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覺得自己不會再為《何以》寫什麼東西了。始終覺得,那時候的緒不可復制,怕寫出來會破壞曾經的覺。或者又覺得,他們的幸福已經可以預見了,作者又何必畫蛇添足。
然而這次再版,大家要番外的呼聲實在太高,于是我說,我試試吧。
于是我又放任自己沉浸到《何以》中去。
這實在是一件危險的事,卻又不可言喻的妙。
我又陷了走著走著,就會想起何以琛和趙默笙的狀況,各種他們的景紛沓而來,甜的,讓人忍不住傻笑的,又或者忽爾傷的。計劃之外的節越寫越多,本來不想寫到孩子的,寫到了。本來只想寫幸福的節的,卻會忽然寫到過去,甚至把自己都搞哭了。
在咖啡館忍不住了眼睛的時候很不好意思,并不是因為服務員走過好奇地看了我兩眼,而是覺得,都這麼久了,我還會搞得這麼投,真是很難為。
明明說了再見,告別已久。明明我已經慢慢變老。
卻這麼輕易地被他們俘虜了。
我怎麼會以為我再不會寫出我心里的他們呢?
他們是以琛和默笙啊,是我植于心底的最固執的愿所化,無論時如何沖刷,都不會改變。無論多久的久別,都不會陌生。
嗨,以琛,默笙,我們又遇見了。
我還記得與他們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記里寫的那樣,忽然就冒出那樣一種攫住了我。也許早一步,晚一步,他們不是他們,我不是我,誰知道呢,緣分總是那麼玄之又玄。
我還記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臺式機上,一遍遍的寫著他們的重逢,寫了十幾遍,終于我滿意了,他們也滿意了。
我還記得我在學校的機房排隊,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紙先把節記下來,生怕靈轉瞬即逝。
我還記得上課的時候他們也不安分,不斷地在我腦袋里自行演繹著,讓我不得不當個不專心的學生,一遍遍在筆記本上寫著他們的名字,才能得到抒發后的平靜。
一時間有些恍然。
好像是眨眼間,卻已經很遠了。
時間真是世間最殘酷又最好的東西。
從寫這篇文開始,到現在,已經過去了七年,已經和以琛和默笙分開的時間一樣漫長了。
嗨,以琛默笙,又見面了。
不過又要再一次告別。
但是我想,走著走著,在熙攘人群中,我們一定會再一次遇見。
顧漫
2010年11月
陸染18歲那年第一次對一個男人心動。 對方大她九歲,在沈城陸軍特戰隊擔任大隊長,是她爺爺老戰友家的小兒子,叫林有期。 男人俊朗痞帥,桀驁不馴,一雙鳳眼內勾外翹,瞥向她時總似笑非笑,像在勾引她。 陸染聽說他至今還是單身,于是大著膽子找他表明了心跡。 卻換來一句漫不經心的:“我對小孩兒沒興趣。” 直到他某次放假回家,聽到陸染正在讓老爺子幫她安排個在部隊當兵的相親對象見見面。 林有期一下子就急了:“相什麼親?你才多大!” 陸染一臉無辜:“我就想找兵哥哥談個戀愛。” 林有期哼笑:“行,喜歡兵哥哥是吧?我給你安排。” 后來某天,陸染去見林有期給她安排的相親對象,結果發現對方居然是林有期本人。 陸染:“說好的兵哥哥呢?” 林有期冷臉反問:“我。不行?” 陸染眨巴眨巴眼,煞有介事地回:“不太行呢,你都多大年紀了?我對老男人沒興趣。” 林有期:“……” 【小劇場:】 被林有期拒絕的那晚,陸染把以他為男主原型的小說標了完結,BE結局。 后來某天,已經開始反追陸染的林有期被告知陸染是個網文作者,并以他為原型寫了篇悲劇結尾的小說。 他連夜看下去,一直讀到小說最后,發現小說里女主最后的自白是這樣的: 這場初戀無疾而終。 可他確實來過, 如臺風掠境, 掀翻了我心中整座島嶼。 ·嬌氣挑剔女神作家×糙漢痞帥陸軍隊長 ·故事開始時:女主18,男主27,差9歲 ·前期女追男,后期男追女 ·【高亮排雷:】女主真嬌氣小哭包,動不動就掉眼淚的那種,介意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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