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裝直男真的太可了,人攻撒也好可(≧∇≦)/好看,推推~~
有一種人,就像D品。沾了一口,此生難戒。父母離異,我不過是個剛發育完的高中生
十八歲的少年被養在無人探訪的別墅裡,皮膚白皙得彷彿瓷娃娃,如同美麗脆弱的菟絲花,站在門邊翹首以盼—— 許寧的到來。 誰都認為宋醉離開許寧活不了,包括許寧自己也是這麼以為的。 許寧白月光回國了,分手那天少年不哭不鬧,他難得關心一句:“你平時在幹什麼?” 誰知少年慢吞吞開口:“雅思上八分,托福一百二以及收到世界名校通知書而已,你該不會真以為我天天站在門邊等你吧?” 許寧:? ? ? ! * 分手後宋醉踏踏實實上學兼職,有天收留了個清貧男人,不知為什麼對方身上有種莫名的熟悉感。 少年認真想過好兩個人的日子,準備在學校旁邊買棟便宜的小房子,後院種上滿地的小玫瑰。 直到有一天—— 他們在學校碰上許寧,他挑起眉還沒來得及說話,許寧對著他身邊的清雋男人畢恭畢敬叫了句:“小叔好。” * 想看宋醉笑話的人怎麼也沒想到,那位有權有勢的大人物甘願每天在菜市場買菜搭公交,不動聲色向狐狸崽崽遞出高枝。
“我喜歡他的名字。我喜我生,獨丁斯時。 ”高中同學結婚,那天在朋友家里辦同學聚會。不知怎的,聊起學生時代做過的又傻又浪漫,又不為人知的事。輪到夏漓,她說,“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濟私,在廣播台給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歡的歌手。”有人問“他”是誰,夏漓笑笑不肯說。 中途她去洗手間,與旁邊房間裡走出來的一人迎面撞上。是晏斯時。晏斯時低頭看她,目光極深,“原來是你。”從楚城到南城,從南城到北城,從北城到洛杉磯。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晝夜,一萬公里。不過你不必知道,因為我就要忘記你了。畢業六年還是會夢見他。那時候最討厭地理,但是當了兩年的地理課代表。因為去文科組辦公室會經過他的教室。抱著一摞書,心裡又沉又輕盈,像怀揣一個巨大的秘密。後來穿梭在辦公園區的灰色的寫字樓間,時常想起往事。我不會再有那樣純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歲,在那個少年到來的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