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好得不像話,遠遠照張照片,都像是電腦壁紙一般的蔚藍、晴朗,院子里傳來龍龍跑鬧的聲音,魚薇走到前門門邊,看見步霄蹲在地上跟小侄子說話的背影,意外的和諧。
他穿著白襯衫,黑長,大咧咧地蹲在那兒,一副二流子模樣,龍龍很小一點點,蹲在四叔面前,步霄噙著壞笑著他,跟小孩兒有一搭沒一搭聊著。
龍龍會說話以后,已經不那麼害怕步霄了,漸漸也不抵跟四叔在一起,最近調皮起來,甚至最喜歡黏著步霄,魚薇看著叔侄倆,一大一小,蹲在地上的背影,笑了笑走回屋里。
“四叔,它死了嗎?”龍龍脆甜的嗓子問道,滿含擔憂,白的小臉上浮起難過的神。
步霄低頭看著地上,在樹蔭下,斑從葉的罅隙間投到地面,地上有一只一不的蟬,明的翅膀散掉了一個,如水般的黑小螞蟻麻麻地爬上去,知了就算微微了兩下,也是被螞蟻大軍搬的。
蹙了蹙眉,他輕輕嘆了口氣:“死了。”
龍龍的小眉擰一團:“它為什麼會死?”
“嗯……”步霄聽著這個問題,沉起來,挑挑眉,一時間還真不知道怎麼回答,用寬大的手掌了小侄子的頭發:“它雖然死了,但是變另外的東西,又活過來了。”
龍龍眼睛一亮,瞪圓了向四叔,看見四叔在笑,不像是騙人:“真的嗎?那它變什麼了?”
“那就不知道,有可能是蝴蝶,有可能是蜻蜓,也有可能是花花草草的……”步霄這個謊言越扯越離譜,他自己都有些自嘲地笑了,然后說道:“死了不代表完了,你這小屁孩兒不用傷心。”
龍龍若有所思,但心瞬間愉悅起來,正好院子外響起跑車的聲音,看見堂哥回來了,龍龍立刻跳起來,朝著步徽跑過去。
步霄拍拍膝蓋上的灰塵,緩緩站起,看著步徽一步步走進家門,這小子最近又變帥了點兒,當年他從部隊回來,上帶著一很濃的軍人氣質,一直到現在,都還在他上深深印刻著,很朗,很剛,而且隨著時間流逝,在小徽上顯得越來越沉淀出了一點冷冽的味道。
“四叔。”步徽抱起龍龍,聲音也變得更低厚了,三年過去,他的五棱角越發鮮明,眉眼也深邃了幾分,他抱著小堂弟走到步霄邊,說道:“我來晚了,路上堵車……”
叔侄三人勾肩搭背地進門后,全家人又在老爺子的號令下集合了一次,有著裝不規范的,被訓一頓,轟回房間換服,臨照相前,都站好了位置,擺好了姿勢,老爺子一個個檢查,目落到步徽上時一頓,訓道:“你看看你!脖子上是什麼?趕把扣子系上。”
姚素娟聽到這話,趕朝兒子脖子上一看,一片片紅紅的,步徽表也變得有點不自在,頓時明白了什麼況,起哄道:“哎呦,朋友了不知道跟家里說,哪兒的姑娘啊?這麼一看,這大呀……”
全家人笑起來,本來站好的位置又松散了一些,步徽有點不好意思,低下頭,臉熱地把襯衫扣子系好,步霄在前面搗鼓著三腳架上的相機,喊了一聲:“都注意點兒啊,要照了,別給我呲牙咧的。”
弄好照相機,步霄邁照著魚薇走過去,站在老爺子后的右手邊上,在他站回去后,跟他相視一笑。
這是步家第一張全家福,在老樓前面,全家人到齊,反復照了好幾次才功,第一次步靜生閉眼了,第二次龍龍在樊清懷里彈了,第三次步霄沒看鏡頭,眼睛跑到自己邊的小妻上去了。
終于在晚飯時,挑出來一張好的照片,每個人都被照得很神,步老爺子很滿意,讓步霄盡快洗出來,弄個大相框,掛在一樓客廳,然后人手一份拿回去放相冊里。
晚上的飯菜,魚薇親自下廚房做了道魚,上桌的時候,總是能聞到手指尖還有些淡淡的魚腥味兒,讓有點想吐……
“寶貝兒……”步霄看樣子似乎沒胃口,湊到耳邊開玩笑,語調很壞:“有了?”
飯桌上大家都在熱聊,沒人聽到他們倆的悄悄話,魚薇想了想:“應該不是吧。”
步霄了一下的頭發,出手幫了一碗湯遞過來,熱氣騰騰的,在白瓷碗里冒著白霧,此時,餐廳的燈映照著桌邊每個人的笑臉,屋外似乎起了風,呼嘯著,吹過夜里的院子,但屋燈火通明,桌邊歡聲笑語,和冷調的外面像是兩個世界。魚薇用白小瓷勺舀了一口湯,看見湯表面亮澄澄的一層油花被攪,一勺子下去,飄上來兩點綠的蔥花,這口湯,燙燙的,很有溫度。
——正文完——
作者有話要說:
后記
完結好多天了,一直寫不出來番外,就擱置了幾天去休息了,昨天回過頭來再看結尾…只能這麼圓滿了,實在不知道該添點兒什麼。
寫不出來番外的老病又犯了,可能是因為沒結婚,對婚后和包子的劇一點也不懂,我也一直擱著沒再看過評論,怕看到大家失的留言。
我個人來說,這個結尾已經卡到了故事最末,實在延長不出別的線了,想寫的、該寫的都寫盡了,唯一我留有空間值得筆的可能就是步家十幾年前的往事,可是真要筆寫了,又不該放在這里,這里的故事已經結束了,那算是另一篇,所以打算,番外要是寫的話選個別的地方發,單獨篇吧。
最后,關于這篇文,還有些話想說。
它沒長我原本預想的樣子,劇前三分之一往后,就有點偏離我本意了,但總的走向還是對的,《狐貍》不是純甜寵,純小言,所以后期沒有單純寫,費了很多筆墨在步家這個家族上,是因為我寫作初衷的確就是這樣想的。
狐貍這篇文開篇的前一個月,五月初的時候,爺爺去世了,我也是一下子就到了,家的意思到底是什麼,家族存在的意義到底是什麼。所以開文的時候可能很多之前的讀者會發覺我文風變得奇怪的,包括我開篇第一章并不是寫男主,重點是從一個大家庭的人群像落筆,這些我也是有自己的考慮,我希這篇文能從步家開始,從步家圓滿結束,讓這個家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幸福。
當老四離開,姚素娟送他時那句“早點回家”,小徽終于決定離開家去自己歷練時,老房子在車后窗化作一個小黑點,老四回家,魚薇迎接他時,院子臺階前綻的一叢叢梅花……都些是我最好的愿,它在文里一點點實現了。最后,謝大家一路相陪,謹以此文,獻給那個疼我的、會做一手超好吃的炸醬面的帥老頭兒,我的爺爺。
人人都道,青城顧家的顧先生,對他的新妻恨之入骨。因為她拆散了他和他最愛的人。可沒人知道,每當夜深人靜的時候,那個他討厭的女人總是看著他的眉眼,潸然淚下。她對他的愛,從幼年開始,經久不息。可他卻早已忘記。……后來,他想要尋回她的時候,她已經消…
重遇商行舟,是在海拔四千五百米的高原。 他樣子沒變,換了個身份,兵鋒所指攻無不克,特戰隊裏出了名的人狠話少,乖張不羈。 溫盞慢吞吞,拎着瓶水,不太情願地靠過去,遞給他。 少女裙襬被風吹起,她剛轉身,被人用力拽住,跌進懷裏。 “不待見老子?”商行舟捏扁了礦泉水瓶,拽着她纖瘦手腕拎起來,沉聲咬牙,“你早幹什麼去了?” 【痞帥天之驕子 x 安靜敏感少女】 據說人在海拔四千米的地方,會有高原反應,心慌,胸悶,呼吸困難。 溫盞認爲,她人生第一次高反,其實始於十幾歲,初遇商行舟—— 夏日校外,薔薇花開滿牆,他穿黑色T恤從紅牆上一躍而下,下巴血痕鮮明,銳利桀驁的臉,投來漫不經心的一眼。 此後整個漫長的青春期,暗戀不見天光。 然而最後留在他身邊的人,仍舊不是她。 所以分開的那些年裏,溫盞讀書學習,將自己照顧得很好。 她並不知道,商行舟到處出任務,曾經在遺書中,寫滿她的名字: “溫盞。” 他的溫盞。
【十歲年齡差?爹系男友?養成系?甜寵雙潔腹黑、禁欲、高甜無虐】十年前,傅南宸把白笙笙從貧民窟帶回了家。白笙笙借住在他的家里,卻怕他怕的要死。傅南宸對她管教嚴格,白笙笙背地里喜歡叫他大魔頭。但在傅南宸面前,她也只能從心的做一個乖乖女。開始他說,“以后笙笙要交男朋友,必須要讓我知道,我會替笙笙把關。”后來,老男人竟對自己養大的小姑娘動了心。白笙笙被抵在墻角,眼里噙著淚水,咬著唇說道:“四爺,你不是人。”傅南宸勾了勾唇,眼底盡是偏執,“笙笙還是太天真了,我早就說過,男人不是什麼好東西,我也不例外。”“養了你這麼多年,現在也該討點利息了吧。”
穿書 養崽 追妻火葬場 孩子們自我攻略 清醒女主不回頭 真假千金 團寵鄧千梨穿書了,穿進了一本有跟自己同名同姓的書裏,還是穿到五年後,她已經是書中男二的炮灰妻子,還是個假千金,書中女主是她妹妹是真千金,所有人寵愛而她,三個孩子厭惡,老公不喜,心裏另有所屬她穿過來的時候原故事已經大結局了,男二已經在書裏沒戲份了,所以她也不知道後麵事情發展係統告訴她隻要消除孩子們的仇恨值她就可以得到一大筆錢,作為累死的社畜,反正她前世也死就透透的了,而這個世界離婚後她能得到一大筆財產,必須同意本以為任務會很難做,鄧千梨做好了任務失敗的準備,可孩子們會自我攻略,在她知難而退放飛自我隻做自己的時候,已經自我攻略成功了老大:媽媽,我賺錢給你點男模啊!老二:媽媽,這是全世界各地美男,你喜歡哪個?老三:媽媽,你乖一點,少玩手機,多購物。一段時間過去,三個孩子現在一心隻有自己的老母親,操不完的心,還要給媽媽找美男男二也後悔了,猩紅著眼眶死死抓著她的手腕卑微祈求,“梨梨,求你……再給我一次機會……”鄧千梨彎唇一笑,毫不留情揮開腕上的手,聲音也涼薄至極,“不好意思,我有男朋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