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在紅燈口停下,顧忘羽下了車,站在路邊和小家伙揮手道別,兩張小臉著車窗玻璃,不舍。
汽車駛出老遠,小東西還在回,腦袋恨不得擰個一百八十度。
這一幕更是在顧瑾心底火上澆油!
夜幕四沉,厲承宇吃過飯出門應酒局,別墅二層的嬰兒房,公主床和南瓜馬車的小床并排著。
兩個小家伙也并肩站著,垂頭耷腦的,跟前的人雙手環抱,頤指氣使地吼道,“面壁思過一個小時,否則不準睡覺!”
他們做錯了什麼?為什麼母老虎又發威了?
兩只小包頭頂閃爍著大大的問號。
厲見妍膽子小,乖乖地面向墻壁,背著小手不吱聲。
厲見尋沒能跟漂漂阿姨吃飯,早就不嗨森,小脾氣炸了,一跺腳瞪著顧瑾,“我不要!”
“還敢頂是吧!讓你站就站!”顧瑾一腳踹在小家伙屁上,小東西站不穩,直接摔了個大馬趴。
委屈泛濫,他眼眶里的晶瑩在打轉,顧瑾不但沒有半點心疼,反而訓斥道,“我怎麼生出你這麼個不聽話的東西!”
厲見尋自詡是個堅強的男子漢,可當下再也忍不住,“哇“地一聲哭出聲。
別人家的媽咪都很溫,為什麼自己的媽咪這麼兇……
哭聲吵得顧瑾腦仁疼,電話響起,走到窗口接起來,“怎麼樣?那個丑八怪到底是不是顧陌然?什麼?人間蒸發了?”
當初顧陌然的尸不翼而飛,那天出現的人了的心病,人雖丑,可臉上的疤痕更可疑!
另一邊,顧忘羽眼皮子跳得厲害,坐在公寓樓的窗前,窗外是逐漸亮起的萬家燈火,房中形單影只。
回想起兩個小東西可到犯規的臉,更確定了一件事,孩子,必須認!
可惜,今天沒能拿到孩子的頭發。
這一晚,是三年來睡得最安穩的一覺,工作照舊。
一早剛到崗,就見前臺端著一碟水果往總裁辦里送。
“等一下。”眼尖地捕捉到果盤里有山竹,條件反地攔下來,纖纖細手著白的山竹果拿起來,想也沒想就塞進了自己里。
酸甜的果細膩,看傻了前臺,“你干什麼?這是給厲總準備的!”
沒人教過新來的書,厲總的東西不能嗎?
顧忘羽吃了一顆又抓起一顆,腮幫鼓囊囊,話音略含糊不清,“厲總對山竹過敏,這點你都不知道,我跟你到底誰才是新來的啊?”
一句話令前臺無語凝噎,“有……有這種事嗎?”
從沒聽人提起過,甚至懷疑是顧忘羽想吃,臨時起意編出個借口。
“我是做什麼的?古代就是個試毒的丫鬟,不會害你。”
顧忘羽拭著指尖,自黑的態度拉了波好。
“真有你的。”前臺豎起大拇指,這麼快就清楚地掌握了厲總的飲食習慣,新書并非繡花枕頭。
只是沒人注意到,走廊拐角,冷峻的男人將這一切盡收眼底,冷聲問助理,“是你告訴的?”
壯漢助理腦袋搖得似撥浪鼓,怕有心人下毒,過敏原這事公司除了他知道,沒有第二人!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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