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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墻逃婚,萌妻休想跑》 第三百章穆靈雪

樂樂不要住這種地方,不要在這里生活,要回家,要爹地,要媽咪,哇哇的哭,哭著要走……喬森見狀,一點都不生氣,反而哈哈地大笑:“不愧是生的,和第一次來這里的反應一模一樣,也是這樣哭著要回去,可不久之后就習慣了。樂樂也別怕,住一段時間你就會喜歡這里,就會發現這里其實是一個很的天堂。”

“不,不要不要不要……”樂樂反抗著,拒絕著,大鬧著。可是,反抗無效。被喬森帶回吊樓,給老師,開始了嚴厲的訓練。

每天五點鐘就要起床,如果敢不起床,老師的鞭子就會上。起床之后,要學習扎馬步,要學習跑步,要學習游泳,還要學習爬樹。如果爬不上去,還要挨打。

的傷,傷痕累累,哭也沒有有理,生氣絕食也沒有人哄格外的想念墨翟,想念薛冰,想念哥哥……不停地,不停的哭,可是哭破嗓子也沒有人理,更別想回去……和當時計劃的,完全不一樣……多個夜晚都會夢到墨翟,多個夜晚都會夢到哥哥追在汽車的后面,多個夜晚從夢中哭醒……

喬森見狀,心疼,也心狠地待手下:“不用怕哭,越哭越練,什麼時候忘記墨翟一家,你們什麼時候把難度降下來。是我的兒,也只能是我喬森的兒,心里能記住的爹地只有我喬森。”

難度一天比一天大,運量也一天超過一天,樂樂累極了,早上爬不起床,晚上倒床就睡著,連夢都很做。時間一晃過去三年,習慣了島上的生活,也習慣了超強度的訓練,變得結實,也變得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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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同齡人都不是的對手,哪怕是很胖的男生,也能輕而易舉把他們打倒。了島上第一的小主人,著各種小人的擁護,也很喜歡喬森,見到他就爹地爹地地

時間的推移,長的更新,忘記了墨翟,忘記了薛冰,對哥哥的記憶也不那麼清晰,只覺得好像曾經有那麼一個人在邊……哥哥卻沒有忘記,自走后,就一直在找,要麼委托墨翟,要麼委托風揚,要麼自己學著尋找……

他拜了風揚為師,風揚把自己的所長全部教給他。他拜了老鬼為師,老鬼一年教他一點,三年的時間沒把他培養醫學大家,也讓他認識了近千種的藥材,和一些簡單藥的配制。他還拜了一名拳王為師,三年不辭辛苦地苦練。

墨老問他:“為什麼要這樣辛苦?墨氏集團有你爹地打理,就算你長大,他也會幫你,不會一下全部丟給你。你不用這麼賣命,你要好好你的年。”

哥哥卻搖頭,除了墨氏集團,還要找到樂樂。喬森那麼厲害,他要從喬森的手里搶回樂樂,他就必須比喬森更厲害。喬森一天天老去,他一天天變得強壯,所以等他找大,等他找到樂樂,他就一定可以打敗喬森,把樂樂帶回來。

六歲那年,哥哥學,薛冰終于給他取了一個名字,墨沉!

妹妹的消息莫要沉下,樂樂的消息莫要沉下,們都要回來,都要回來……墨沉記住了自己的名字,也在筆記本上寫下了這一件事“樂樂,媽咪今天終于為我取了一個名字,墨沉。說,你和妹妹的消息都不要沉下去,要浮起來,要平安地回來。你在那麼遠的地方,都不會知道我已經有了名字,如果你找回來,還我哥哥,那要怎麼辦?樂樂,今晚你會做夢嗎?我去你夢里告訴你,我墨沉,你要記住,如果有一天你回來,一定要找墨沉,墨沉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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趴在筆記本上面睡著,薛冰進來看到這篇日記,心里說不出的難。三年,墨翟又像找妹妹那樣,花費了巨大的財力和力都沒法找到喬森,他懷疑喬森用的名字不是真名,編造的事實也不是真實,害得他一直找不到。

薛冰也在三年前重新進了娛樂圈,進娛樂圈的目的是害怕樂樂忘記想著喬森那麼有錢,家里一定會有電視,有電視樂樂就一定會看。不管看什麼,萬一看到,樂樂就不會忘記,就會記得要回來看看

想法總是很好,卻不知道樂樂的生活環境會那樣的惡劣,本沒有電視,天天在泥里滾樹上爬,不是打架就是練槍,累了就跳到海里嘩嘩地游一圈,一個十足的漢子。也不樂樂,有一個很好聽的名字,穆靈雪。

穆是媽媽的姓!

十五歲那年,喬森出去了一趟,回來的時候上帶著嚴重的傷。問他怎麼的傷,他不肯說,問別人,別人也不肯說。因為傷,喬森的一天不如一天,十八歲那年,喬森的敗落到了極致。

因為他的敗落,很多人離開了他,去尋找新的主人發財致富。喬森不難過,事世就是這樣,也讓走。卻不走,一直陪著他。二十歲那年,喬森走到了生命的盡頭。他死的那一夜,島上的人各種瘋狂,搶錢,燒房,把能帶走的全部帶走。

從悲傷中回過神,眼神就只剩一片廢墟!

埋葬了喬森,帶著自己不多的私房錢離開了這個生活了二十年的地方,全然不記得過去的事,也不記得背上的疤痕是怎麼來的……卻記得喬森,記得喬森給安排的訓練,記得喬森給說過的話:“不想被別人欺負,你就要變得強大,沒有誰可以守護你一輩子。能守護你一輩子的人,只有你自己。日后我不在了,你就離開這里,找一個自己喜歡的地方生活。我的朋友不適合你,我死后你別指他們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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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這些話,帶著不多的私房錢和不多的槍支彈藥,離開了島上,來到了一個完全陌生的世界……這里燈紅酒綠,高樓大廈,有櫥窗,有餐廳,還有許多說不上名字的東西……無所不好奇,一日一日在街上游走,也發現自己的錢越來越……

必須找一份工作賺錢,必須有一個固定的住所,必須讓自己活下去。可是,沒有學歷,不會電腦,學的漢字、學的英語、學的數學都很有限,只夠自己能看懂,做不了什麼正經的工作。

能做的,洗碗,服務員……一個月又沒有多工錢,不夠花兩天……必須找個賺錢的工作,可是什麼工作會賺錢呢?向旅店的老板娘打聽。

老板娘見長得不錯,又見上有一說不上來的氣質,覺得男人會喜歡,就對說:“夜總會!”

“夜總會?”夜總會是什麼地方?那里有什麼賺錢的?會打架,會爬樹,會玩槍……做不了致的細活,但可以做保鏢之類的活,手很好的,真的很好。

老板娘勾勾手指,等湊過來,的耳朵說:“夜總會里面有很多有錢的男人,你長得這麼好看,應該很容易就會撞到一個。如果他讓你陪一夜,你就要二十萬。如果他想讓你長期陪,你就慢慢要。記得要首飾,帶鉆的首飾,日后都能變現很多錢。”

樂樂明白了的意思,眉頭一蹙,惡心道:“你想讓我去做那種事?”

“你不是想要賺錢多的工作嗎?除了那種工作,這世上哪里還有你說的那種賺錢又快又容易又錢多的工作。”老板娘苦口婆心地解釋,也是真的看好,都是人,都知道年華易去,何不趁年輕的時候多撈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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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樂卻搖頭:“不行不行,那種事不能做,太惡心,太傷風敗俗。再換一個,賺不到那麼多錢,比那個賺一點也行!”

老板娘白了一眼:“笨丫頭,我告訴你,這個世上沒有錢才是傷風敗俗。你如果不想去做那種事,那就可以去賣酒。賣酒知道嗎?就是把好酒推銷給客人,然后自己賠客人喝一杯半杯。買你酒的客人多,你拿的提就多。比不上那個賺的多,也是比普通的工作要多賺很多。當然啦,你賠酒的時候,被客人一把兩把,也是正常的。”

樂樂陷了沉思,這個好像可以,能喝酒,跟著喬森的時候喝酒,長年又是艱苦的訓練,所以的酒量還算很大的。至于一把兩一把,手,怕是沒那麼容易

點點頭:“這個可以試一試!”

“要去試的話,得先去打招呼,得讓經理準你進去。然后,你還得買幾服,不能穿這樣。你現在捂得嚴嚴實實,還那麼灰暗,覺就像個尼姑一樣。你必須打扮的花枝招展,臉上再化化妝打扮打扮自己。”老板娘一邊打量,一邊告訴

點點頭,表示可以接,手上的錢也夠買服。一會兒就出去買買買,再問:“K市哪家夜總會明氣最大,賣酒最多?”

“還能有哪,當然是天上人間,去那里的土豪最多,揮霍的錢都跟紙一樣甩出去,清潔工每天掃地撿的錢都夠我這個店開業一年的收。”老板娘說得好羨慕,就恨自己老了三十歲,不然也得去試試。

樂樂又點頭:“行,那我買完服就去那里看看,行的話我今晚就過去。賺了錢,一定不忘記老板娘的指點。”

老板娘一聽,開心了,又拉住說:“穆小姐,要我跟你說,你的實力,套個有錢男人一點問題都沒有。可惜,你意不在止。不在止就不在止,我們不靠那個,但是你一定要知道,在我們這個K市最有錢的男人就是丁大。如果他在夜總會,你一定要想辦法靠近他,你要能哄得他的開心,一個晚上就夠你賺一年的錢。”

“好,我記住了,丁大。”不知道會長什麼樣,如果長得太難看,可沒興趣侍候。和小時候一樣的觀點,男人必須好看,不然,不靠近,不理會。

老板娘又說:“丁大去夜總會玩的時候,一般不是一個人過去,他一般都會很多朋友。那些朋友有的有錢,有的沒錢,但是有一個朋友的錢比他還要多,他的名字墨沉。”

“墨沉?”這什麼名字啊,怪怪的,樂樂歪歪了頭,沒多大興趣,名字都不好聽,人還能好看了。

老板再接著說:“對,他墨沉,不是我們K市的人,是S市墨氏集團的當家。他啊,今年才二十歲,可是已經修完了博士學位,他懂電腦,懂生意,還懂醫,據說打架還是個能手,據說還沒有朋友。因為是個天才,所以早早畢業就回S市接手了墨家的產業,和丁大有生意的來往,就時常會來這邊玩。所以,你如果要是有機會到他,一定要記得討好他,他的錢多的可以買下半個國家。”

樂樂記住了,也對他有了興趣,會打架耶,喜歡會打架的!

回客房拿了一點錢,就出門逛街,挑選服。跟喬森在一起生活的時候,喬森并沒有經常給服,只有一兩套好看的禮服,其它的都是武服,方便練習功夫。

所以,已經習慣穿寬大的服,服穿在上好看是好看,可是太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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