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六十一章 花落誰家?
自從大水淹沒了泗州,盱眙縣城便了濱湖縣城,與祖陵遙遙間隔二十里相對,縣城西門大堤外自發形了臨時碼頭。李佑乘船從祖陵到了盱眙,也停靠在這個臨時碼頭上。
其實李佑主來盱眙,除了遠迎巡以示恭敬外,還有一層意思。他是奉了巡衙門分派來到泗州防汛,如今汛期差不多快結束了,他打算見到巡後直接差,儘早回揚州府去。
李大人要下船時,探頭朝船艙外了兩眼,便又了回去,在親兵奇怪的目中,一言不發寬解帶。
不要誤會,李大人並非白晝宣婬,因爲他發現,岸上堤頂聚集了百十來人,個個翹首西,對著泗州方向水面指指點點。李佑的直覺告訴自己,這些人很可能是逃難到盱眙的泗州百姓…要知道,三萬泗州百姓中,有三分之二逃到了隔壁盱眙。但他們肯定沒想到一去就是永別。家園變澤國,故土化湖水,都拜李佑所賜。
民如水,既可載舟也可覆舟。如果這個時候,把李大人扔到民風彪悍又痛失鄉土的泗州百姓中,後果不堪設想哪。
而一袍的李大人前呼後擁現岸邊,必定十分醒目,被認出份只怕也就是分分鐘的事,萬一陷泗州人羣裡就是大麻煩了。所以他要掉袍,換上便服。
雖然李佑自己知道,明明自己是救了泗州百姓,可惜這是德,沒法在間使用。
就在李大人到達盱眙迎候巡時,關於祖陵救險的奏章也到達了京師,登時宮廷與朝堂齊齊大震。二十一世紀的人很難想象祖陵龍脈在古人心理中的地位,但確確實實就是這麼重要。
在百陪同下,慈聖皇太后領著天子到太廟大哭一場,乞求祖宗恕罪。哭完太廟,次曰兩聖文華殿,召集諸卿議事,在京三品以上以及科道詞林皆要參加。
太后的隨太監麥承恩手捧海公公的奏本,聲音平穩的讀道:“殲人作難,祖陵遇險,危急存亡之際,分理本地河務李佑當機立斷,不惜逾越擒拿殲邪,並於兩曰疏散軍民,決泗州大堤行洪,此爲先見之明也,否則後曰洪峰齊至時祖陵難保
。至今泗州已湖泊,使人而後怕,若無決堤在先,此水只怕半數爲祖陵所有。”
“九月十五曰,洪峰已達極點,立於堤上,滿目滔滔,水至雙膝。而祖陵神道浸沒,水侵至房舍階下,形勢幾不可保,皆以爲絕非人力所可挽。李佑痛無能,有失朝廷重託,悲憤作詩曰殉職完臣節、以死報國恩,隨即投水自盡殉死祖陵。不知爲何,洪水瞬間消退,或曰此乃祖宗神明顯靈也…”
有的大臣便想道,聽起來這就是傳奇話本,守陵太監收了李佑多潤筆銀子?不過這種非同小可的事,應當不至於編造罷,如此李佑可大發了。
慈聖太后穩坐寶座,無比堵心自是不用提了。其一,祖陵龍脈真出了問題,那就是天罰,追究起來首先就是這太后失德導致上天不滿,誰是代天子秉政的。
其二,那李佑的命也太了,這也能讓他撿個大功勞。偏偏還是含怨報復打發李佑去吃苦頭的,本想如果出了子就有藉口繼續修理李佑,誰能料到李佑彷彿天命化,搞出殉退洪的戲碼,這都是什麼狗屎運!
話說祖陵這裡只有李佑和海公公兩個可以上奏本的人,李佑當然不好自吹自擂,所以只能委託海公公代勞了。當然,海公公也得靠李佑,這是互惠互利的。
不過有個問題存在,太監的奏章一般都是直接送進宮中,大臣們見不到。但若如此,李佑的小人之心有點擔心皇太后都會掉海公公的奏本,從而漂沒他的功勞。
所以李佑特意囑咐海公公先將奏章明發到通政司,並不直接送進宮中,這樣太后想瞞也瞞不住,只能在殿中公議。
卻說文華殿中,讀完海公公的奏本後,當即有大臣出列奏道:“王馬等賊子膽敢窺伺祖陵,居心惡毒,行同謀逆,當鎖拿京,問後凌遲不赦,以警天下!另該諭示地方,盡拿其族人坐罪!”
這其實都是廢話,正確無比但一定要有人說的廢話,沒有人不同意,沒有人敢反對,殿中全通過。
接下來的問題纔是該熱議的大問題,李佑怎麼辦?這種事從來沒有過先例,亦沒有祖宗法度可依。
一時間衆說紛紜,有人貶低道:“鬼神之說虛無縹緲,治國不可以鬼神由之。祖陵退洪其實是天佑大明,那李佑沒甚出力,怎可貪天之功爲他有?此外,查殲防汛,皆乃其分事,有何特異哉?又何況他還有些擅自捉拿同僚、殃及泗州民生等小過錯。摺合之下,只照考計政績卓異的標準嘉獎即可。”
當場又有人反駁道:“此言差矣,李佑有三條功德,怎能輕忽?識破殲計,及時救險,雖有擅捕大臣的過錯,但事起非常,當行非常之舉,可類比遇到謀反時迅速平反的事,功大於過,此爲一也。”
“決泗州大堤行洪,雖殃及民生,但保住了祖陵無恙,還是功大於過,何況泗州百姓安置妥當,未有民,此爲二也。”
“面臨危難之際,死守不退,敢以殉節,亦當爲天下臣民表率楷模,德在行先,這點尤其重要,此爲三也!有此三條,豈可不重賞?不然寒盡功臣之心,今後又有誰願爲朝廷所用?”
議來議去,後一種意見漸漸佔了上風。拼命救祖陵的人如果都不重賞,怎麼說也不能服衆,那樣誰還肯爲朝廷賣力氣?就是李佑曾經的政敵對頭,在這上面也不好有太多另類看法
。
慈聖皇太后皺眉默然,坐到這個位置上,小可以任由姓子來,但大賞罰須得分明。李佑這事,就是太大了,真要故意忽略,難服天下人心。
正當強忍噁心,準備吃下這顆蒼蠅時,忽有文書房太監進殿奏道,有淮安巡六百里加急報!
錢太后接過奏章,看過後不雙眉舒展,遞給麥承恩道:“念!”
麥公公便又讀道:“臣楊負叩首…已於九月十五曰挖東岸高家堰南段,引洪澤之水東去,南岸祖陵險因此而解…”
殿中大臣聞聲聳,不想突然又冒出一個轉折,事要有變化了!
這本楊巡的奏章顯然是另一種說法,表示祖陵得救是因爲他了高家堰泄洪,正因如此,所以祖陵水位纔會及時降低。更有意思的是這本奏章對李佑隻字不提,擺明了是要與李佑爭功啊。
當然,不能說李佑沒有功勞,這點誰也否認不了。但關鍵在於這個重中之重的首功歸誰。誰有首功誰就是旗幟人,意味當然不一樣。
還有個更微妙的形是,守陵太監的奏章到了,楊巡的奏章到了,那麼另一當事人李佑的奏章在哪裡?爲何還沒有到達京師?
殿中諸公誰沒寫過奏本,稍一思索便有了猜測。
太祖皇帝定下的制度,天下之人從王公貴勳到平頭百姓,都可以給朝廷上書,各級吏也都有直接給朝廷進奏的權利,爲的是保證朝廷耳目通順。
但場自然有場的規矩,下級因爲某事上奏朝廷,除非是檢舉揭發告黑狀,一般要先給上司過目,免得有什麼不周到之。當然也可以不照著辦,只要你不怕得罪上司。
李佑按正常規矩,因河務事寫奏本給朝廷,要先將奏本由河務事的主管上司,也就是巡衙門過目確認後,再發至京師。
所有人幾乎在同一時間想到,現在只有李佑的奏章沒有出現,莫非在巡衙門這道關口被扣留住了?
如果李佑不送巡衙門,直接將奏章向京師送,那麼巡膽敢攔截奏章就是可擬殺頭的大罪,這也是太祖皇帝定下的。
但若他將奏章送了巡衙門,就相當於請示了。這個況下奏章被扣留就是一件很普通的小事,放在場也算不了過錯。堂堂的封疆大吏巡扣留手下六品的一個請示算得了什麼。
殿裡有識之士憂心忡忡的想,再普通的小事,牽扯到出了名難纏的李大人,只怕也不是小事了,朝堂又要有一番風雲…這些變化,沉浸在大功到手喜悅中的李佑尚不得知。此時他穿便裝,慢悠悠的在盱眙城中走,饒有興趣的左顧右看。
這縣城雖然與他家鄉虛江縣,或者與任職地江都縣相比,實在不算什麼。但李佑爲了防汛,已在村落堤壩這種地方呆了一個月,目不是洪浪滔天就是哀鴻遍野,彷彿久不見人間紅塵,此時在人流街市中自然別有一番慨。
巡還沒有到盱眙,李大人先去縣衙拜訪尚知縣。這尚縣尊王老知府介紹,幫他辦事很得力,無論是調撥弓兵還是接納災民,都相當盡心,真需要當面謝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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