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九十四章 鹽課難題(求保底月票!)
話說地方衙門裡最標準的置機構就是分爲吏、戶、禮、兵、刑、工和承發房,其它就沒有一定之規了。有的地方據重點事務還設有糧、馬等房,江都縣既不是產糧大縣也不是馬政重地,所以沒有那兩。
每房的吏員頭目是司吏,普通吏員是典吏,一般不超過三個。另外還有大量書手、幫辦,也就是所謂的編外雜吏,不在吏部名籍上的。
李縣尊邊這位協助點名的吏房司吏晁林,稱得上是縣衙吏員階層裡最拔尖的了,按說不該是個莽撞人,沒有阻止新上任大老爺燒火立威的道理。
只要在衙門裡行走的,誰不曉得凡是迎到新上任後,都要順著他燒三把火,期間沒有特殊原因萬萬不可忤逆。晁司吏年過四旬,在衙門至幹了一二十年,不會不明白這個道理。
但晁林看似冒冒失失的,卻李縣尊悟出很多事。他可以斷定,能使得一位積年老吏不惜犯忌,想必這位點名不至的孟姓典史是位“能人”了。
李大人知道,很多衙門裡都有一些所謂“能人”,而“能人”的“能耐”可能是各方各面的。
譬如有的能人在某種事項上別有特長,員爲了政績需要依靠他去做,有的能人背景特殊,員也得有所顧忌。從某種意義上說,李佑當年在縣裡也算是半個能人,可以將周縣丞和馬巡按整治到苦不堪言。
既然意識到孟典史是“能人”,知衙門幕的李縣尊也要謹慎幾分。朝中後臺再,但在這裡也許頂不了用的,因爲朝廷和底層的玩法不同。
在朝中大家都是命,裡面沒有平民百姓,全都是浮在上層的,爭鬥起來更直接,就是比拼後臺和勢力。李佑敢以六七品的與閣老相抗,一小半原因是他自己善戰,另一大半原因靠的就是後臺扎,沒有後臺撐腰,十個李佑也玩完了。
但在底層,那是接了地氣,都站在地上的,稍有不慎就踩泥中。後臺肯定有用,但好似擁有核武,更多是威懾,不見得是萬能的。前文有個例子,當年馬史這個閣老婿巡按江南威風煊赫,陳知縣都有些聞風喪膽了,但土李佑輕描淡寫的便能將馬巡按修理到狼狽不堪,不得不逃出虛江縣。
李大人閃過幾個念頭,似笑非笑對晁司吏道:“你敢相諫,與孟典史真乃同僚高義也,本佩服的很!”
晁林聽在耳中,心裡嘀咕道,這新縣尊年紀輕輕,說起話來卻怪氣、使人極端不舒服。但他不得不辯解,“留住孟典史,是爲大老爺著想,並非其它原因。”
又怕李縣尊不相信,他繼續道:“孟典史乃是徽州人,與大多鹽商同鄉,遊廣泛,本縣鹽課都要靠他。”
這年頭,鹽業是從頭到尾的計劃經濟,產量是事先確定的,銷量也是事先確定的。每個縣據人口數量都會分配到一定銷售任務,做額定行引,而鹽課就是每個縣鹽銷售後收的稅。銷量有事先定額,鹽課自然也是有規定數額的。
作爲國庫現銀收的重要來源,鹽課在知縣考覈中佔據了很大比重,保障鹽銷售自然也是知縣的重要職責。道理很簡單,鹽賣不出去,自然就沒有鹽課收,而鹽課收不夠數額,地方就要到分。
對其他地方來說,鹽課問題不大,畢竟食鹽是生活必需品,就算有私鹽衝擊,但只要使上力氣,保證鹽完一定銷量還是可以做的到。就算銷量完不但能加徵點鹽課也行,只要不與規定數目差的太離譜,一般考覈起來還有通融餘地。
但是揚州府這幾個縣,不是產鹽地就是臨近產鹽地,在鹽課問題上那是天下最苦的地方。
就拿江都縣來說,朝廷規定每年要行鹽一萬引,也就是必須要賣出一萬引鹽,收一萬一千兩鹽課上繳。
可是江都縣鄰近的泰州、通州都有產鹽大縣,而且江都縣也是淮南鹽外銷的樞紐。問題就出來了,既臨近產鹽地,每年又有幾億斤鹽過境,買賣私鹽更加便利,那麼分配給江都縣的一萬引鹽能賣得麼?
比如隨便誰跑到鄰境,背上一籮筐私鹽回來,就足夠全家吃一年,之外還有富餘可以賣的。這樣誰還肯買價格較高的鹽?
而且更別說過境大量運鹽船和漕船,有很多夾帶私鹽沿途發賣,水運樞紐江都縣就是重災區之一。
在各種私鹽衝擊之下,不止江都縣,揚州府各縣一年鹽銷售能完十分之一就不錯了,出現了天下第一產鹽大府裡鹽完全滯銷並收不上鹽課的怪現狀。
那些綱冊上的鹽商,每年都要向鹽運司遞一次申請,做認窩。江都縣這種地方,沒有哪個鹽商願意申請運鹽來賣,連本帶稅課,一萬引鹽能賠出兩萬兩銀子去。
談完鹽課現狀,晁司吏嘆口氣道:“孟典史與數百徽州鹽商都算同鄉,往來關係切。鹽商們賣他面子,每年肯賠本打發縣衙一些鹽課銀子,只當捐獻給府了,這才使得我江都鹽課不至太難看。不僅鹽課,縣中許多修建事項都要靠鹽商捐助,所以小的斗膽諫言縣衙離不得孟典史。何況馬上又到了鹽商認窩請引的季節,勸大老爺還是小心爲上。”
聽到這裡,李佑略略驚異,他之前沒想到江都縣居然有鹽課這個難題。
而那孟典史果然是個能人,一來無論哪個知縣也要靠他拉贊助似的搞回銀子,離不了他的;二來他又了大鹽商在縣衙裡的代理人。居中牽線,兩面吃香,此人對自己的定位很明嘛…這該如何是好?以李大人的秉,做過的事不輕易退讓。聽晁司吏的意思,孟典史在縣衙裡是個超然存在,他絕對不願在自己地盤上有這樣一個掌控不住的角。
他端詳著筆下“上報革職”四個字,心裡冒出釜底薪這個詞,又問道:“我縣每年鹽課銀,有誰家出力捐獻最多?”
晁司吏不假思索道:“金員外最多,每年約莫二三千兩。”
李佑連忙追問:“可是人稱金百萬的?”
“正是。”
原來是他…李佑想起月初到揚州城觀覽,偶然進幽園修禊,聽到那金百萬出言不恭的事。現在看來,倒不是金大員外故意大言不慚,而是他打心裡確實就是那麼想的。
縣衙在金大鹽商眼中,大概就是每年灑上幾個銀子進行施捨的地方。他往廟裡扔的香火,只怕都比這多得多。
想到這裡,李佑忽然發現了關鍵之。金百萬每年能捐獻給縣裡如此多銀子(其實在金百萬眼裡可能就是一筆小數),那他與姓孟的肯定有些關係,不單單是賣不賣面子的問題。
“聽說孟典史是金百萬的表妹夫。”晁司吏知無不言言無不盡道。
李佑大喜,若孟典史與別家關係切說不得要費周折,但偏偏是金百萬,這就好辦了!
判斷金百萬這種人的心理也不難,他每年只幫襯表妹夫二三千,但肯出五萬兩尋找兒,孰輕孰重一目瞭然哪!金百萬的兒可是在他手裡的!
晁司吏立在下面,看著李縣尊滿面喜,到莫名其妙。
欣喜完畢,李佑很玩味的突然對晁司吏道:“你很想升爲典史?”
晁先生自認藏很深的心事一下被中了,一時瞠目不知說什麼。這縣尊年紀雖然輕但不是那麼好糊弄的…“想要就直說啊,本並非不近人之人。”李縣尊很不正經的調侃幾句,卻又神容一整,喝道:“吏房晁林!命你寫告示如下:查得縣中典史孟某,秉驕狂,目無上,又有勾結豪商、擅鹽法、虧空鹽課事狀。先行革職,奏報除名!”
晁林患得患失,被李縣尊時而嚴厲、時而調侃整的頭腦昏昏,勉強持筆寫下這些文字,又聽見吩咐道:“蓋印張示出去。”
這張佈告一張出去,引起了縣衙外熱議。
李縣尊觀察別人,別人又何嘗不是觀察他。一個衙門裡,中下層胥役總是很穩定的,唯有這上纔會換來換去,尤其每換一次正印,都要經一次博弈過程,這樣才能確定吏之間的權力邊界和任期的行事準則。
看了佈告,大家第一覺就是這個大老爺很楞,第二覺則是這個大老爺楞的令人可怕。
每年鹽課定額一萬多兩,江都縣是沒法正常收取的。而通過孟典史與鹽商進行變通,可以弄回一半多額度湊合著差。
到了新縣尊這裡,反而了擅鹽法、虧空鹽課?堂堂一個典史,說沒有就沒有了,真是一張兩種話,看來新知縣是個不太講理的人啊。別的還有待繼續觀察。
那孟典史其實並不是故意要挑釁李佑,不過恰好有事就沒去迎候點卯,而且這麼多年他也散漫慣了,不覺得知縣能把他怎樣。
當他聽見別人告訴他,新知縣當場發了脾氣,將他革職時,還以爲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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