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再告白一次
說完這句話,程易就開始往樓上走。
溪南盯著他的背影看了一會兒,然後隨其後。
走到臥室里,程易下外套,扯了扯領帶,隨後看向站在門口遲遲沒有進來的溪南,「怎麼?怕我吃了你嗎?」
溪南慢慢走了進去,然後將西裝拿出來攤開在床上。
「我不是說了,要你親手幫我穿嗎?」程易又一次開口。
溪南只好照做,幫程易穿好西裝外套,但是到穿子的時候,卻犯了難。
「你自己拉一下拉鏈。」說這話的時候,溪南的臉上泛起了一抹紅暈。
但是程易卻並沒有作,反而將溪南的手放到自己的頭上,「我說了,讓你幫我。」
溪南被程易這突如其來的作下了一跳,覺到指尖到某樣東西的時候,整個人像電一般,猛的回了手。
見反應這麼大,程易冷笑了一聲,「你要是不願意,那就算了吧。」
溪南咬著,看著他的臉,猶豫了半天還是手去拉拉鏈。
但是當的手到他的拉鏈時,程易卻一把抓住的手腕,
只聽見他的聲音低沉,卻帶著一子冷意,「溪南,有時候我真的不知道你腦子裏在想些什麼。」
明明很抵,但卻又要拚命來討好他。
他真的很想剖開的心看看,看看裏面裝的到底是什麼.
程易嘆息,隨後鬆開溪南的手,然後朝浴室走去。
直到聽到浴室里傳來嘩啦啦的水流聲,溪南才慢慢坐回床上,真的不明白自己究竟哪裏做錯了,讓程易這麼生氣。
—
一周之後,韓季白終於醒了過來,接到消息的時候,溪南正在拍攝國一家時尚期刊的雜誌封面。
這期的雜誌封面的主題是「自然與」。
兩個化妝師圍在溪南邊,一個做頭髮,一個化妝。
因為溪南是濃系,所以平時化的妝都比較偏濃,但是這次為了追求自然與,化妝師只簡單的給打了一個底,化了個口紅。
準備得差不多后,這邊攝影師開始喊開工,溪南下一秒便進了狀態。
拍攝了幾組照片,攝影師十分滿意,因為溪南實在是太好拍了,三百六十度無死角,怎麼拍怎麼好看。
專業的攝影師配上敬業的模特,很快工作任務便結束了。
結束雜誌拍攝后,孟秋拿來溪南的服。
換號服,溪南這才開始看手機,然後就看到了冉莎莎發來的消息,說韓季白醒了。
拍攝《迷霧》和《偏偏是你》之後,溪南的人氣大漲,丁嵐已經不允許自己打車,並且讓隨時帶好口罩和墨鏡。
所以最近幾天溪南出門,都是自己開的車。
去到醫院的時候,姜雨已經在病房裏面了。
看到溪南,韓季白的臉上出了溫暖的笑容,那笑容就像是初升的太,燦爛而耀眼。
「南南,你來了啊。」他上穿著病號服,臉依舊有些蒼白。
溪南走了進去,將手裏的鮮花和果籃放在桌上,開口道;「季白哥哥,你的恢復的還好吧?還有沒有哪裏不舒服?」
韓季白微笑著搖搖頭,然後問道:「我聽莎莎說,當時是你把我送進醫院的?」
「嗯。」
「那這麼說來,你還是我的救命恩人,改天季白哥哥一定要好好報答你。」
溪南道:「不用的,只要你人沒事就好。」
姜雨開口道;「是啊,你沒事才是萬事大吉。」
當時姜雨趕到醫院的時候,韓季白剛好被推進病房,看到渾滿管子他,姜雨第一次覺得,原來生命是如此的脆弱。
因為韓季白才吃完葯,所以沒聊一會兒他就來了睡意。
溪南和姜雨見狀也不再打擾,讓他好好休息,改天再來看他。
走出病房后,姜雨突然想起來那天和溪南的對話,便問道:「南南,你和阿易哥哥現在還好吧?」
提起這個事,溪南的神頓時黯淡了幾分,便將之前和程易的事一五一十的全告訴了姜雨。
「什麼?」姜雨聽之後,眼睛都瞪大了,「南南,你說你給阿易哥哥打電話是個的接的?而且那個的還說阿易哥哥在忙,讓你別再打過去?」
「嗯。」
「那阿易哥哥有沒有和你解釋啊?」
溪南搖了搖頭,「我沒有問他。」
「那他是什麼反應?」
「他好像很生氣.」這就是溪南最不解的地方。
「生氣?」姜雨想了想,突然恍然大悟道:「南南,阿易哥哥這個態度,說明他很在意你的反應啊!」
「,你這話什麼意思?」
姜雨看著溪南的眼睛說道:「你想啊,你是阿易哥哥的妻子,你打電話給他,接聽的卻是一個陌生人,這時候你應該很生氣才對啊,可是你卻連問都沒有問他。」
溪南皺眉道:「可是這樣,他不應該覺得更煩嗎?」
「怎麼會呢?」姜雨驚呼道:「阿易哥哥生氣,說明他想讓你質問他,而你表現的越平靜他就只會越生氣。」
見溪南沉默不語,姜雨問道:「南南,你知道阿易哥哥為什麼那麼在意你的反應嗎?」
溪南頓了頓,緩緩開口道:「為為什麼?」
姜雨語重心長道:「因為他想看你吃醋,他想知道你是不是喜歡他。」
轟的一聲,溪南覺腦海里像是有什麼東西在炸開來。
姜雨繼續說道:「南南,如果你還喜歡阿易哥哥,就再去試著告一次白吧,或者說,你去試探試探他,看看他到底喜不喜歡你。」
「可可是我.」
姜雨突然牽起溪南的手,說道:「南南,你要學會跟著自己的心走,這次如果還是失敗了的話,你就放下他吧。」
姜雨是真的不想再看到溪南這樣折磨自己。
但是直覺告訴,程易是喜歡溪南的,至於程易之前為什麼會拒絕溪南,這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你讓我回去好好想想吧。」
自從大學被程易拒絕過之後,這些年溪南從未想過再和他告白一次,但或許姜雨說的對,應該跟著自己的心走。
「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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