白了張偉和楊川方的臉皮都足夠厚,不會到旁人視線的影響。

 “所以控方的目的是?”老王再次發問。

 肖百合直視審判席,一字一句鄭重道:“法閣下,控方重啟調查,開庭重審本案,是為了還害者家屬一個公道,也是為了還當年關注過本案的民眾一個答案!”

 “本庭明白了!”

 老王也同樣鄭重點頭,但心里頭直打鼓。

 理由還是你們找的好啊,搬出害者家屬來不算,還搬出整個東方都的人來。

 當年這案子,幾乎可以說是鬧的滿城風云,他老王也在法院吃過瓜呢。

 可惜那時候主審法不是他,而是……

 “咳咳,既然控方都這麼說了,辯方的意見呢?”

 老王又看向張偉。

 “王法,我方申明,我的當事人楊先生是無辜的,他和文小蕓的失蹤沒有任何干系。”

 “理由?”

 “那天他喝醉了,回到房間后就睡了,就沒有和文小蕓接,他直到第二天才在自家酒店的房間里醒來,所以我當事人就沒有作案時間!”

猜你喜歡

分享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複製鏈接

問題反饋

反饋類型
正在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