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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秦明》 第91章

【3】

我和黃支隊湊過頭去看,原來高法醫在死者的鼻孔裡夾出了一的纖維。

黃支隊接過纖維,放在解剖室的顯微鏡下觀察:「這是防水布的纖維,很多服都是用這樣的材料製的。」

「看來,這樣的纖維還不啊。」我仔細用刀片刮著死者臉上的菸灰炭末,果真在刮下來的漆黑的質中,發現了一些藍的防水布片,最大的一塊兒約有幾個平方毫米。

高法醫還在死者耳部附近用止鉗鉗下來一塊和皮粘連在一起的白布片,布片的邊緣也可以看到藍的纖維,布片上面印著M開頭的一排英文,字跡無法辨認。

我接著說:「可以斷定,現場燃燒的時候,有一件藍服覆蓋在死者的面部。這個白的布片是服的商標。」

「這能說明什麼呢?」高法醫問道。

「心理學家有過一項研究,」我說,「如果一個人殺死了自己比較尊重、敬畏的人,會害怕看見死者的臉。有些人會用一些遮蓋住死者的臉,減輕自己的心理力。」

「你是說,人作案?」黃支隊說完,轉頭看向窗外蹲在地上的劉偉。

「調查況顯示,俞婉婷為人吝嗇,沒有什麼非常要好的朋友,沒有什麼明顯的矛盾關係,沒有不正當男關係。」偵查員在一旁說,「如果判斷是人作案,那麼丈夫有重大作案嫌疑。」

「可是劉偉說他昨天上午就出差去了上海。」高法醫說。

「他可以故意這樣說,偽造不在場證據。」黃支隊說,「我還看見了他手臂上有抓傷。」

我點了點頭,低聲說:「我也看見了,剛才我們分析死者可能抓傷了兇手,只是因為死者的指甲被燒燬,所以不能確證。我想,世界上沒有這麼巧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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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黃支隊說,「剛才他還那麼激烈地阻礙解剖。」

下解剖服,走到劉偉旁邊,說:「你下了火車就直接趕到這裡來了對吧?麻煩你把返程火車票給我看看。」

劉偉一臉驚恐:「啊?什麼?哦,火車票,火車票我……我,火車票出站的時候被工作人員收了。」

「那去上海的火車票呢?」我問。

「也……也被收了。」

「原來你們出公差,差旅費報銷是不需要票據的?」我盯著劉偉,看著他閃爍的眼神,問道,「還是出公差要私人出費用?」

劉偉的臉頓時紅一陣白一陣。

黃支隊說:「如果這樣,那就對不起了,麻煩你跟我們回去協助調查吧。」

兩名偵查員架著垂頭喪氣的劉偉乘車離開了。

「這起案件,不會就因為死者臉上的那個布片破獲了吧?」我說,「我總覺沒那麼簡單。」

「哎喲,祖宗,」黃支隊說,「簡單點兒不好嗎?你可別烏了。」

我低頭笑了笑,說:「還有好多檢驗沒有出結果,用這個時間,我們去現場看看吧。這麼久了,現場險也應該都排除了,可以進去看了。」

現場依然一片狼藉。除了沒法燃燒的品以外,其他的傢俱、貨基本都已燃燒殆盡。超市東面隔開的臨時居住區域裡也是如此,一個大櫃被高水槍衝倒在地上,一個禿禿的床板橫在那裡,都被熏得漆黑。

我和黃支隊簡單巡視了超市,超市地面儘是積水,我們穿著膠鞋從東倒西歪的貨架上去,沒有發現什麼有用的線索,估計有用的線索沒被一把大火燒得乾乾淨淨,也被高水槍沖得乾乾淨淨了。

我走到床旁,戴上手套掀起了床板。突然,我看見床板的側面和下面有一些點狀的加深區,和附著的菸灰炭末並不一樣。我打開勘查箱,取出聯苯胺試劑,對這些區域進行預實驗,得出的結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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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兄你看,」我說,「床板側面和床板底側都有,這樣看,應該是噴濺狀跡。」

黃支隊走過來拿出放大鏡看了看床板的跡,說:「嗯,從形態上看,可以確定是噴濺狀跡,方向是從外側向側。」

我說:「是頭朝床躺在地上的,頭部又有創口,那麼形創口的時候,跡確實是沿這個方向噴濺的。」

黃支隊說:「知道你的意思,躺的位置就是殺人的原始現場。」

我點了點頭。

黃支隊補充道:「既然這裡是殺人的現場,死者又沒有約束傷,說明兇手是可以和平地從最西側的口進超市,再走到最東頭的床邊。」

「大半夜的,」我說,「一個單婦會讓什麼人進到自己的超市裡呢?一點兒警惕都沒有嗎?」

「除非是人,」黃支隊說,「開始通過死者面部的布片推斷人作案我還有些忐忑,現在通過現場況,基本可以肯定就是人作案了。看來抓老公沒抓錯。」

我站在現場閉著眼,試圖把現場的況再還原一遍,可是總覺得損傷問題有些不能解釋。於是我搖了搖頭,說:「先回去吧,一邊等檢驗結果,一邊去看看對劉偉的審訊。」

我們在視頻觀察室看著審訊室的劉偉耷拉著腦袋,一副無打采、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模樣。

「招了沒?」黃支隊問。

偵查員搖了搖頭:「反覆強調他沒有殺人,但是對於昨晚的行蹤,他隻字不提。」

「去火車站調一下監控,看他到底有沒有去上海。」黃支隊說。

偵查員面:「這,火車站那麼多人,有些難度啊。」

「不用,」我說,「去查一下賓館開房登記,我突然覺得他不像是兇手,他之所以不提昨晚的行蹤,可能有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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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支隊驚愕地看著我,愣了一會兒,轉頭對偵查員說:「去辦吧。」

黃支隊看著偵查員離開觀察室,對我說:「你這樣說是不是武斷了些?如果因為你的直覺改變了偵查思路,可不是小事。」

我搖了搖頭,說:「不僅是直覺,我覺得死者的損傷有些奇怪。」

「你是說額頭上那些集的小創口?」

「是的,」我說,「如果不是用藥致暈死者,在死者清醒狀態下同時形額部創口和頸部損傷,除非這件事不是一個人做的。如果是劉偉想殺,不需要找個幫手那麼麻煩。」

「時間不早了,」黃支隊說,「各項檢驗和調查的結果夜裡才能出來,你先休息吧。」

躺在賓館的床上,現場的景在腦海中一幕幕呈現。突然,被水槍衝倒的大櫃的樣子閃我的腦海裡。

「不對啊,服、被縟怎麼會在大櫃下?」我自言自語道。我彷彿想起白天現場勘查的時候,發現大櫃的下方好像服和被縟。總覺得好像有些不對頭的地方,可是不對頭的地方在哪兒呢?

想著想著,我就睡著了。

因為有心事,所以我起了個大早。專案組會議室正在匯報昨天一天的工作況。

「經比對俞婉婷平時所用牙刷上的DNA和死者的DNA吻合,確證死者係俞婉婷。經過對俞婉婷的心進行毒化驗,可以排除俞婉婷生前有中毒致死或致暈的可能。通過對現場多多點位提取的灰燼進行理化檢驗,可以判斷現場有多起火點,但是沒有助燃溶劑。也就是說,兇手殺人後,在超市裡多可以燃燒的貨上點火,導致大火。」雲泰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研究所所長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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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再多點火,也不需要半個多小時的時間啊。」我說,「我們法醫判斷,死者死後至半小時以上,現場才點火。」

「兇手在做什麼呢?」黃支隊說。

「另外,」我說,「如果排除了死者有中毒致暈的可能,通過法醫檢驗死者頭部損傷也不至於致暈。那麼,死者為什麼會在清醒狀態下,保持一個固定不的姿勢,讓兇手來敲擊的頭部?還有,兇手是如何一邊掐死者的脖子,一邊用鈍打擊死者的頭部?」

「騎在上,一邊掐脖子,一邊打。」有偵查員說。

「不可能。」我說,「我們知道,手指接頸部,只會留下小片狀出,手掌接,才會留下大片狀出。經法醫檢驗,死者頸部兩側的都可見大片狀出,說明是有兩個手掌同時掐住死者的頸部兩側,閉氣管和頸靜脈,導致窒息死亡。這個時候,兇手沒有其他多餘的手去打擊死者頭部。」

「為什麼可以肯定是同時形兩種損傷呢?」

「因為兩種損傷都有明顯的生活反應,額頭部的損傷也只有死者頸部被住,頭部位置相對固定的時候,才能形。」我說。

這時候,負責對劉偉進行外圍調查的民警推門進來,說:「劉偉的嫌疑排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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