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時期人未滿的兩個年輕人,時隔多年后再次偶遇到應該是什麼心,什麼反應?
寧書莫不知道此刻盛聞是怎麼想的,只知道看著男人漆黑如墨的眉目,覺快要沒出息的大腦當機心跳停止了。
腦子里‘嗡嗡’作響,呆呆的看著盛聞。
直到男人清淺的聲音了的名字。
“啊,呃。”寧書莫有些倉皇的回神,忽然覺得現下場景無比尷尬,在男人目灼灼的黑眸注視下,一向大大咧咧的小姑娘難得覺得有些‘不好意思’,蓋彌彰的挽了下秀氣頰邊的碎發:“好久不見呀。”
“好久不見。”相比之下,盛聞就顯得淡定了許多。
只是在無人注意到的側,他垂下的修長手指不自覺的收攏拳。
白皙手背上的管似乎都蔓延著張的脈絡。
寧書莫后知后覺的才想起來自已快遲到了,暗一聲不好,輕蹙起眉頭就要跑。
盛聞下意識的手攥住纖細的手腕——就好似應激作一樣,本該如此。
孩一怔,不可思議的轉過頭。
納悶的看著男人:“你拉我干嘛?”
……
盛聞抿了抿,似乎是有些不好意思,一時間向來干脆利落的男孩竟然顯得有些‘吞吞吐吐’。
寧書莫想到這個月的全勤獎,急的火燒屁,要不是強作淑風度就快忍不住跳腳了。
聲音都急促了起來:“我快遲到了呀!”
借由這句話,盛聞可算找到了一個話題的開端,他忙問:“你在這座辦公樓上班?”
如果是,那可真是太巧了。
因為他就在這兒上班。
“不是。”但憾的是寧書莫搖了搖頭:“我在對面那條街的刑偵局。”
孩說著,不聲的把自已的手腕從盛聞修長的大手里‘拯救’出來。
“刑偵局?”盛聞清秀的長眉不自覺的一蹙,遲疑地問:“你現在是……警察?”
高中時活潑明的孩現在了警察?這實在太過反差,是盛聞多年追思里沒有考慮到的一種可能,因此更覺得驚奇。
“不是,法醫。”寧書莫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
盛聞發現比高中時‘斂’了不,但一
笑起來彎彎的眼睛在雪上還是顯的很憨。
盛聞結滾了一下,黑眸收了回來,故作自然的朝著寧書莫要了聯系方式。
而后……呆呆的目送纖細靈的背影跑走。
*
有了這次巧合到了極致的見面,之后的聯系便莫名‘自然而然’了起來。
兩個人上班的地方離的很近是原因之一,但更主要的卻是……盛聞主了起來,他會主給小姑娘發信息約午飯,用的借口往往千篇一律——某家街邊新開了個店,兩個人吃的多打折。
漸漸,寧書莫意識到了什麼,便不由得有些寵若驚。
以前的時候只要盛聞不拒絕,肯輕輕的向前蹭一步,覺自已就可以憑借熱走完剩下的九十九步了。
而現在的盛聞,異常主。
這主更催化了兩個人之間的關系。
他們都是單,沒有誤會,也沒有過曾經轟轟烈烈又纏綿悱惻的青春故事……卻不自覺的就會那些。
再次重逢,再次被彼此吸引,簡直是在正常不過的事了。
因為他們就沒有忘記過對方。
曾經滄海難為水這句話放在哪里都是用的,寧書莫這麼多年沒有遇到過能再次讓怦然心的男孩,而盛聞也沒遇到過這樣的姑娘。
大膽,明,張揚,不顧一切甚至是飛蛾撲火一樣的撲向他。
他以前便想沉溺于這種熱但卻沒有資格,現如今他人格獨立了,就也有了。
某次晚上一起吃飯,看著燭下孩巧笑倩兮的臉,正繪聲繪的講述之前看過的一部電影——非常不消停,只要有在的地方,四都是活生生的煙火氣。
盛聞不由得輕輕的道:“阿莫。”
他的語氣讓寧書莫一怔,明亮的眼睛有些疑的看著他。
因為雖然從第一次見到盛聞就說過他可以自已‘阿莫’,邊的朋友也都是這麼,可盛聞卻從來沒這麼過。
這是他第一次這麼稱呼自已。
寧書莫忽然發現自已這個綽號居然被的這麼‘蘇’。
盛聞發誓接下來是他活了二十多年說過最‘麻’的一句話,男人抿了抿,修長的手指不自覺的刀叉,連骨節都泛白了。
“我們
……”他這才猶猶豫豫的開口:“我們要不要在一起試試?”
這句類似于表白的話開口很難,可一旦說出來,男人的眼神卻很堅定,是十足十認真的詢問,毫不作偽的覺。
寧書莫有種呼吸都張的了半拍的覺了,小手不自覺的抓著桌幔,糾纏在了一起。
說實話,盛聞的表白很難讓不答應,畢竟這是心心念念喜歡了這麼多年的男生。
更何況他現在也喜歡自已。
但是只要一想到自已之前追的那麼辛苦盛聞都無于衷,他一表白自已就飛快接了的話……就有種吃虧的覺呢。
寧書莫不由得懊惱的咬了咬。
“怎麼?”盛聞張的看著:“你、不喜歡我了?”
“沒有!”寧書莫忙不迭的反駁。
結果剛說完,就看到男人舒展開的含笑眉眼,黑眼珠還劃過一狡黠的模樣活像小機靈鬼。
……
日,怎麼盛聞現在都變的這麼‘套路’了?
寧書莫心中默默的嘀咕兩句,輕嘆了口氣,不會說謊,想想還是決定實話實說——
“我覺我就這麼答應你會很吃虧。”
盛聞不大明白孩的腦回路,疑的皺了皺眉:“嗯?”
“我之前在學校的時候追了你一百七十六天呢。”寧書莫很小氣的說著,一臉嚴肅:“你都一天沒追我,怎麼也得……追到我天數的一半才行吧。”
這樣才多有點平衡呀。
只是為什麼是一半……唔,還是很沒出息的,想提前‘盛聞朋友’的這個覺。
男人聞言忍不住笑了,被燭火映襯的黑眸星星點點。
“好。”盛聞的聲音幾乎傾注了他這輩子的所有溫,角笑容漸漸擴大:“我也追你一百七十六天,怎麼樣?”
以前讓寧書莫的委屈夠多了。
現在,他不想讓再有吃虧的覺。
孩笑了,清秀的眉目間洋溢的是不加掩飾的滿足。
其實寧書莫是獨生,家庭也算富貴,從小被寵著長大,但實則特別容易滿足。
從來不會斤斤計較,只說:“算啦,你就追一半就行了。”
怪不得,親近的人一直說筋。
盛聞其實早就發現這一點了,但他卻
認為這是‘單純’。
寧書莫是他見過最單純最不沾世俗的姑娘,的和恨,喜歡和討厭永遠都是鮮明而強烈的。
和這樣的人在一起,無論是人還是朋友,你都不用繃著神經塑造自已變得很‘裝’,永遠可以于一種非常舒服的狀態。
也是盛聞最為追求和留的狀態。
一百七十六天的一半是八十八天。
此時正好是深秋,等到快三個月的時候將將好迎來一場初雪。
盛聞猶如一個‘二十四孝好男友’一般按時按點來接寧書莫下班,正站在刑偵局外面的臺階下等,就見到小姑娘跑了出來。
著白羊大,小巧的掌臉白的發,寧書莫見到外面淅淅瀝瀝的下著初雪,登時眼前一亮。
隨后盛聞就看著小姑娘站在原地傻笑了半晌,而后見到他跑了過來。
“盛聞,下雪了。”被圍巾遮住了半張臉還要說話,的甕聲甕氣:“林瀾好下雪的,我喜歡。”
“嗯。”盛聞輕輕應了聲,角淡淡笑著,就像初雪里的冷空氣一樣稀薄。
可他修長的大手卻是暖的,抬起來輕輕攏住寧書莫凍的通紅的兩只耳朵,幫取暖。
“可惜不夠多,我還沒堆過雪人呢,音音說北方的雪特別大,是書本里的鵝大雪。”孩眼里略過一顯而易見的羨慕,喃喃道:“不如我們去北方旅游,找音音玩吧。”
想一出是一出,盛聞忍不住發笑,‘無’的問:“你有假期麼?”
……
寧書莫一下子萎了。
還假期呢,不加班就不錯了。
“你就不能讓我開心一會兒。”寧書莫抬眸瞪他一眼,卻正好看到一片飄飄揚揚的雪花落在盛聞上。
須臾間就化開了,凝聚一滴水珠。
寧書莫忽然覺得嚨有點,想親他,念頭生的莫名其妙又怦然心,就像第一次見到盛聞時的沖。
于是問:“今天是多天了?”
盛聞一怔:“嗯?”
孩圍巾上明亮的大眼睛彎起來:“你追我的八十八天呀?”
盛聞忍不住笑了起來,輕輕的回應:“八十二天了。”
他都記在心里呢,再有六天,寧書莫就是他的了。
“那我免你六天好
了。”寧書莫笑了聲,手摘掉自已的圍巾堆在纖細的脖子上,雪白的下,殷紅的,笑的得償所愿:“盛聞,你追到我了。”
因為想親他,不想在等六天了。
寧書莫說完,趁著盛聞沉浸在驚喜中未曾回神,便手勾住他的頸項向下拉。
溫薄薄的四片瓣在一起,香氣馥郁。
冰冰涼涼的甜。
這大概是初雪最好的模樣,也是窮盡一生都要珍藏在回憶錄里的畫面。
*兜兜轉轉,我們還是在一起了。
作者有話要說:下章繼續寫音音和喻哥
個,你們想看喻哥打雪仗被凍狗的樣子麼(
從五歲見到陸修瑾的第一眼開始,宋顏就喜歡跟在他的屁股後麵跑,二十年的時光留給她的,隻有冷漠無情。她失去了弟弟的命和一個七月引產的孩子。在一場精心的綁架案裏,火光衝天,濃煙滾滾,她眼睜睜看著自己最愛的丈夫,抱著別的女人離開。陸修瑾,如果有下輩子,我不想再遇見你了。
公關——一個智商與情商雙高、掌握著企業生死的職業。失業記者卓一然轉型成為一名戰略公關,在變化無常的商業競爭中,靠著自己敏銳的新聞嗅覺與聰明才智,一次次為世嘉集團化解危機,也在公關部的職場變遷中,一步步從菜鳥成長為公關精英……
前世錯信狗男女,最終落個眾叛親離,臨死前才知道真相,那個偏執的大魔王實際才是最愛她的人!重活一世,林星闌痛改前非,前一秒虐了狗男女,下一秒撲倒在頂級老公懷里軟軟撒嬌:“老公,有人欺負我,我好害怕嚶!”一派手下:老大,你的臉掉了……商界龍頭賀少最見不得老婆被欺負,于是當日下午就開了場茶談會,“林星闌,我的夫人,性子軟膽很小,動我可以,動她……不行!”在座的眾大佬們紛紛瑟瑟發抖。賀少你是眼睛瞎了嗎?
海城皆知,江景煜和南時妤是出了名的關係冷淡,兩人成婚即分居。一個遠赴國外開拓市場,一個在海城繼續做眾星捧月的豪門大小姐,常年分隔兩地。漸漸的,兩人貌合神離、即將離婚的消息在圈子裏傳開,並且愈演愈烈。就在眾人猜測他們兩人什麼時候正式離婚時,在國外待了整整一年的江景煜卻突然回了國。大庭廣眾之下,男人攥著女子寄過來的離婚協議,指骨鉗住女子細腕,冷硬的力道讓她生疼。寒眸雋著盛怒,壓著滿眼戾氣,一字一頓,嗓音裹著霜寒:“這就是你要離婚的原因?”“有新歡了?想和奸夫雙宿雙飛?”高亮排雷:雙主角,兩對cp同步進展,江景煜v南時妤,南聿珩v程念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