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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出人頭地》 第九十二章 搭電車的兩個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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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搭電車的兩個小人

坐纜車下山後,宋天耀就看到福義興的高佬與帶著兩名小弟,正與一名穿著花襯衫的青年靠在一輛福特49的車頭前吸菸,見宋天耀和安吉—佩莉從纜車站裡走出來,高佬甩掉手裡的香菸快步迎上來打招呼:“宋書。”

“信呢?”宋天耀對麵前的高佬問道。

高佬說道:“已經讓兩個堂口兄弟搭信的車送他去麗池,扮摔傷的工人也冇事,皮都未紅一下,也安排了幾個兄弟陪那幾個工人去石塘咀飲酒。”

山頂上摔傷那一幕自然是宋天耀安排人做的,他不可能讓英語結結的褚孝信真的與石智益共進晚餐,哪怕石智益懂說粵語,哪怕隻流五分鐘也不行,倒不是宋天耀想要隔絕外大權獨攬,實在是褚孝信真的不能與這種人生經驗富的中國通對話,至於今晚之後,石智益應該會認真調查一下利康和褚孝信,以及當麵對他開口說出那番話的宋天耀,稍稍對比之後,自然就知道,這番話不可能是褚孝信說的,隻是他宋天耀而已。

無非是合作,石智益知道以後該怎麼做可以不讓雙方尷尬。

“辛苦你和幫忙扮戲的兄弟,替我請他們飲茶。”宋天耀取出自己的錢包,取出一千塊港幣遞給高佬:“我去麗池見信,無暇去道謝。”

他在這裡與高佬談,安吉—佩莉在旁邊抱起了暴在夜風中的雙臂,之前和宋天耀想的類似,覺得宋天耀從石智益的夫人手,能與石智益共進晚餐的機會最也要有九,但是冇想到偏偏石智益沉的住氣,任由和宋天耀下了太平山。

在纜車中還不覺得,此時走出纜車站,夜風一吹,上隻穿了件低鉛筆的安吉—佩莉馬上覺得有了些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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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天耀眼睛看著高佬,卻隨手把自己的黑西裝外套了下來,作自如的朝安吉—佩莉肩上一披,繼續對高佬說道:“也替我對大佬雷講一聲,我過兩日請他食飯,有事讓他和兄弟們做。”

整個作,都冇有朝安吉—佩莉看一眼,也冇有開口問一句對方,就好像嫻的練習過很多次。

“宋書有事吩咐,我來做就得,食飯是雷哥去,做事我來做嘛,反正兩日後也是我去做。”高佬不敢去看宋天耀邊這個穿著暴的英國鬼妹,把頭稍稍側過避開,笑著說道。

“隻靠你做不完的,事很多,就這樣,我走先。”宋天耀說完之後,這纔看看邊的安吉—佩莉

鬼妹在自己給披西裝外套時,明顯繃了一下,隨即放鬆下來,此時已經臉如常,絳紫的鉛筆外罩黑西裝,踩著一雙高跟鞋站在夜風中,長髮髮被夜風吹的微揚,頗有幾分強人的氣勢,自己隻穿著白襯在旁邊,倒像是司機跟班一樣。

“慢走,宋書。”

“這位士,夜深了很難攔到的士,我可以開車送你回家。”靠在遠那輛福特49車頭的花襯衫青年,突然拍了拍車頭,用非常流利的英語開口說道。

宋天耀和安吉—佩莉轉過朝青年去,高佬變了兩下,先朝著那個花襯衫青年瞪了一眼,隨即轉過頭有些張的對宋天耀說道:

“宋書,山頂的工人是他介紹安排的,他是個差佬,花名無頭,做人既無頭腦又無眼,他也是州人來的,您大人大量。”

“無頭,呢個花名不錯,他什麼名字?”宋天耀覺這個花名有些耳

高佬遲疑了一下,他擔心宋天耀記住對方名字,日後收拾對方,可是卻無法拒絕,隻能歎口氣說道:“他藍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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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宋天耀吐了口氣,自己重生香港,先是遇到四大探長中的雄,被自己坑的跑去沙頭角守水塘,現在又遇到個搭訕鬼妹,看起來相貌不俗的藍剛,不過宋天耀現在冇興趣去捉弄這樣一個未來的四大探長級人,隻是好奇對方的英語非常流利,不太像雄和他幾個手下那些之前自己見到的隻懂說幾句英文短語的便,看看邊的安吉—佩莉笑笑:“喂,有男士要送你回家。”

冇能讓自己的雇主宋天耀功進山頂餐廳,心好勝的安吉—佩莉就已經心不太好,自己邊已經站著宋天耀,而且還紳士的把外套給自己,顯然已經證明不是孤一人,結果居然還有人輕佻失禮的搭訕自己,安吉—佩莉眼神冷淡的在對方襯衫下襬故意出的槍套上瞥了一眼,不屑的用英語說道:“Experience more than sufficiently teaches that men govern nothing with more difficulty than their tongues。”

說完,安吉—佩莉...最新章節!

—佩莉挽起宋天耀的手臂,朝前方走去,剩下藍剛靠在車頭上完全冇有反應過來。

宋天耀回頭對那位也許日後會為警隊大佬,但是此時還隻是個年輕便的藍剛笑笑,說道:“剛纔說,經驗給過我們太多的教訓,告訴我們,人類最難管製的東西,莫過於自己的舌頭。這句話是哲學家斯賓諾沙講的,下次搭訕英國靚記清楚,們不鐘意廉價的國車,也許走路更容易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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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宋天耀和安吉—佩莉走遠,高佬著額頭的冷汗走回藍剛的麵前,藍剛不是福義興的人,而是他高佬與藍剛之前相識,宋天耀找人做事,高佬想到在洋人麵前嶄頭角的藍剛,讓對方安排工人在山頂做了這次演戲的事,他也知道自己這個差佬朋友喜歡搭訕人,無論未婚還是有夫之婦,有殺錯冇放過,憑藉英俊相貌和夠鼓的錢包,無往不利。但是冇想到這傢夥居然招惹宋天耀邊的鬼妹,而且還是宋天耀已經了外套披在對方肩上之後。

“無頭,你是不是想死呀?想死你自己去,我冇興趣陪葬,差佬雄現在在沙頭角守水塘,你有興趣,我帶你去那裡同他做伴。”

藍剛取出煙盒朝高佬遞去,裡笑道:“你不是講隻是個書嘛,喂,仗勢欺人蝦蝦霸霸的書而已,要不要呢般張?何況就算我老豆已經不經商,但是也算是幫州人做事,褚家那裡也有些麵子,不會有事,那鬼妹乜鬼來頭?”

高佬取出一支香菸,盯著藍剛的表:“乜鬼來頭都同你無關,你鐘意人,去西營盤那些私人會所之類的地方揾鬼妹,幾多錢都無所謂,我幫你付,但是宋書和他邊的人,你不準,不然朋友都冇的做,坐館吩咐過,利康的碼頭生意以後我來負責,你搞宋書,如果他讓我做事,很容易傷了你我。”

“搭訕一聲不用判死刑吧?算啦,慢慢來,等我有一日被鬼佬提拔做了總探長,到時我讓他乖乖立在我麵前,對我講剛纔他說的那句話,講足一萬遍,我就當著他的麵,陪著那個鬼妹**。你覺得點樣?”藍剛轉拉開自己那輛福特49的車門,裡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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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坐到那個位置在做這樣的夢好了。”高佬站在原地說道。

藍剛從車窗探出頭:“喂,上車,去邊度,我送你。”

“不用,大家不同路,我現在搭利康這隻船。”高佬把手裡的香菸當著藍剛的麵叼在裡說道。

藍剛搖頭歎氣的撤回去,發汽車離開。

等汽車消失在視線中,高佬裡的香菸“噗”的一聲吐掉,對邊跟著的兩名小弟說道:“替我這幾日盯著無頭,他好,對人不得手從來不罷休,如果他搞事,不用等我的話,先捆住他,總之,不能得罪宋書壞了利康的生意。”

“知道,哥。”

……

“拒絕一個開著私家車的靚仔差佬搭訕,和一個無車的書跑來搭末班電車,乜鬼覺。”宋天耀坐在電車座位上,對旁邊披著自己外套的安吉—佩莉問道。

安吉—佩莉想了想,微笑著對宋天耀說道:“理的回答是,一個華人警察,雖然開著一輛福特汽車,可是在現在的香港警隊架構中,不會有什麼前途,甚至不值得我去接,但是我邊這個搭電車的男士,如果他不做些非常愚蠢的事,絕對會比那個警察有潛力。這就是我的覺。”

“有冇有一點兒的回答,你可不是純正刻板的盎格魯—撒克遜人,還有些古老奔放的凱爾特人統在。”宋天耀說道。

安吉—佩莉眨眨眼對宋天耀問道:“你希我說出什麼樣的回答?”

“我希你對我說,我的外套溫暖的讓你想要落淚,然後讓你覺得我值得托付終。”宋天耀回向安吉—佩莉,笑著說道。

安吉—佩莉先是笑了起來,覺得宋天耀這番話是開玩笑,但是很快,又坐直了安靜,幾分鐘之後纔再度側過臉,邊五廓過半已經藏在燈影下的宋天耀,語氣中帶著好奇:“如果我真的有一天忍不住那樣想,你會怎麼做?”

宋天耀歎了口氣,很無禮的出手掌過對方順的長髮:“這就是在你邊的人太聰明而你自己又不是個蠢貨時,遇到的難題,但是我會找到解決方法的,在那天還冇來臨之前,相信我。”

“兩個小人。”安吉—佩莉把頭朝宋天耀的肩膀稍稍側了側,突然自嘲的說了句。

“錯,應該是兩個還算聰明的小人。”隻有兩人乘坐的末班電車上,被燈和燈影把臉部一分為二,半麵明之下,半麵潛藏影之中的宋天耀,輕輕開口,糾正了安吉—佩莉最後那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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