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也就是說,自殺還是他殺沒法確認,對吧?」我問。
「是啊,現在就嫌疑人和死者兩人,旁無佐證。」
「不是還有個4歲的孩兒嗎?」林濤問。
「畢竟只有4歲,說不清楚況。」
「不不不,4歲的孩子已經有認知能力了。」我說,「抓時間,找人問問,當然要按照法律規定,在有監護人在場的況下問。」
派出所所長點頭記錄。
「丁一蘭現在的狀況如何?」我問。
所長說:「帶回來的時候緒很不穩定,大吵大鬧哭喊不停。」
「作秀嗎?」林濤說,「還是被嚇的?」
「現在應該是沒力氣了,在我們一間辦公室裡。」所長接著說,「我們安排了個警在看著。」
「走,去看看。」我說。
辦公室裡,一個材小的人頹廢地坐在椅子上,幾乎是紋不。若不仔細看,就像停止了呼吸一樣。
「這是……」所長看來是想做一下介紹。
我揮手打斷了所長,說:「我不問任何問題,你把燈弄亮一點兒。」
所長把辦公室的燈全部打開。
我指著丁一蘭的背影,對小羽說:「在前後左右幾個方向照個相,然後我們就去看現場。」
走過一排一排的過渡房,我們來到了中間一所被警戒帶隔離的小房子。
小房子的門口散落著幾件服,這是小夫妻打架常用的伎倆,用扔服來表示趕對方出門。
我蹲在地上看了看,服上有一些滴落的跡和足跡,說明在死者傷前,服就被扔出去了。
沿著散落的服,我們走進了現場,這個加上臥室、客廳、廚房和衛生間也就只有三十幾平方米的小簡易房。
中心現場位於簡易房正中部的客廳,這個只有幾平方米的地方,放著一個沙發和一臺冰箱。所以這個所謂的客廳,也就只剩下一個能夠走人的過道了。
過道的中央有一攤,面積不小。
「據丁一蘭的供述,死者倒下後,呼喊了幾聲,就跑出去呼救了。」所長說,「鄰居因為住得很近,很快,哦,也就一分鐘之吧,就有人趕過來了,然後把死者抬出了屋外。」
「抬到屋外做什麼?」
「屋線不好,這個客廳就沒窗戶。」所長說,「鄰居們說,要抬出屋外看傷勢。」
林濤蹲在地上說:「看來是這樣的,地面上各種各樣的帶足跡,幾乎把現完全破壞了。」
「現在有個問題。」所長說,「死者在這裡躺伏的時間也就兩分鐘,能留下這麼多嗎?我懷疑是不是兇手有個偽裝的過程,死者在這裡躺了較長時間,所以才會留下這麼多跡。」
「所長以前做過刑偵工作吧。」我笑了笑,說,「合理懷疑!這個問題我回頭再回答你。」
「現場幾乎沒有任何線索。」林濤說,「已經被破壞了。」
「不不不。」我蹲在泊旁,說,「咱們注意到兩個況就行了。第一,四周高沒有任何噴濺跡,冰箱、門框等地方都沒有。第二,地面上的泊周圍有明顯的噴濺痕跡。有這些就足夠了。」
「兇提取了吧?」林濤問。
所長點點頭,從證箱裡拿出一個明證袋,裡面裝著—把家用的水果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