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到五分之一時,溫平笙跑去跟溫戚君說,不想抄寫靜心經了。
還道歉說之前不該跟翊笙那樣玩,知道錯了。
但是溫戚君的立場卻非常堅定,表示要抄完靜心經,就必須抄完,不然休想見到翊笙。
即使翊笙已經完了,他依然不許翊笙見的。
溫平笙萬般無奈,只好繼續在工作之余,苦地抄寫靜心經了。
大概過了大半個月。
某個周末。
溫平笙午睡醒來,從樓上下來,打算吩咐管家給自己準備一份下午茶和點心。
看到翊笙坐在客廳沙發上,而大哥則坐在翊笙對面的沙發,走下樓梯的步伐一頓。
“……”溫平笙。
懷疑自己是不是出現幻覺了。
將垂在側的雙手放到后,擰了一下自己,疼的,不是幻覺。
忍著驚喜和激,故作淡定問,“翊笙,你怎麼來了?”
的靜心經只抄了一半,還沒抄完呢。
“來接你。”翊笙回道。
聞言,溫平笙看向大哥,用眼神詢問大哥的意思。
溫戚君語氣冷‘嗯’了句,就沒再說別的了。
“那我的……”溫平笙想問靜心經的事,但話到邊又咽了回去,走到溫戚君旁坐下,挽著他的手臂,彩虹屁地說,“謝謝大哥,大哥你不僅是我們家最帥的,還是全世界最帥的,我最你了!”
溫戚君聽著的彩虹屁,沒法繼續裝冷酷了。
他寵溺地抬手了的發頂,“大哥還有些事忙,你們聊吧。”
說罷,沙發站起,離開了客廳。
“你怎麼來了?我大哥居然沒有把你轟出去。”溫平笙挨到翊笙邊坐下,低聲問他。
“書抄完了,就來了。”他說得風輕云淡。
“可是我還沒有抄完啊。”
記得之前大哥非常堅定地說,和翊笙之間,只要有一人沒完任務的,都不許他們見面。
難不大哥想通了?
翊笙,“我幫你抄完了。”
“什麼意思?”溫平笙有些聽不太明白。
“我抄完了我的書,就幫你把靜心經后面的抄了,抄完了,就拿來京都了。”他耐心地解釋。
“還可以這樣?”溫平笙有些驚訝。
早知道能找人幫抄的話,就請幾個人幫抄靜心經了。
像是看出了在想什麼,翊笙淡淡地說,“大哥只接我幫你抄的,你找別人幫忙,肯定不行。”
“噢。”溫平笙想起他之前問自己,抄靜心經抄到哪兒了,甜笑著拉起他的大掌,“抄寫那麼多字,很累吧,我給你。”
如果他沒幫自己抄的話,估計還要好久才能見到他。
翊笙側過臉,看著的笑靨,目和了下來。
只是抄寫而已,那抵得過對的想念。
“我們什麼時候回北斯城呀,我好想煤煤了,那麼久不見它,不知它有沒有把我忘記了。”溫平笙閑聊地說。
“明天。”翊笙忍住想跟親近的沖,“只是好想煤煤?沒想我,嗯?”
“想沒想,你不知道嗎?”瞪他一眼。
“你不說,我怎麼知道?”
“不知道就算了。”溫平笙了一下他的手心,“那麼大一個人了,還讓我說些麻的話。”
溫平笙對于他來京都的事,又開心又驚喜。
今天周末,父母出去逛街了,只有兄長在家,溫平笙覺得和他在客廳里聊天,想說些悄悄話不太方便,就拉著翊笙到外面了。
……
隔天,溫平笙就和翊笙飛回北斯城,安父安母那兒。
這些日子由安母照顧的煤煤,骨折的基本已經好了,并且還胖了些。
見到溫平笙,立刻跑過來,用腦袋蹭的小。
“伯父、伯母。”溫平笙把貓兒抱起來,淺笑跟安家二老打招呼。
安母坐在用餐廳里,在準備晚餐的食材,見到雙笙回來了,趕把手里的東西放下來。
“平笙來啦,快坐下。”
跟著,安母走進廚房,將之前就洗干凈的水果,還有一些點心端到客廳,還泡了一壺翊笙調配的,溫平笙喜歡喝的花果茶。
“平笙,先吃些水果點心,伯母一會兒做你喜歡吃的菜。”
“嗯,謝謝伯母。”
溫平笙接過安母給倒的茶,甜笑回道。
“一家人不用客氣,我先忙,你跟翊笙說會兒話。”安母招待了,就繼續去擇菜,準備晚餐了。
溫平笙來過幾次安家,也悉了,就跟在自己家里一樣,待得很自在。
找了個話題,“伯母,多謝您這陣子幫忙照顧煤煤,還照顧得這麼好。”
“平笙不用客氣,煤煤聰明的,又活潑可,我幫忙養著它,弄得我都想養一只小貓兒了。”安母笑著回道。
“伯母喜歡什麼樣的貓兒,我對貓還算了解,可以給您推薦推薦。”
“跟煤煤一樣的品種,聰明,又活潑,長得還特別。”
“……”
兩人一聊到貓的話題,就本停不下來。
翊笙安靜地坐在一旁聽著即將為婆媳的兩個人聊天,覺得畫面和氛圍都還溫馨的。
在安家吃過晚飯,安母也沒有留溫平笙在家里住一晚。
畢竟很多人都覺得,孩子婚前在婆家住,將來可能會被婆家輕視;很喜歡溫平笙,既不會介意平笙婚前就在婆家住,更不會輕視平笙,只是不知道溫家那邊會怎麼想的。
而且這個小區上年紀的人多的,看到平笙在他們家住,難免有些人會碎說。
小兩口將來結婚,不會跟他們一起住;婚后,偶爾在回來小住個幾天,就很開心了。
*溫平笙和翊笙帶著貓兒回到買的房子。
翊笙走在后,把門鎖好,他說,“我媽跟我說,沒讓你在家里住一晚,是覺得你還沒嫁給我,在我們家住,被小區的人看到,可能會碎說你閑話,就沒有挽留你。我媽很喜歡你的,以后結了婚,我們可以經常回去。”
畢竟是他看上的人。
而且無論的家世背景和樣貌、脾氣、人品,都挑不出病。
“嗯,伯母很溫。”溫平笙笑著說道。
覺得出來,安母對自己的喜與滿意。
在漫畫作者群里,之前看多人在討論方去見男方父母之類的話題,比如,在男方家吃完晚飯,建議去住在酒店,住在男方家不太好。
還有的說去男方家,不要主幫忙做家務,方是客人,尤其是第一次去。那樣男方父母以后可能會覺得理所當然了,以后的家務全包了,相當于娶了個保姆。
安母高商的做法,讓很窩心,也很溫。
將煤煤安置好,回到房間。
“平笙,你之前不是問繁歌的事嗎?”兩人洗完澡上了床,翊笙看著躺在一旁的溫平笙。
溫平笙愣了一下,才反應過來。
自從那次跟他發完脾氣后,就再也沒遇到過打他電話占線的事了。
他不說,都忘了。
說,“你不方便說的話,也可以不說,我也不是非要知道。”
翊笙聽說很多人都是口是心非的,都喜歡說反話。
他堅持說道,“這個繁歌,并不是我當年認識的那個,我是為了想知道接近我的目的,想看看能不能從里套出些話來,才和保持聯系。故意挑你在的時候,給我打電話,大概也是想挑撥離間我們。”
“……”溫平笙愣住。
沒想到這件事會這麼復雜。
“你什麼時候發現不是繁歌的?”
“我們在法國遇上的時候,我就讓人再次調查了,查出很多東西,我認識的那個繁歌,早在當年救我的時候就已經死亡了。”
至于查出了什麼東西,翊笙不打算告訴,不是什麼好事,不知道要比知道得好。
“……對不起!”溫平笙聲音低低的。
他原本為自己年時的好朋友沒死,而高興;結果發現是有人利用亡者的份接近他。
而自己還跟他鬧脾氣。
他當時應該難的吧。
“道什麼歉?”翊笙上的臉頰,“繁歌的事我不管了,把給二爺去解決。”
山恩·勞蘭遜大部分原因是沖著唐聿城去的。
至于山恩·勞蘭遜為什麼是向唐聿城邊的人下手,他就不猜不了。
溫平笙搖了搖頭,沒有說話。
“睡覺吧。”
翊笙把攬懷里,關了燈。
今天從京都回到北斯城,猜想也累了,翊笙很地沒有折騰,讓安靜地睡個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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