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
姜未橙對著這條消息嗤笑了聲,也不知道是他失敗,還是失敗。
計劃出國的事已經兩個月了,整理公寓里不用的品也有一個月了,哪怕是昨天晚上,還在整理和收拾冬裝,可他卻一點都沒有覺察。
沒有回復,直接將昨天截的那兩張圖給他發了過去,之后將他所有的聯系方式包括陸可冉的都一一拖黑名單,然后提起隨小包,頭也不回的進了登機口。
整整一天,何溫都心緒不寧,這種不安比昨天更加強烈,甚至約約帶了點慌。
他昨天應酬喝多,把同樣喝多的陸可冉安置在臥室后,自己在客廳沙發上將就了一晚。
他今天中午才醒,頭疼裂加上似乎空調開太低有些著涼,一整個下午人都很不舒服。
手機上沒有姜未橙一條關心的微信和電話,他忍著不適結束一個會議,還是主給發了消息,語氣溫的哄,準備今天早一點下班,和約個會。
對方這次回復消息很快,沒有像昨天那樣不理他,他猜測應該也在等他的消息。
何溫笑著點開手機,隨后笑容在他角凝住。
這是什麼?
陸可冉拿著新的設計稿和咖啡進了何溫辦公室時,何溫正在看手機上的兩張圖。
放下設計稿,之后將那杯咖啡放到他面前,表示同事幫帶的咖啡糖加太多,讓他幫忙喝了。
何溫抬頭看,眼底帶著疑:“你昨天給未橙發照片做什麼?”
陸可冉不聲的笑了笑:“哦,你說那事,我昨天喝糊涂了,拿了你的手機發錯人了。”
說著,打開自己手機,點開一個聊天記錄給看,果然也發了差不多的自拍,兩人似乎在討論什麼吊帶的款式,都是的話題,他掃一眼,沒有多看。
“怎麼了,出什麼事了,又誤會了?”陸可冉一臉擔心,“要不然還是我親自和解釋吧?”這也不是第一次了,沒等何溫出聲,就用自己手機給姜未橙打了語音電話。
然而很快,便放下手機:“我好像被拉黑了,這次似乎真的很生氣,糟糕,都是我的錯……”
即便何溫原本有點介意,可看到陸可冉這麼自責的模樣,他也不好再多說什麼,于是用自己手機給姜未橙打電話。
片刻之后,他緩緩放下手機,出有些古怪的表:“我好像,也被拉黑了。”
陸可冉看著何溫擰的眉心,眸微閃,面上依舊掛著關心和擔憂:“要不然這樣吧,今天我們都早點下班,我陪你一塊去找,有什麼事大家當面說清楚,以免以后再多誤會。”
昨天說要分手不回消息,今天又把他拖黑,何溫自認自己這個男朋友沒有什麼對不起的地方。
每天那麼忙碌工作,還總是耐著子哄,可卻一再這樣。
于是,何溫搖了搖頭,拒絕了陸可冉的提議:“算了,讓冷靜幾天也好,等過幾天再說吧。”
陸可冉點點頭,走到辦公室門口時卻言又止的回頭:“其實,小溫,你有沒有覺得……你和未橙其實個方面并不算太合適?你有沒有考慮過……”
剩下的話,沒說出口,不過知道何溫應該明白的意思。
“不合適分手嗎?”何溫自失一笑,“我早就知道我們兩個格并不算合,所以當初我考慮了很久才和在一起。不過,兩個人在一起,喜歡就可以了,格不合可以慢慢磨。”
所以,這也是他很不喜歡姜未橙鬧矛盾就提分手的原因。
“呵,是嗎……”陸可冉笑得有點勉強。
沒想到會聽到這樣一番話,很去跟何溫剖析他和姜未橙的關系,事實上,本無法容忍任何人站在何溫邊。
也一直以為,其實何溫就是被姜未橙死纏爛打的纏煩了,才答應和在一起的,并不見得多喜歡。
要論家世容貌格能力,哪點都比強,可偏偏何溫這麼多年只把當朋友。
這是第一次,聽到他親口說出對姜未橙的喜歡,這種覺甚至比當初知道何溫有了朋友要更加糟糕。
何溫決定暫時不去找姜未橙,讓獨自冷靜幾天。
不是那種蠻不講理的人,他也確信是真的非常喜歡和在乎自己,他覺得兩個人冷靜幾天或許可以讓想清楚一些事。
于是何溫趁著這幾天,把手頭的工作都歸攏到一起,每天早出晚歸的忙碌。
等到一個星期后,工作終于暫時告一段落,他再次打給姜未橙。這一個星期,一次都沒找過他,而他也很快發現自己依舊在黑.名.單。
何溫對著手機擰眉,心里除了不悅,還有再次升起的約不安和慌。他在去公寓的路上進花店買了一束花,.艷..滴的玫瑰,還搭配了滿天星以及一盒子巧克力。
花店店員一邊問他要求,一邊臉紅紅的表示他真細心,他的朋友收到花一定會很高興。
何溫低頭凝視花,想象著姜未橙捧著花束時的模樣,心神微。
一個星期沒有聽到的聲音,沒有見到的面,他其實很想——他似乎比自己以為的要更加想。
在開車過來的路上,他已經打定主意,今天無論說什麼,他都會順著,無論有什麼要求,只要不違反原則他都會答應。
國慶快到了,他可以帶出去旅行,這次就他們兩個人,不其他朋友,想去哪里他就帶去哪里。
明天是周末,他今天在公司聽誰說的,好像有一部大片要上映。很喜歡看電影,這次就他和兩個人去,買包廂,可以抱在一起看。
或許還能開車帶去郊區農家樂,他有個朋友在那里開了農莊,有馬場,還能燒烤釣魚什麼的。
之前陸可冉也一直說著可以找點朋友一起去營,不過這次只要要求,他就和兩個人單獨去。看看日出日落,應該會很浪漫。
在去姜未橙公寓的路上,何溫想了很多,連角也不自覺上揚。
到后來,因為著急見,他提了車速,一路飛馳抵達。
然而,他在公寓門外敲了十幾分鐘門,卻無人應答。手機仍舊被拖黑,他也不知道是在家故意不開,還是還沒回來。
最后,大概是被他敲門的靜打擾到,對面那戶人家的門開了,曾見過幾面的鄰居探出頭來,好心告訴他不用再敲了,人不在家。
這時大約晚上七點,何溫以為可能和誰在外面吃晚飯。于是,他謝過對方,表示自己不會再敲門,就在這里等一會。
“不是,你沒明白我意思,上個星期就已經搬走了,房東之后還來過,連家都重新調整了一下。”
“搬走?”何溫愕然,手里的花束慢慢垂下。
“對,聽房東說,好像是出國了,近期都不會再回來,就上個星期飛的,怎麼……你自己朋友,你不知道?”
“什、什麼……”何溫手指一松,花束落地。
++++
兩年后,H城。
兩年留學生涯轉眼便過,這兩年在意大利過的很充實,學習、實習、設計……閑暇的時間,會和同學朋友去周邊自駕游。
的意大利語一點點流利起來,學會了攝影,喜歡捕捉一切的景和人;參加了幾次設計比賽,拿了幾個獎;跟了數個秀場的后臺,對時尚圈有了更大的興趣;學習瑜伽,學會了靜心世界;也學會了用最短的時間給自己做一餐最營養的食。
相比之前那一年的抑,這樣的生活簡直完極了,完到即便學校里有男生追求,也半點談的念頭都沒有。
蘇桃說一出去就心野了,把自己活了獨自堅強,小心以后真想結婚的時候找不到能鎮得住的男朋友。
姜未橙聽了一笑置之。
因為當初一落地就換了國外的手機號碼,所以這兩年只有想要聯絡的人才能聯系到。
那會在大學里,和何溫不同系,共同的朋友也沒有,和關系不錯的那幾個只知道出了國,去了哪個國家哪個學校并不太清楚。
何溫倒是找過他們幾次,都是在剛剛離開S城那陣,但那時剛換號碼,還沒和舊同學聯系,他們也只能表示不清楚。
后來姜未橙聯系上他們,聽到這事,便簡單表示自己和何溫分手了,如果對方要新的號碼,不要給。
同學對此都驚訝,畢竟何溫可是S大有名的男神校草,高嶺之花,居然舍得和他分手?
八卦歸八卦,奉違倒也不至于,但何溫之后也沒再找過他們。
姜未橙就這樣清清靜靜過了兩年。
這趟出去,幫做推薦的不是S大的老師,早前讀書時不怎麼認真,人比較懶散,學業并不突出,出國的名額也落不到上。
后來表哥給推薦了他的前輩,對方是H城大學的教授,資歷深,關系廣,知道想深造,便推了悉的學校給。
這兩年,那位教授也偶爾飛過意大利,和見過兩次,對方四十來歲,但保養的很好,看著也就三十剛出頭。
氣質儒雅,長相雅致,言行舉止從容,言談有,姜未橙每次和他聊天,都能長知識。
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因著年齡對方叔叔,被對方不冷不熱的瞥了一眼,問他看起來有這麼老?
便解釋說:“當然不老,曲叔叔看著很年輕,不過我畢竟是晚輩,差了曲叔叔十七、八歲,總不能哥哥吧?這也太不禮貌了。”
對方嘆息,讓改口曲教授,之后對方加了聯系方式,這兩年他們的聯系不多,但一直保持沒斷,偶爾也會聊上一聊。
曲教授年歲長,閱歷見識都不是能比擬的,在心里,真心把對方當做的長輩、導師,遇到解決不了的問題,偶爾也會問一問他,往往對方一句話,就能讓豁然開朗。
但沒想到的是,在回H城的數天后,和對方約見吃飯時,對方竟帶了一束鮮花過來。
那是一束藍的風信子,不是很懂花語,但被異送花,這種事本就比較微妙,尤其一直把對方當做長輩。
唯一慶幸的,大概是對方帶的不是玫瑰花,那樣就真的尷尬到吃不下飯了。
曲思恩一眼就看穿了桌對面孩的心思——對他這個年紀的男人來說,對方的的確確還是個孩兒。
他早年談過幾次,..糾.纏分分合合,卻始終沒找到想要結婚的人。
那次飛意大利,他沒想到自己居然會對晚輩的表妹一見鐘。
不是那種濃烈的孩,第一眼只覺得清秀,但之后卻會忍不住看第二眼,每一眼都會發現一個新的優點。
是很安靜的孩,不吵鬧不浮華,但是偶爾開口,卻總是言之有。
眸很好看,比正常人淡一些,是清澈的茶,看起來溫如水,卻又明亮如星。
皮很白,幾乎不怎麼化妝,清新自然,可偶爾一次化妝,卻有種驚艷到奪目的氣質。
還有笑起來的時候,眼眸彎彎,仿佛綴著星辰,非常。
……
曲思恩就這麼心了,明知有年齡上的差距,但他仍想試一試。
這兩年,他小心翼翼的經營兩人之間的關系,好不容易等到回國約見,路過經過花店,臨時起意,原本是想買玫瑰,后來卻選擇了風信子,還是不想太嚇到對方。
可顯然,還是有點嚇到了。他經驗富,這種時候自然不會再多進一步,送了花,只說是接風,然后便點餐吃飯。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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