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子都掛在李柏楊上,說這句話時,溫暖的鼻息噴在他的耳朵上,“說你是不是在勾引我。”
越是相的久了夏青霜在他面前越是鬧的很,想想他們剛結婚那會兒,夏青霜走路時連手都不敢牽他的。
里柏楊上掛著,帶著走到洗手池邊上,把手上的面洗干凈,然后回過頭接住,在上重重咬了一下,的上被他咬的通紅。
“剛才不是,現在是?”這人說起渾話來也正經的,臉不紅心不跳地把抬起來,放在一旁的大理石桌上,著的腰:“你想在這里?”
夏青霜搖搖頭,大理石的桌面墊的屁冷,踮起腳尖又他上爬,手在他脖子后面環了個圈:“不要,冷。”
李柏楊真是什麼事都依著,氣氣地說冷,就給抱到沙發上。
他確實有點忍不住,的發疼。
坐到沙發上要給放下來,死纏著不放,翻從背上坐到他的上,靠在他前就是不下來,李柏楊掐著的屁:“又怎麼了?”
“外面太亮了,不好意思。”
“真難伺候。”又給抱到臥室,拉上厚重的窗簾,屋里的線一下暗了不,這才下午五點到,西邊的紅霞把屋里照的黃亮亮的。
夏青霜了上的襯,李柏楊就站在一旁看著笑。
臉皮薄的人臉一下就紅了:“你笑什麼?”
李柏楊握著纖細的手腕,把帶到自己懷里,“急什麼呀。”
急的人是他,不急的人也是他。趴在他的懷里,是著的,他上穿了一件薄薄的羊絨,夏青霜著他,潔的前被細細的羊絨刺的有些,躲閃地起來。
李柏楊的大手把兩只的手腕抓住,扣在后。像一只小烏一樣趴在的前,還是四肢不能的。
“李柏楊。”惱怒,帶著微微的尖聲他名字。
李柏楊像是逗了貓一樣,見臉紅,親了臉蛋:“不逗你了。”
翻將在下,做足了前戲后,太高折起的一只,慢慢進去。夏青霜張著小口想又不好意思,只好發出幾個重重的嗚咽。
李柏楊沉重的呼吸聲制住貓一樣的聲音,又重又綿長。
一折騰便過了飯點,再起來已經快七點了。
“想吃什麼?”李柏楊從門外進來,把燈打開。
“隨便。”
“骨湯面片還想吃嗎?”
“好。”
像是知道會這麼說,李柏楊把拉起來,“那就起來,已經做好了。”
在飯桌上,夏青霜奇怪:“你怎麼知道我一定會要吃面片,我要點了別的呢?”
李柏楊低頭吃飯,“因為你好養。”
夏青霜:“???”
李柏楊:“別人吃飯還要點個菜,你隨便給點就。”
夏青霜:“我也是很挑的。”
李柏楊:“挑,那還給你做什麼吃什麼?”
真是吃人的短,夏青霜不服氣:“我不吃,那你不白做了,還浪費。”
李柏楊:“我有的時候做多了,是想留著下一頓,方便些。”說完看一眼,“你給一頓吃完了。”
夏青霜:“.……”
“你是不是嫌我吃多了。”
李柏楊黑炭一樣的臉,面無表:“我不嫌,你導演會嫌。”
夏青霜聽完,趕跑到屋里稱了稱:“完了,我又胖了。我要減。”
李柏楊又重新給裝了一碗,“吃飽再減。今天最后一頓。”
最后一頓這個詞不知道已經哄騙過多次了,李柏楊十分稔。
接下來等了三天,李晉導演那邊都沒給消息,倒也釋然,那麼大個角兒怎麼會就給呢。于是也不心了,繼續過沒心沒肺的日子去了。
李柏楊休完假又回部隊,摁著夏青霜的小腦袋親了幾下,“在家家乖乖的。”
夏青霜不滿:“我什麼時候不乖。”
“不乖也沒關系,等我回來收拾。”
夏青霜想給他翻個白眼,但到底沒敢,給他吐了個舌頭。
生活平靜的像潭水,宋寧逸在熱搜上永遠像個王,連坐個飛機都要上熱搜。那天悄悄拿著機場拍的圖片問:“你是怎麼做到,坐了七八個小時飛機,還能致的像個妖一樣。”
宋寧逸拿著剛做的指甲著的小臉蛋:“姐,一天24小時都是妖。”
然后夏青霜想起跟陸修風的事兒,猥瑣地笑了。
每天的娛樂圈都有吃不完的瓜,夏青霜通告,最近沒戲拍就每天刷微博刷的飛起。
那天是展修生日,夏青霜作為娛樂圈最閑的明星之一,特地給他定了蛋糕,又提前發信息給他要一塊嗨皮一下。
從早上八點就給他打電話,到中午都沒人接。
夏青霜打了他經紀人的電話。他經紀人是個胖胖的大叔,平時形影不離展修,這兒接到電話時卻人在外面。
“展修昨天拍戲,冒了,現在在家休息,我在外面買點藥,等會兒去他家看他。”
宋寧逸一天也心不在焉的,所以夏青霜來找請假時也直接批了。
臨走時還是多說了一句:“替我跟他說聲,生日快樂。”
夏青霜笑笑:“寧逸姐,你跟他說吧,你說了他最高興。”
公司離展修的公寓雖然近,但都在市中心,夏青霜又坐地鐵了。
沒什麼名氣坐地鐵就是好,從來不會被人認出來,但還會經常被人拍,夏青霜看著旁邊幾個小姑涼對著,一副想拍又不好意思的樣子。
下了地鐵,今天天氣出奇的好,沒有一點霧霾,湛藍的天氣下是一顆好的心。
走到展修的公寓門口,敲門,并沒有人開門。找到了他助理說的備用鑰匙,在開門的那一刻,門發出了細微的聲音就像是一個久病之人用盡生命的最后一聲嘆氣的一樣,的第六莫名的不好。有水流的聲音滴滴答答,又粘稠,像是屋頂了水,又像是手腕滴的。
客廳,臥室都是空的,跑進了浴室。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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