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這個網友李威。他被帶進湖東縣公安局的時候,依舊是一臉迷茫。他也就只有二十歲左右,戴著眼鏡,看上去老實的樣子。據說高中畢業之後就輟學打工了。
「你們抓我做什麼?」李威茫然地說,「俺什麼壞事都沒有做過。」
「你是哪裡人?」偵查員問。
「洋宮縣人。」
「什麼時候來湖東的?」
「半年前。」
李威一口的北方方言,我在一旁聽著覺得越來越不對勁兒。如果是北方縣城的人,來湖東縣才半年的時間,那他就不應該對撒米困住靈魂的風俗這麼瞭解。
「你認識趙雨墨嗎?」偵查員問。
「不認識。」
「老實代,我們不會平白無故你來問一些你不認識的人的況。」
「俺真不認識啊。」李威嚇得不輕。
我提醒旁的偵查員應該問網名。偵查員點點頭,翻開卷宗找了一下,接著問道:「那你認識利……什麼……利多卡因吧?」
利多卡因是一種麻醉藥,看來趙雨墨認為自己是那種能迷住所有人的迷藥。
「哦,啊,認識,不過我們只是網友。」
「你見過嗎?」
「視頻裡見過。」
「你最近和聯繫是什麼時候?」
「三天前吧。」李威想了想,說。
用姜振宇老師的微反應理論來分析,李威這個思考的表很自然,應該不是偽裝的。
李威接著說:「那天不知道發什麼神經,突然說要見俺。俺沒見過網友,有點兒害怕。而且那天晚上還在下雨,俺就說太遠了,而且下雨不方便,改天再見。可是說已經在車上了,馬上就到,讓俺等,而且問俺俺家在哪兒。」
「你告訴了?」
「沒有,俺是租的房子,連茅房都是公用的,不好意思讓來,就在考慮去哪裡見。可是這個時候,突然下線了,俺以為可能就是心不好,說說罷了,就沒再理會了。」
「幾點下線的?」
「七點多吧,俺記得好像是。」
我走出審訊室,雖然審訊還在繼續,但是我已經相信他絕對不是兇手了。公共廁所,那裡會有馬桶嗎?
回到賓館,我又得知一個壞消息,趙雨墨下車地點的西餐廳沒有監控,這個西餐廳生意非常火,所以服務員也記不起的樣子。總之,又一條線索斷了。
我的緒繼續低落,下午也沒有再去專案組。我去了也幫不了什麼忙,如果有好消息他們一定會通知我,可現在又能有什麼好消息呢?連皮箱的線索都已經斷了,這種皮箱已經賣出去十幾萬個了,怎麼查?
我躺在床上試圖午睡一會兒,可大腦一片清醒。我在思考一個問題,為什麼我初到現場的時候,腦海裡會出現「雲泰案」呢?兩個案件明顯是不一樣的,一個有拋,一個並不拋;一個是在室外作案,另一個在室。顯然是不能串並的,我為什麼會把這起案件和「雲泰案」聯繫在一起?有什麼共同點呢?……捆綁雙手?對,捆綁雙手!
「雲泰案」的三個死者都是被捆綁住雙手在地上實施強的,而這個案件裡,死者是被捆綁住雙手在地上勒死的。相通的地方,就是捆綁雙手的繩結。
我從床上跳起來,從電腦裡翻出照片,仔細觀察幾起案件的繩結打法,非常可惜,趙雨墨的案子裡的繩結和「雲泰案」並不一樣。
但是我一點兒都不沮喪,因為曙已經漸漸顯現了出來:
趙雨墨的手腕上的繩結,看上去非常簡潔,但也非常牢固,這應該是一個比較專業的繩結。而「雲泰案」的三個死者,手腕上的繩結看起來非常煩瑣,卻不牢固,三人手上的繩結竟然一模一樣。
我抑著心的喜悅,打開百度,搜索了「繩結」,滿屏的信息撲面而來。
原來繩結也是一種文化,不同職業的人,在打繩結上有自己獨有的習慣。繩結的種類也很繁多,有水手打的繩結、木匠打的繩結、挑夫打的繩結、外科醫生打的繩結……我一邊看一邊學習,甚至拆下鞋帶來嘗試,花了一下午的時間,終於悉了百度上介紹的十幾種繩結的打法。
再回到案件的照片上,我豁然開朗,趙雨墨手上的繩結是一個典型的雙套結,打法不難,但比較專業,通常是喜歡戶外運的人才會練掌握這種繩結的打法。我激得在桌面上捶了一拳,又迫不及待地點開「雲泰案」的照片進行比對。但幸運之神大概只眷顧了我一小會兒,「雲泰案」的繩結沒有這麼明顯的特徵,不是專業的繩結,只能說是一個人打繩結的習慣。哪個專業人士會習慣打煩瑣而不牢固的繩結呢?
但不管怎樣,至這個案子裡,又一條新線索已經浮出了水面。我拿起電話,讓偵查員調查李威打過的繩結,以及他是否習慣於戶外運。
第二天一早,當我走進專案組的時候,齊支隊長一臉的喜氣:「小秦呀,一個好消息,一個壞消息,你要先聽哪個?」
我無語,一個快五十歲的人,有必要撒玩兒這個遊戲嗎?
「呃,壞消息吧。」
「李威被排除了,他都不知道什麼是戶外運,繩結也對不上。」齊支隊長說,「其他方面也排除了。」
「這個不算壞消息。」我說,「你沒看我昨天下午都沒來嗎?我知道他肯定不是兇手。」
齊支隊長的眼神裡閃過一驚訝,接著說:「壞消息不是壞消息,但好消息絕對是個好消息。我們派出的外圍搜索組,在校園裡的一角落,找到了死者的手機和疑似勒死死者的繩索。」
確實是個好消息,我驚喜得說不出話來。
「有……有照片嗎?」我覺得自己都不會說話了。
「有啊,你看。」齊支隊長移過他的筆記本電腦。
照片有兩張,一張是一繩索,上面滿是油墨,這應該是一綁硯臺的繩索,為什麼判斷是綁硯臺的?因為湖東是產硯大縣。
另一張照片是一部iPhone手機(蘋果電腦公司的一款智能手機),被水泡過,呈現的是沒有開機的狀態。
「手機壞了,」齊支隊長說,「不過我們的技部門有信心恢復它的資料。」
「我關注的不是手機。」我說,「之前,我們在趙雨墨的子口袋裡發現了油墨指紋,當時以為是小東西呢,還在說為什麼小不包,而去一個子上的暗口袋,這太不專業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齊支隊長說,「現在可以解釋為什麼會有油墨指紋了。因為兇手拿著沾滿油墨的繩子殺人,然後又拿沾了油墨的手掏口袋。哈哈,有道理。現在我也贊同你關於案件質的判斷了,這可能就是一起綁架侵財案件。」
「有指紋,且知道兇手家的大概裝潢況,知道兇手家應該有硯臺,知道兇手喜歡戶外運,這個案子不難破吧。」我揚著眉說。
「必破。」齊支隊長的手機鈴聲再次響起,他看了一眼說,「不過,我希有更快的捷徑,這個電話可能就是給我們提供捷徑的。」
確實是一個提供捷徑的電話。技部門恢復死者手機後,發現死者在晚上九點多的時候開了手機,並且撥打了一個號碼:1808353286。當然,這不是一個正確的手機號碼,自然撥不出去電話。但是隨後也就沒有再撥其他的號碼,直到兇手撥通那個索財電話,然後發送了那張照片的彩信。
「現在問題就來了。」齊支隊長說,「第一,為什麼要撥這個錯誤的手機號碼;第二,手機不是沒電了嗎?我的iPhone沒電關機後是絕對開不開了。」
我笑著說:「第一,這本就不是手機號碼,而是QQ號。第二,到了人家家裡,為什麼不能充電呢?」
「QQ號?」主辦偵查員來了神,「你怎麼知道?」
「我猜的。」我說,「我有時會因為懶得開手機QQ而用這種方式記錄別人的QQ號碼。」
「快查!」齊支隊長的音調很高,說明他心裡很激。
也就半個小時的時間,案件就偵破了。
這個QQ號屬於一個程希的人。他二十一歲,是省電大的學生,也是出名的驢友。程希的父親還是個忠實的硯迷。
不是他,還能是誰呢?
程希沒有跑,警察到達省電大的時候,他正靜靜地坐在自習室裡看小說。
他看上去高高瘦瘦的,皮雪白,髮質烏黑,棱角分明。當我看到程希的時候,就覺得事是那麼順理章。只有一點想不明白,這樣一個帥哥,也會為了錢殺人?
程希沒有抵賴,也沒法抵賴,不然他沾滿油墨的指紋怎麼會落在一個素不相識的子上?他安安靜靜地承認了一切,把這個故事的最後一環給補上了。
程希的母親早逝,父親又經常不在邊。整個暑假,父親都沒有回家看過他一眼,只是給了他每個月一千五百元的生活費。這些錢,原本也足夠他一個人生活、泡妞、戶外運和打遊戲的,可心依然覺得空虛的他,卻不小心染上了一個惡習:賭博。
程希一開始就不想去那種俗不可耐的賭場,而是上網找了一個境外的賭球組織。沒想到這一賭,他就輸了二十萬。二十萬?就算他的家境還算殷實,程希也不敢向父親開口。他找了高利貸付清了賭資,但接著還錢的期限又將臨近,連本帶利幾十萬,程希實在想不出什麼辦法了。
搶劫嗎?除了搶銀行,搶不了這麼多錢。那麼,只有綁架。
那一夜,下著極大的雨。
程希獨自一人去西餐廳吃飯,剛到門口,就看見馬路對面有個漂亮孩下了出租車就冒雨跑了過來。孩上的香奈兒洋溢著一種讓他心的芒。
他趕迎過去,為孩兒撐起自己的傘。
這一頓是程希請客。雨夜邂逅帥哥,趙雨墨的晚餐吃得很愉快。文質彬彬、幽默風趣、穿著面的程希很快就打了。的眼神開始迷離,面前的這個男孩,怎麼看也不像是個壞人。所以,當程希邀請去家裡坐坐的時候,趙雨墨沒有猶豫。
進屋之後,趙雨墨拿出充電,打開手機,記下了程希的QQ號。程希藉口給拿飲料出了客廳,其實是去找綁架的工。趙雨墨很,但是背巨債的他,沒有一點兒慾。
他的目的,只是錢。
和我們推斷的一樣,程希勒死了趙雨墨。
其實一開始程希只想把勒暈。他也憐香惜玉,並不想看見流。當趙雨墨不再彈以後,程希捆起了的雙手,把丟在客廳,自己進了房間。他開了電腦,目不轉睛地看著直播的球賽。這兩場球他也下了注,勝負關係到他的十萬元。
但幸運依然沒有臨,兩場球結束,他又輸掉了十萬元。但他不怕,他有搖錢樹。可是當他再去客廳時,卻意外地發現,搖錢樹居然死了。
拍完照片,發完勒索彩信,程希很害怕,於是逃到了一個網吧打了兩天遊戲,沒敢回家,希能夠緩解自己張的緒。可是終究不能不理,於是他以開學報到為名,向父親的朋友借了車,又拿了家裡最大的皮箱,壯著膽子把趙雨墨的裝好,又把運去學校。對他來說,唯一的幸運在於那個暈了頭的趙總居然沒有報警,而是乖乖地把五十萬送給了他,他的債務終於清了。
程希以為把運到自己的學校就不會引來警察對自己的注意,而且警察也只會在省城調查,不會將注意力移到趙雨墨死時還在湖東的他。
可那一把米還是出賣了他。
當他即將拉上行李箱的拉鏈時,拉鏈卡了,他心裡生出了一種無名的恐懼。他從廚房裡抓了一把米,撒皮箱中,希能夠困住趙雨墨的靈魂。行李箱拉上了。
「披著羊皮的狼,不是話,而是寓言。」我慨道,「不要相信任何陌生人,尤其是那些特別能讓你相信的人。」
「嗯。」大寶點頭,「以後我生個兒的話,是得這樣教育,過分的溺只會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