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櫻花文學 現代言情 前妻下落不明,渣總夜夜發瘋 第51章 為什麼養小三?

《前妻下落不明,渣總夜夜發瘋》 第51章 為什麼養小三?

裴思瑜微微愣住。

薑尋接了電話,按了免提。

那邊,梁晨楓剛進辦公室和秦明禮打了個招呼,很快切正題。

梁晨楓:“秦律師,我本來是抱著試一試的心態聯係上金科律所的,沒想到會有機會跟您合作,實在是太幸運了。”

秦明禮:“說一下你的訴求吧。”

“我朋友婚前全款買房,寫了一個人的名字,還我出裝修費,我本來想著兩個人是要結婚沒必要計較那麽多,但是因為家庭條件比我好,他們家就我簽婚前協議,我想問問秦律師,這個婚前協議擬定的時候,有沒有什麽辦法,讓我能分到一部分的錢?”

裴思瑜聽到這番話,神變得不可置信。

他簽協議?

什麽時候的事兒?!

明明隻是提了一下,是他二話不說就同意的!

Advertisement

薑尋看出緒開始激,握了握的手。

“梁先生,婚前協議就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婚前財產,您說的這個很難實現。”秦明禮說。

梁晨楓還越說越來勁兒了:“如果婚前協議裏寫明男雙方各自的房產歸各自所有,但是我名下的房子還有貸款,貸款還完後我們離婚,那我的房子是不是不用分一半?”

“梁先生是想通過婚姻發一筆財?”

“也不是,主要是我有個表妹,世淒慘,現在懷孕了沒地方住,我就貸款買了套房子送給,我騙我朋友是全款買的,就是房子太小位置也不好一直沒裝修。”

秦明禮:“我必須提醒您一句,在欺騙下簽訂的婚前協議,不備正常的法律效應。”

“這怎麽能算是騙呢?婚前的房子也是自己的,我的也是我自己的,婚後我們的錢都是共同的,錢多分我點還房貸也正常啊。”

Advertisement

“養小三就不算正常了。”

梁晨楓結了:“小……小三?”

“梁先生,為了保證你的合法權益,建議你實話實說,這樣協議起草的時候,我才知道該從哪方麵著重手。你的表妹到底是表妹還是人?”

“我也不藏著掖著了,其實是我學姐,我們之前見麵難自發生了關係,現在懷孕了,我又不想跟我朋友分手,又不能不管和孩子,隻能出此下策了,都是男人,秦律師應該會理解我的吧?”

秦明禮:“當然。”

“要不是我那朋友一直不讓我,我也不會跟我學姐發生關係,有些人就是假清高,也不知道裝什麽裝,早晚不是還得上我的床。”

……

他們之後聊了什麽,裴思瑜已經無心去聽了。

坐在沙發上,從一開始的生氣變憤怒,再到失,直至麻木,臉一片蒼白。

那邊梁晨楓走後,電話掛斷。

薑尋想說點什麽,手就被拉住了。

裴思瑜的手很涼。

看著薑尋,很平靜,但是也很困:“阿尋,是我不夠好嗎?他為什麽當麵一套背後一套,為什麽要在結婚之前倒打一耙,為什麽養小三?”

猜你喜歡

分享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複製鏈接

問題反饋

反饋類型
正在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