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亞亞番外7
簡單一番話。
陳亞亞卻被嚇得臉發白。
指尖微,好半天,才勉強穩住心神,巍巍地開口道:“秦聲卿,你、你……你在說什麼啊!我當然永遠是你的姐姐……怎麼會拋棄你呢……”
聞言,秦聲卿將腦袋從陳亞亞頸邊抬起。
朝著齒一笑。
“可是,我剛剛就在想,姐姐怎麼會永遠和我在一起呢?不可能的。就像姐姐說的那樣,你要有自己的生活,最好我也有自己的生活。各自為政,對不對?不行,不可以這樣。”
陳亞亞:“……那你想怎麼樣?”
這會兒,兩人是一上一下姿勢。
雖說躺在床上,倒沒幾分曖昧因子。
許是陳亞亞穿著校服,秦聲卿眉眼間也依舊有一稚模樣。
氣場竟然還是更偏向打鬧玩笑。
然而,陳亞亞卻很清楚,并不是這樣。
他不是在開玩笑。
秦聲卿整個人在上,年軀沉沉,力氣又大得嚇人,讓完全彈不得、無法掙桎梏。
“你想怎麼樣。”
只能放語氣,出妥協之意。
秦聲卿用頭發蹭了蹭臉頰,將聲音得更加可憐,說:“我就是想永遠和姐姐在一起。隨便怎麼樣都可以。”
“……秦聲卿,我真的會一輩子照顧你的。”
陳亞亞輕輕嘆息一聲。
終于,這年人心滿意足。
秦聲卿松開,站起,順手把人從床上拉起來。
頓了頓,又開口道:“姐姐,你以后把作業和書都拿過來吧,書房給你復習用。我保證,我絕對不會打擾你的。我只是想多和姐姐待在一起而已。你不要討厭我,好不好?”
……
迫不得已之下。
陳亞亞還是得周周去秦聲卿家里報道。
只不過,許是怕反對,秦聲卿到底是收斂起那些明目張膽的小脾氣,乖乖待在一邊,沒有打擾復習。
但陳亞亞也再不肯留宿。
不像在秦家那時,拗不過秦聲卿,加上離學校遠、時間晚了回學校不方便,偶爾還是會在客房借住一晚。
現在,他家搬得近了。
家里除了他們倆孩子、也沒有別人在。
陳亞亞是被他留到再晚、也一定要回宿舍去,絕不會與秦聲卿同過夜。
轉眼。
浣城進深冬,天氣愈發地寒涼。
高考一點一點臨近。
但在此之前,秦聲卿的16歲生日,率先到來。
難得翹掉晚自習。
陳亞亞拿出存了很久的零花錢,準備去商品街逛逛,給他買一份禮。
在他們村,16歲就不算是孩子了。因為16歲已經可以出門打工、不會被認作為工。那些孩子如果不念書,到這般年歲,就會到鄉里、或者縣里去,找份工作補家用。
之前,陳亞亞也已經明確,不能再把秦聲卿當做一個孩子來看待。
但至今、還拿不出個章程來。
秦聲卿到底是什麼想法?
是小孩子對心玩的占有、還是格因素在作祟?亦或者,是在報復嗎?
……那麼,該怎麼做,才能慢慢疏遠他?
陳亞亞不能確定,秦聲卿在什麼況下才會發作,只能前后猶豫、踟躕不前。
或許,考大學考走、考到江城,遠遠地離開,慢慢就會好了?
畢竟,小時候他們也失聯了好長一段時間,秦聲卿也沒有怎麼樣啊。
思及此。
陳亞亞默默垂下眼。
輕輕吸了口氣。
……
華燈初上。
商品街離學校不遠。
步行五六分鐘,即可到達。
街口有家麥當勞。
陳亞亞停下腳步,目落在甜品站門口。
頓了頓。
疑不定地喊了聲室友的名字。
室友拿著圣代,扭過頭,循聲向。
“……亞亞?你怎麼也來了呀?天哪,難道你也逃了晚自習嗎?明天要西邊出太了嗎?!”
瞪大了眼睛,語氣有點驚訝。
陳亞亞訕訕笑了笑。
縣一中每天都有早晚自習,一般只要求住校生參加,對走讀生不做強求。
顯然,這一規則會導致自習監管難度增加。
早自習不算,絕大部分學生都會逃掉晚自習,早點吃飯、洗漱,能早點回寢室去,還能一邊聽mp3、一邊寫作業。不像坐在教室里,樣樣都拘束,還不得不晚去食堂、吃殘羹冷飯。
但是,對于好學生陳亞亞來說,逃晚自習,那是不存在的事。
同學三年,這還是第一回得見。
室友又去買了個圣代,走到旁邊,分給一起吃。
里還不消停、喋喋不休地問道:“什麼況啊?難道是力太大,所以趁此機會出來閑逛了?怎麼不我呢?我們也好一起過來……”
陳亞亞笑著打斷,“那你怎麼出來啦?你不是說要回寢室睡一會兒,再起來寫作業嗎?”
室友擺了擺手。
“別說了,睡一半太了,就想吃點炸的。那你呢?”
陳亞亞抿了抿,將圣代咽下去,小聲答道:“我來給我弟弟挑一份生日禮。”
“弟弟?那個又高又帥、每周來接你的老鄉弟弟嗎?”
“……嗯。”
“說起來,他到底多大了啊?”
“過生日16歲。”
室友嘖嘖稱奇,嘆了幾句,復又說道:“正值中二期嘛。亞亞,你可得小心點。”
“……”
陳亞亞明顯不太愿意說這個話題。
室友也不再多言,干脆利落地閉上、換個話題,“那我給你參謀參謀唄!正好吃多了,消消食。”
“好。謝謝你。”
兩人調轉方向。
肩并肩,往后面品店方向、慢步走去。
一邊走一邊閑聊。
“你準備挑點什麼?預算多啊?”
陳亞亞想了想,搖搖頭,“我也不知道。”
首先,秦聲卿和就不是一個階層的人,好像從來沒什麼缺的的。
再加上,子本就不算活潑,這些年還沉迷讀書,社極,同齡朋友也很、更遑論男朋友。
同學大多都是泛泛之。
自然,也不必送什麼生日禮。
這麼認真挑選,還是第一次。基本是一點目標也沒。
不免人皺起眉頭。
室友幫著一塊兒想了想,提議道:“像這個年齡的小男生嘛,應該會喜歡漫啊游戲之類的。老鄉弟弟打游戲嗎?要不送個游戲周邊?也不會很貴,比較合適。”
陳亞亞:“他以前看漫畫玩游戲,不過這兩年好像看得了些。”
秦聲卿曾經說過,這麼多年了,那些漫畫等來等去、總是等不到個結局。
一百卷、兩百卷。
三十冊、五十冊。
就像柯南一樣。
只要有人看,大概能永遠畫下去,連載幾十年。
他不喜歡這種沒有結局的等待。
但游戲就恰恰相反。
太早打出結局,也容易很快失去興趣。
總之,仔細想來,從始至終、秦聲卿都應該算是個很難搞的小孩。
只是心懷愧疚,才漸漸覺得習以為、漸漸不以為然起來。
室友繼續出主意,“那文之類的呢?十六歲,應該是在上初三?還是高一?”
“……”
陳亞亞啞然。
良久。
才小聲說道:“我不確定他還有沒有繼續上學……”
這下,室友也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了。
兩人漫無目的地逛了會兒,不期然間,又遇上了同班另一個男生。
“褚齊慎!”
遠遠看到人,室友興地朝他揮揮手。
又同陳亞亞碎碎念道:“今天是什麼好日子嗎?還能這麼趕巧的?一個兩個都出來逛街了。”
“……”
嘀咕功夫。
男生已經朝兩人走來。
褚齊慎是班干,在班上也算是活躍分子。人高馬大,說不上多帥,但氣質、整天笑瞇瞇模樣,給他值加了不分。
據宿舍夜談會八卦消息可知,班上、乃至年級里,有不生暗他。
褚齊慎走到兩人面前,笑侃道:“逃晚自習?不怕被我記名字嗎?”
室友哼笑一聲,“那你不是自己也逃了。”
褚齊慎:“你可別冤枉我。我是拿了假條的,出來給班上同學買元旦晚會的禮。”
“行行行,那你可別說見過我倆啊。你知道的,亞亞三年就逃過這麼一次,不能讓這麼倒霉哈。”
褚齊慎沒說話。
卻是先一步笑起來。
當即,兩人行變三人行。
有了差不多年齡男生在旁邊,自然要好好利用。
室友將陳亞亞的困擾丟給褚齊慎,指著男生給點同意見。
褚齊慎手里拎了一袋東西,曲起臂彎,不自覺放緩腳步,默默想了會兒。
室友表殷殷期盼。
“怎麼樣?”
陳亞亞也跟著看向他。
褚齊慎假意嘆口氣,認真地說道:“其實吧,如果是生給我送禮的話……是我比較有好的生,送什麼都可以。如果不是的話,送什麼對我來說都是困擾。”
室友:“你這說了跟沒說有什麼區別?”
“那非要我來說的話,送什麼籃球啊、球啊之類的,應該算是比較走心的禮吧。男生肯定都喜歡。”
聞言。
陳亞亞默默垂下眼。
因為傷,秦聲卿連路都不能走,得時時刻刻拄著手杖,更別說打籃球。
送這些東西,豈不是心?
但,也不好將況同褚齊慎明說。
畢竟是私人的事。
人家也是好心出得主意。
室友見過秦聲卿好多次,知道況,一擺手,直接略過這個提議,“這個不行。還有別的嗎?”
褚齊慎:“那就手表、球鞋、帽子之類的唄。雖然覺不太走心,但是也還行。”
“……”
這倒是個好主意。
陳亞亞當即下定決心。
因為手上沒有很多錢,手表球鞋之類買不起好牌子,只能退而求其次,選擇買頂帽子。
帽子這東西,品店里就有。
男式式、各種風格,掛了滿墻,顯然是面向一中學生。
陳亞亞挑了許久,挑了一頂黑棒球帽,上面是的黃刺繡,繡了大寫的花字“freed”,看著還蠻酷。
很快拿去結賬。
又加了兩塊,麻煩店主找個禮品盒出來,包裝一下。
……
三人滿載而歸。
踏上回校路。
這會兒,天已經徹底暗下去,黑一片。
唯有路燈閃耀,將所有人影子拉得老長。
竟然無端生出些許文藝電影氣質來。
校門口有家小超市。
室友停下腳步,說要進去再買點巧克力,晚上寫作業的時候提神吃。
褚齊慎和陳亞亞都拿了東西,懶得再進去寄包。
干脆一起留在外頭等。
室友背影消失在貨架深。
沒了人來活躍氣氛,褚齊慎和陳亞亞之間、瞬間沉默下來。
好半天。
褚齊慎才笑著說道:“陳亞亞,有件事……”
“啊?”
陳亞亞一愣。
褚齊慎:“上周堂堂練的筆記,能借我抄一下嗎?我上課睡著了沒抄上。”
陳亞亞松了口氣,“哦,沒問題。那我等會兒去宿舍拿給你。”
“你這什麼表呀,是不是還以為我要說什麼?我像是那種會強人所難的同學嗎!”
這麼一說。
氣氛順利打開。
兩人到底是同班同學,共同話題圍繞著學校、同學、還有高考,總不見得會找不到話說。
褚齊慎脾氣好,又會聊天。
簡單幾句,就能逗得人不自覺笑起來。
等到室友走出來,兩人已經把出模擬卷試題的老師、從里到外吐槽了一遍。
順便,還加上了q.q號。
“你倆說什麼呢,笑這麼開心?”
“咳,沒什麼。”
室友有點狐疑,目在兩人上掃過。
陳亞亞趕挽住手臂,“很晚了,我們趕回宿舍吧,要不然要沒熱水了。”
“給我個選你的理由!” “我配不上你,我只要錢!” 他,俊美無壽,冷血睥睨,樊城無人不知的‘七爺’,神話一般的存在;一場意外,一場截胡,她成了他的隱婚妻是人口中模糊不定的‘七嫂’! 三年,掛著老婆的名,做著暖鋪的事兒,她謹記承諾,恪守本分; 三年,兩人在一起的時光,除了睡覺還是睡覺; 他的心裡沒有她,她也讓自己的眼裡也只有錢,一千多個日夜,兩人的身體卻如同熱戀的情侶; “她回來了,離婚吧!” “好!”她依然笑,眼底卻酸澀了; 曾經,他抱著狗離開卻將她丟在了雨中;不止一次,他將她丟下;他的緋聞不斷,她都處之泰然;他說,他心裡有別人; 小三上門,她俐落打發;把她丟下,她也不哭不鬧; 初戀回歸,她也可以笑著轉身;三年,她的表現可圈可點。 某天,街上偶遇,兩人四目相對; 他怒了:“我傅戚的老婆居然缺錢缺到在街上賣套?” 一紙離婚協議,他足足簽了兩年。 “傅先生,沒記錯的話,我們離婚了的呢!” “一天沒批,就還是我老婆!” 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一度,他看中的就是她的‘自知之明’,某天,他卻恨透了她的‘通情達理’;後來的後來,他才明白,他不要的,不是她,而是她口中永遠不便如一的’好’字!都說請神容易送神難,可趕出去的老婆,要想再請回來,是那麼容易的事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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