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覺得自己不會再為《何以》寫什麼東西了。始終覺得,那時候的緒不可復制,怕寫出來會破壞曾經的覺。或者又覺得,他們的幸福已經可以預見了,作者又何必畫蛇添足。
然而這次再版,大家要番外的呼聲實在太高,于是我說,我試試吧。
于是我又放任自己沉浸到《何以》中去。
這實在是一件危險的事,卻又不可言喻的妙。
我又陷了走著走著,就會想起何以琛和趙默笙的狀況,各種他們的景紛沓而來,甜的,讓人忍不住傻笑的,又或者忽爾傷的。計劃之外的節越寫越多,本來不想寫到孩子的,寫到了。本來只想寫幸福的節的,卻會忽然寫到過去,甚至把自己都搞哭了。
在咖啡館忍不住了眼睛的時候很不好意思,并不是因為服務員走過好奇地看了我兩眼,而是覺得,都這麼久了,我還會搞得這麼投,真是很難為。
明明說了再見,告別已久。明明我已經慢慢變老。
卻這麼輕易地被他們俘虜了。
我怎麼會以為我再不會寫出我心里的他們呢?
他們是以琛和默笙啊,是我植于心底的最固執的愿所化,無論時如何沖刷,都不會改變。無論多久的久別,都不會陌生。
嗨,以琛,默笙,我們又遇見了。
我還記得與他們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記里寫的那樣,忽然就冒出那樣一種攫住了我。也許早一步,晚一步,他們不是他們,我不是我,誰知道呢,緣分總是那麼玄之又玄。
我還記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臺式機上,一遍遍的寫著他們的重逢,寫了十幾遍,終于我滿意了,他們也滿意了。
我還記得我在學校的機房排隊,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紙先把節記下來,生怕靈轉瞬即逝。
我還記得上課的時候他們也不安分,不斷地在我腦袋里自行演繹著,讓我不得不當個不專心的學生,一遍遍在筆記本上寫著他們的名字,才能得到抒發后的平靜。
一時間有些恍然。
好像是眨眼間,卻已經很遠了。
時間真是世間最殘酷又最好的東西。
從寫這篇文開始,到現在,已經過去了七年,已經和以琛和默笙分開的時間一樣漫長了。
嗨,以琛默笙,又見面了。
不過又要再一次告別。
但是我想,走著走著,在熙攘人群中,我們一定會再一次遇見。
顧漫
2010年11月
“疼……”疼痛出乎她意料。男人的聲音沙啞暗沉:“第一次?”千桃這輩子做的最大膽的事,就是算計了海城最權威的那個男人——厲珩之。結果聰明反被聰明誤,成為了厲太太。是夜,被撕碎衣物的千桃仍負隅頑抗:“厲先生,合同婚姻,何必當真!”“海城第一名媛,我這五千萬總要花得值當。”……小正太拉了拉千桃的衣角說:“有人讓我轉告你,你屬於凈身出戶,偷走了我屬於違約,他可以告你的,而你——沒有勝算!”千桃兩眼一瞇,巧笑倩兮,“請你轉告他,你不是他兒子。”“她說,我不是——”厲先生終於發飆:“那我也要定了!”“對不起厲先生,我們已經離婚了,錢貨兩訖。”
重生救贖 偏執甜寵、陰暗自卑少年&甜軟治愈小仙女 薑念十八歲,衣食無憂,是眾星捧月的富家千金。 於肆十八歲,饑寒交迫,是眾人眼中暴戾的怪物。 他沒爹沒媽,挨過打、凍過身、跟狗搶過飯,每天刀棍相見,滿身是傷。 可她沒想到,未來這位陰暗少年會為她殺人,成為人人避而遠之的惡魔。 重活一世,她決定遠離渣男、重拾夢想以及改變那個身處黑暗小巷中陰戾少年的命運。 她朝他伸出手,眼裏帶笑:“於肆,我帶你離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