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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裁的前妻》 第六十二章

當晚,雪歌無異議的讓四人留了下來,沒有去打擾張伯和張媽,雪歌到二樓,找了幾條毯子下來,讓他們在沙發上將就一晚,屋裡沒有太多的房間,拓拔殘,睡在育嬰室的那張小牀裡,一進房,他的臉,立刻了下來。

“我爲什麼要睡這裡?”。

爲什麼?

雪歌微微聳肩,“如果你不想睡這裡,也可以,只不過,客廳的沙發也不足以容下你的”。躺平是相當困難的一件事,當然,如果他們要睡地上的話,也沒有異議,只要明天不要在面前嚷著腰痠背痛就好。

“你、讓、我、去、睡、客、廳——”,一字一字是咬出來的,可見拓拔殘有多惱怒這樣的安排。

雪歌失笑,似乎做了什麼十惡不赦的事兒了呢,雖然——並不認爲自己有那個能力去做。

“那好吧——”,雪歌看了看靜坐在那邊的三個人,都是高大健碩的大男人,窩一晚上,也確實夠委屈他們的,“我過去跟爸媽商量一下,看看那邊有沒有空房間讓你們睡”。客房是一定有的,不過——沒有四個那麼多就是了。

夜已深,並不認爲現在去整理房間讓他們休息是一個好主意。

“我睡你房裡,他們就睡在客廳”。又是獨斷獨行的語氣,抱著小安理,進了雪歌的臥室,看著他的背影,除了無奈之外,雪歌不知道自己還可以有什麼樣的反應。氣?惱?不,那些早就已經有過了。

“你們三個,今天晚上要委屈一下了,要是睡不著,可以看看電視,明天回去之後,你們再好好補眠吧”。不認爲一個晚上沒有睡好,對他們會有多大的影響。

黑道——做的可都是黑暗的事兒,大多勾當可都是到了晚上纔出,晚上不睡,對他們而言是再正常不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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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迷天盟早已轉型。

想,他們應該還能適應。

“沒問題的”。佟笑禮無所謂的搖搖手,不要說一個晚上不睡,就是二三個晚上不睡,他們都不會皺一下眉頭,“你去睡吧,別管我們了,我們會自己照顧自己的”。

雪歌頷首,“要是想吃什麼的話,冰箱裡自己找找看——”,平時都有存貨,不過,因爲已經沒有開火,所以能吃的也不算多,每天張媽都會放些東西進去。

“知道了,去吧”。

雪歌笑著點頭之後,進了臥室——當然,並不是進去與拓拔殘一同睡,事實上,他們已經沒有任何關係,也不認爲自己還需要充當拓拔殘的牀伴。

安理還小,一個多月大的孩子需要大人的照顧。依照拓拔殘的小心亦亦,不認爲,他能照顧的了小孩子。

幸好,育嬰室的小牀,還能勉強可以睡下。

進了臥室,拓拔殘已經坐於牀邊,雙眼不離懷裡的小安理,他——又睡著了。拓拔殘很納悶,一個小娃兒到底有多能睡,大半天裡,他大概就醒來一個多小時而已,其餘時間都在睡,難道——在孃胎裡還沒有睡夠嗎?

“孩子給我吧,半夜他會——”,雪歌想從拓拔殘手裡接過小安理,他卻理會都不曾。“那就等他了再說”。

總之,他就是不打算放手就是了。

“他會吵到你的”。雪歌儘量委婉的說,跟這個男人通,最好是客氣一些,否則,這個男人又該抓狂了。

“沒關係——”。

“好吧——”,雪歌也不想再跟他繼續拖下去,他的態度讓明白就是站在這裡跟他討價還價一個晚上,也不會有一個讓滿意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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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計——

就讓他們父子好好相一晚吧。人類的關係是奇怪的,特別是緣關係,無法否認這一點,也無法否認,從拓拔殘的態度來看,他是喜歡小安理的,喜歡到捨不得放開手。

這不在的預料之中,一個男人,會上一個人,然後,上這個人爲他生的每一個孩子。

——並非拓拔殘的人,生下的孩子,只不過是剛好擁有他的骨罷了,他可以讓鍾紫若爲他生下更多的孩子。

他的喜歡,出乎的意料,這,並非是一件好事。

可以尊重孩子的選擇,事實上,心裡早就明瞭,從小到大,跟隨母親長的孩子,是不可能會選擇父親那一邊的。

因爲,那對孩子而言太過陌生。

“我就在隔壁的育嬰室,要是他醒了哭鬧,到育嬰室找我就好”。

擡眸,黑眸閃亮,直凝著

“你不睡這裡?”。這個人可是急與他離關係。

“本來我是要睡這裡的,不過——”既然他堅持要睡,也就禮讓一下,“小安理睡著的時候很乖,只要不到他,到他,他只會在的時候醒來”。而且,每次喂得飽飽之後,纔會想要噓噓。

小安理,無凝是所有父母都想要的孩子,乖巧的讓人心疼。

言罷,也不待拓拔殘有任何的反應,雪歌出了門,再與客廳中的三人招呼過後,進育嬰室休息。

今天發生的事太突然,突然的讓的頭,至今還做痛。

不會離開花其鎮,在這裡的生活,很平靜,也很快樂,對而言,生活這樣,也就夠了,然而,拓拔殘比預料之中更早的找上門。

他,霸道的不容人去拒絕,就算不跟他回去,以後的日子想來也不會太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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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鄉間的清晨,總是讓人神抖擻,準時六點半,雪歌睜開了眼,從窗外滲進的清新空氣,讓用力的吸上一口。

每天這個時候,會慶幸,自己選擇了花其鎮,而非大於市,不,那本就不住,只要是在大都市裡,也無法安靜的過著大半年而不被拓拔殘的人找到,他的勢力大到什麼程度,清楚的很。

花其鎮的鎮民極其護短,只人是花其鎮的一份子,就連鎮長大人,也將你護得妥妥當當。如果不想被別人找到,那人,一時半會肯定是一點眉目都沒有。

懷裡躺著的是睡得香香的小安理,不過,他也快醒過來了,每天早上,比晚醒五分鐘,真是很好的習慣不是嗎?

昨天夜裡,迷迷糊糊,拓拔殘抱著小安理過來,將小傢伙喂得飽飽,母子兩人就躺下繼續睡了,至於拓拔殘,他是什麼時候離開的,都不曾注意到。

嚶嚶一聲,小傢伙醒來了,可的小手,更加握了雪歌的手指,的脣兒微微嚅,一雙漂亮的眼兒,緩緩睜開,直直的看著雪歌——

雪歌失笑,疼寵的在小安理的小臉上印下一個吻。

“小傢伙,早上好啊!”。

小傢伙不懂說話,只會嗯嗯兩句代替,雪歌臉上的笑,更濃了,想來,往後人生,必定與的前半生不同。

擁有無心家人的父親,與一味依順父親的母親,這個人,似乎了無關要的路人,那樣的生活,無怪乎自己的會變得淡薄,就連看父親的眼,亦是如同看著外人一般。

現在——

有了自己的孩子,一心一意,便放在了孩子的上,不會如父一般,亦不會如母一般,安理,會活得心安理德,會過得開開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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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這一生,都不會離開花其鎮。

六點五十分,將自己和孩子都穿戴整齊,梳洗完畢,客廳中,三個大男人還在睡,電視,正放著晨間新聞,雪歌放輕了作,沒有吵醒他們的意思,抱著小安理,出了門,在鄉間小路上散步,在懷孕期間,每天也都堅持著,孩子出生的那一個月,確定沒有時間來散步,因爲張媽不允許——

那一個月,乖乖的呆在屋裡,一步也沒有踏出去。

現在,懷裡抱著孩子,撲鼻的香味——味的場景。

“雪歌,這麼早啊,小傢伙醒了嗎?真是勤的小傢伙,我家小平剛出生的時候,這個時候纔剛睡下”。晚上都不睡,就會跟大人做對,來人用力的搖頭,看著小安理,可是喜歡的不得了。

“是啊,他是很乖,不大哭鬧,很容易帶”。

“我就說他長得像雪歌,連子都像”。路上,又迎來一個人。那人,亦有話說。

事實上,小安理長得像拓拔殘多些,只有那雙眼,似乎是雪歌的番版,當然——現在的格還看不出來。

估計,在雪歌邊,小安理也會像雪歌一般吧。

“對了,雪歌,昨天那幾個男人走了嗎?他真是小安理的父親?”。該幹活的也停下了手,雪歌的事可比這隨時都可以乾的活計重要多了。

雪歌頷首。

“他是小安理的父親,不過,我已經跟他離婚了,他們今天就走”。

“離婚了啊——”,有人開始嘆息,在這小鎮上也非思想頑固不開化,事實上,他們想的比都市中人,還開,還,沒有幸福,就離開。

這是很簡單的道理,夫與妻,之所以會被牽到一塊,那是因爲,兩個人一起生活,比一個人生活,更快樂,更開心。

如果這一切都不存在,那何需在一起。

人活在世,不是非得結婚不可的。

“一定是雪歌不了那個男人,一看就知道很深沉的男人,哪裡配得上我們雪歌,雪歌,別怕,我去跟福嫂說一聲,讓把鎮上單男子挑一挑,挑個適合你又疼小安理的男人來”。

“是啊是啊,林碩不錯啊,三十多歲,娶過一任妻子,不過三個月就因病去世了,就是鎮上唯一一家氣車維修的那一家,林碩你見過的啊,雪歌,還記不記得,小安理滿月酒那天,他也有來”。

圍著雪歌的人越來越多了。

大家對這個話題可熱枕了。

林碩?

雪歌聽說過,鎮就這麼一點大,大家也都非常的熱,有點什麼事,保證不出三分鐘就能傳遍整個鎮上了。

滿月酒當天,人那麼邊,雪歌沒有格外費心的去記人,哪裡會有這個印象。

臉上的笑,有些微微的掛不住。

大傢伙,就是太熱了。

又聊了好一會,那些人才肯放雪歌繼續散步,七點半左右,雪歌才抱著小安理回到住,張伯正在收拾門口的雜,一看到雪歌便立刻招呼。

“雪歌,該吃早飯了”。

“好”。

雪歌應聲,然後,抱著孩子步屋中,屋裡三個男人已經醒過來了,還是繼續看電視,拓拔殘也在。

“你去哪裡了?”。

一看到回來,立刻冷聲問道。

“散步”。短短二字,雪歌並沒有打算上一份詳細的報告,“都了吧,早飯已經準備好了,大家一起過去吃吧”。搬來搬去,稍嫌麻煩了些。

三人還不曾有任何的作,拓拔殘便冷聲開了口。

“不用,上了路再吃”。

雪歌頷首。

“也好——從這裡開車十幾分鍾之後,會看到一家早餐店,那裡的早餐是鎮上出了名的,你們可以打包在車上吃”。

打包?

你們?

拓拔殘的臉,又了下來,“你是想告訴我,你還是決定不回去”。

擡眼,雪歌的明眸,直視著他的黑眸,不懼,不閃。

“沒有決定,我早就說過了,不會回去,公司還有事等著你們,最好不要停留太久,從這裡開車回北部,也不需要花上太多的時間,笑禮,子南——既然已經來過一次,下一次應該還記得路,有空可以來坐坐——”。

“佟雪歌——”,拓拔殘怒吼一聲,雪歌懷中的小安理,被嚇到了,難得哇哇哭出了聲,雪歌的秀眉輕皺,不拘同的看著拓拔殘的無名火。

“笑禮——抱著他”。眼一轉,火辣辣的視線,讓佟笑禮立刻有了作,沒問題,沒問題,他熱意的很,從昨天開始就一直沒有機會抱抱小安理,現在,終於讓他等到了。

“你,跟我過來”。

不容雪歌有半刻停頓,長手一,拉著雪歌便進了臥室。

這個該死的人——

他絕對不會給第二次機會。

不走,也得走。

他就不信,連個人都搞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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