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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秦明》 第74章

【3】

雷影市殯儀館是家全新的殯儀館,公安局也於殯儀館改建的時候,在殯儀館徵了一塊地皮,並且建設了省數一數二的法醫學解剖室。這裡有兩個常規解剖室,一個高度腐敗解剖室,還有一個烈傳染病解剖室。四間解剖室組一個矩陣,各解剖室大門位於矩陣的四角,四間解剖室都有專用的通道連通。

殯儀館大門,朝東去,就能看見這個貌似五角大樓的雷影市公安局法醫學檢驗中心。

走到常規解剖室的門口,發現由四間解剖室組的矩陣中央廣場停放著六張停床,床上放著白花花的袋。白側黃和殷紅的跡印染在袋上,讓人覺得森恐怖。我簡單地分了組,大寶帶著兩名雷影市公安局的年輕法醫一組,汪法醫帶著其餘兩名雷影市公安局的年輕法醫一組,在兩個常規解剖室中同時進行尸解剖檢驗,這樣就提高了工作效率,可以在第一時間拿到關鍵線索和證據。而我則穿著解剖服在兩個解剖室之間穿梭,為兩組法醫的聯繫橋樑,共通解剖時得到的信息。

解剖工作按照「從易到難」的順序進行。第一批檢驗,兩個解剖室同時對兩名小孩的進行解剖檢驗。

兩名小孩的損傷都非常簡單,張朋的口和上臂各有一刺創,口的刺創直達心臟,貫穿了整個心臟,刀尖的末端還刺破了肺臟和後,在腔後壁上形了一個小裂口。張朋的上臂創口也是貫穿創,應該是一個抵抗傷,即張朋抵抗兇手下刀的時候,被刺穿了上臂,因為劇烈疼痛,他放棄了抵抗,才會被兇手一刀扎穿了心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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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雙眼閉,稚的頸部有一巨大的刺切創,上和下沾滿了噴濺狀的跡。所謂刺切創是指刀子刺後,沒有垂直拔刀,而是斜向拔刀,所以劃開了創口周圍的皮,顯得創口十分巨大。小孩的頸總脈和靜脈全部被齊刷刷地割斷,斑淺淡是因為基本流乾了。

小孩子被殘忍殺害,令人格外悲憤。法醫們檢驗完後,仔細地合瞭解剖創口,一言不發地合力把放進了冰庫。

第二批檢驗的是兩名死者。兩名死者的損傷同兩名小孩子類似,非常簡單。老婦人戴林的口有三創口,其中兩刀尖都刺骨,但因為有骨的保護,刀子並沒有刺腔,所以雖然在口形刺切創,但是並不致命。另外一損傷和張朋`前的損傷如出一轍,刀子從肋骨間隙刺腔,刺破心臟、肺和後,貫穿了整個左。這一刀導致心臟破裂,是可以導致死者立即死亡的。

鄭倩的全只有一刀傷,也是部中刀,刀尖從肋骨間隙刺腔,但是刀刺的位置是從斜上方刺向斜下方,導致肺臟和主脈弓破裂。鄭倩抓住的用於遮擋部的巾被上也發現了刀創,看來鄭倩是拿著巾被遮住部的時候,被兇手一刀貫穿巾被和壁刺死。結合損傷的方向,和鄭倩靠著床邊坐在地上的位分析,兇手應該是站立位置下斜向下刺死的鄭倩。鄭倩主脈弓的破口不大,不會立即死亡,但在逐漸死亡的過程中,仍死死地抓住巾被,護住了部。

老頭張解放的損傷卻位於前臂和後背部。他的前臂有三貫通創,看來他在被制服之前,有過短暫的抵抗。張解放在現場是於俯臥位的,後背又發現有足跡,所以,我們對張解放的後背進行了仔細的檢驗。經過檢驗,發現張解放的後背中了四刀,其中三刀刺了脊柱,沒能致命,但是另外一刀從後側壁刺腔,同樣刺破了心臟,可以導致他立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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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人張一年的上則是傷痕纍纍,有貫穿前臂的抵抗傷,有搏鬥中形劃、磕傷,有多刀傷刺腹腔,但是這些傷並沒有傷及臟,不能致命。但是他的上腹部和口各有一刀刺得比較深,腹部的一刀刺中了肝臟,導致肝臟破裂大出口的一刀刺破了肺靜脈,同樣導致大量積。最醒目的還是張一年,有八平行的、細小的表皮剝,整齊地排列著。我仔細看了看這幾表皮剝,不知道是什麼東西在什麼狀態下形的,正在考慮著,汪法醫打斷了我的思路。

「看來只有張一年是經過搏鬥後,因為失過多後力不支倒地死亡的,其他死者都是人為刀俎我為魚地被兇手一刀致命。」汪法醫說。

「嗯,六個人上所有的損傷都是刺,通過創口寬度和深度綜合分析,應該是一把刀就可以形了。」我說。

「一個人,一把刀,這個基本是可以確定的。因為張朋打通110的那個報警電話就聲稱有一名蒙面歹徒闖進他家裡。」汪法醫介紹接警的況。

「這個人下手真是非常狠毒。」大寶在一旁咬牙說道。大寶是個疾惡如仇的人,從到達現場開始,我就聽見他一直咯咯地咬著牙。

「我關心的不是這個。」此時解剖工作已經進行了十多個小時,我們已經從中午工作到了夜裡,我下解剖服,得咕咕的肚子,說,「我總覺得死者的胃腸的消化程度有些問題。」

「有什麼問題?」汪法醫一直對師父帶著我研究的關於死亡時間推斷的課題十分興趣。

「兩名老年人的胃是排空的,看腸的消化程度是末次進餐後六個小時。」我說,「但是兩名年輕夫婦的腸消化程度判斷是末次進餐後六個半小時。四個人的胃腸是一樣的分,按道理說應該是一起吃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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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矛盾。」汪法醫說,「從痕跡的角度看,走廊上只有從老人房間往主臥室走的足跡,基本可以斷定是先殺老人,後殺年輕人。」

我突然想起林濤的介紹,點了點頭說:「但是,前後居然有半個小時,總覺得有些太長了。」

「吃飯去吧,我快低糖了。」一旁的年輕法醫打斷了我們的對話。

我看一時也不能得出什麼結論,就點了點頭說:「走吧,我也了,我想吃牛麵。」

我躺在賓館的床上,看了看表,已經快凌晨一點了。解剖完後,我就又躲在房間裡把所有的現場與檢的照片看了一遍,又按照專案組的要求聽了十幾遍報警錄音。沒想到這段令人骨悚然的報警錄音把我的瞌睡蟲全部趕走,我反倒忘記了疲倦,神抖擻了。

我重新躺在床上,瞪著天花板,心想一定要強迫自己睡著,明天還有繁重的現場復勘工作,我需要休息。在即將睡著的矇矓中,我的腦海中的片段逐一組合起來,彷彿整個作案過程逐漸清晰了,慢慢地,我進了夢鄉。

第二天一早,我就被噩夢驚醒,爬起來洗漱完畢後,敲開了大寶和林濤的房門。大寶和林濤也剛洗漱完畢,我們不約而同地一起下樓,開車趕往雷影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研究所。在研究所裡,我和大寶、林濤一起,坐在會診桌前,仔細研究昨天的現場和檢照片。

這時,汪法醫走了進來,說:「DNA結果全部出來了。我慢慢說,你們記一下。主臥室的避孕套和鄭倩的中檢出的斑,是張一年的。主臥室的地面拭狀的搏鬥跡檢出是張一年的。主臥室的多枚足跡的檢出是張解放、張一年的混合。主臥室滴落狀跡是張一年的。走廊上從東側臥室到主臥室的足跡檢出是張解放的。從主臥室到張朋臥室的足跡是張解放、張一年、鄭倩的混合。下樓的足跡是多名死者的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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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兇手的整個犯罪過程就可以重建出來了。」大寶說,「兇手應該是先到東側臥室殺死老兩口和小孩,過程中他下手乾淨利索,所以鞋子上沒有黏附老婦人和小孩的,但是他踩住了張解放,所以鞋子上黏附了張解放的。兇手殺完人後,從外面鎖上房門,然後走到主臥室,殺死了張一年和鄭倩,最後因為聽見小孩報警,走到小孩臥室殺害了小孩後離開。」

「我總覺得這不是尋仇殺人。」我開了口,「據現場這一片滴落狀跡看,跡是張一年的,那麼張一年在傷後應該在這片地方停留了一段時間。如果是尋仇殺人,為什麼要讓他傷後還在這裡停留?直接殺完人走人不就得了?」

我認為我的想法很新奇,可以語出驚人,沒有想到在場的所有人都沒有出驚訝的表,反而紛紛點頭。

大寶說:「我同意你的意見,我們可以看到,張一年大上有幹了的流注跡,流注方向是從的前側往後側流,這應該是蹲著才能形的流注跡。如果是站著的話,跡應該從上往下流!」

林濤說:「我同意!你們看張一年大後側和小後側的淺痕跡了嗎?那應該是有跡黏附在的後側,然後蹲下來,大後側和小後側把之間的,形的淺痕跡,這個痕跡應該可以證實張一年傷以後蹲過很長時間。」

「這個時間可能接近半個小時!」我看我曾注意到的問題,大家都注意到了,很是高興,說,「據死亡時間,老人的死亡時間比年輕人早半個小時。」

「你們分析得非常有道理。」汪法醫說,「如果有控制被害人的過程的話,而且控制了半個小時之久,那麼最大的可能就是威死者要錢,那這就是個搶劫殺人案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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