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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71、第 71 章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71章最浪漫的事

冬麥的壽宴大獲功,

高興的,后廚幫忙的幾個媳婦也都高興,說實話,

忙起來累的,但是累了這麼一場,

看到自己幫著做出的菜大家伙都喜歡吃,心里還是充滿了幸福滿足的。

那邊客人吃著,

冬麥便帶著幾個媳婦趕一起吃飯,

吃飯的時候,

冬麥想起沈烈。

沈烈過去信用社了,

王書記倒是說過讓他過來一起吃席,但是他的份過來也不合適,現在他不知道去哪晃,如今家里經濟狀況也不是說多好,

要貸款,力也大,

他估計就是外面隨便吃點吧。

冬麥看到旁邊有牛,這是上好的牛,陳亞待人好,說這些吃不完,給你們當午飯。

冬麥猶豫了下,還是取了一個白饅頭,白饅頭里夾了一些碎牛,

想帶著給沈烈吃。

夾好后,

將這個饅頭夾牛放在油紙包里,將油紙包妥妥地放在帆布包里,希回頭給沈烈的時候不至于涼了。

這時候大家伙差不多都吃完了,

冬麥帶著大家把剩余的菜和都分門別類,把那些廚余垃圾都收拾整齊了,扔出去。

等到客人差不多散場,陳亞過來這邊的時候,冬麥已經把廚房收拾得干干凈凈了,東西也都碼放得齊整,便有些意外:“哎呦,你們干活可真利索,我還說找幾個人幫著打掃呢!”

冬麥笑著說:“本來就是應該干的,再說都是順手的事,沒什麼。”

陳亞提起壽宴,特別滿意,嘆了口氣:“你看我們老王,那麼大一個人了,竟然差點哭了,我悄悄地給你說吧,我們老爺子查出來,得了一個病,人家說是癌,得了這個癌,本吃不下去飯,也沒幾天了,老王費了這麼大勁給他辦個壽宴,就是想著老人家開心,今天老人家胃口好,吃得滿意,我們看著心酸又高興,老王剛還悄悄地說,讓我好好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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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麥聽到這個,也有些難過:“這癌……不能治嗎?”

陳亞:“哎,年紀大了,早就垮了,人家大夫說了,這個越治子越難,還不如讓老人家高興,想吃啥,想喝啥,盡量讓老人家高興。所以今天這事,老王真是激你,我們最近沒見老人家吃得這麼滿意過,自從犯了這病,本吃不下去。”

說著,掏出來五十塊錢:“這次麻煩你了,這是給你的三十塊,另外還有幾塊,你看看給那幾個媳婦分了吧,們今天也忙壞了。”

一時又拿了些菜和,給冬麥他們:“這些太多了,我們也吃不了,你們好歹帶著一點。”

冬麥自然是不肯要,不過陳亞執意給,又說就當是老爺子壽宴的福氣,冬麥便也收著了。

當下冬麥給每個媳婦分五塊錢,自己得三十塊錢,又把菜和大家自行車馱著,到時候回去各自分點。

幾個媳婦分到五塊錢,都有些不敢相信:“怎麼給五塊,這麼多?”

冬麥笑著說:“估計是覺得你們勤快干得好!”

大家喜出外,拿著那五塊錢,不知道如何是好,畢竟干一天就掙五塊,這種好事,去哪里找啊!

胡翠兒激得很;“冬麥,這都多虧了你,沒你,我們去哪里找這種好事啊!”

其它幾個媳婦也都點頭:“咱們就是村里在家做飯干活看孩子的,這種門路,咱們本不知道。”

劉金燕想起來林榮山,得意地道:“這人還不讓他媳婦來,回頭知道咱們一天就能掙五塊,眼饞死他!”

幾個媳婦也都笑起來。

幾個媳婦都高興,冬麥也高興,不自己掙到了錢,連帶著村里的幾個媳婦也都掙錢,至覺自己這個路子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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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馱著東西,推著車子往外走,冬麥的自行車沈烈騎著呢,在這里等著沈烈過來接,誰知道這個時候正好看到孟雪騎著車子出來。

孟雪剛才就看到冬麥了,注意到和冬麥一起的都是農村媳婦,無論穿著還是覺都一般的,便停在那里看了一會,見那幾個媳婦走了,才上前搭話,笑著說:“冬麥,今天你太忙了,也沒顧上和我說話,沒想到幾年不見,你現在越來越厲害了。”

冬麥笑著說:“以后找個機會,咱們好好聚聚,這麼多年不見,我也想你的。”

孟雪:“咱們同學畢業這麼多年了,確實也該聚聚,我正張羅著想辦個同學聚會,對了,冬麥,你結婚了嗎?”

冬麥:“我結了。”

孟雪好奇:“那真是太好了,恭喜恭喜!對了,你對象干什麼的啊?”

冬麥便說起沈烈的況,退伍軍人,現在在家務農,考慮做點買賣。

孟雪聽著,便笑嘆了聲:“說起來,你當時在我們班可是最好看的,我知道好幾個男生都喜歡你,我還以為你得找個吃商品糧的呢!不過憑你的條件,找了個農民,對方一定特別優秀了,不然你肯定看不上!”

冬麥也就是笑笑罷了,沒多說。

年不見的老同學,因為家境和閱歷的不同,大家的際遇也有很大不同,其實很難說到一塊了,提那些關于錢啊生活啊關系的事,大家的友誼好歹還能停留在當初。

這個時候,沈烈騎著自行車來了,冬麥忙笑著打招呼。

孟雪便從旁打量了一眼沈烈,倒是有些意外,這個男的長得有氣勢的,看著模樣也不錯,并不像是農村種地的,可能是因為當過兵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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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麥便略介紹了下:“這是我丈夫,他沈烈。”

冬麥也介紹了下孟雪,孟雪笑得甜:“我是冬麥的同學,聽冬麥提起過你。”

沈烈卻只是淡淡地點了點頭。

之后冬麥告別,孟雪就看著冬麥上了丈夫的自行車,歡快地笑著,不知道和丈夫說了什麼,那丈夫也笑了,笑起來很爽朗,倒是好聽。

孟雪站在那里,看著這一對夫妻離開,倒是想起過去的那些事。

和冬麥是同學,家境比冬麥好,服洋氣,冬麥只有羨慕的份,知道冬麥曾經眼地羨慕過自己的洋娃娃。

不過冬麥比好看,好幾個男生喜歡冬麥。

曾經留心過的那個男生,也曾經喜歡冬麥。

現在多年過去了,大家步社會,孟雪上了師范大學,馬上也要分配工作了,而冬麥為了一個徹頭徹尾的農村婦,兩個人沒什麼可比

可是冬麥的丈夫一出來,竟然覺得,冬麥運氣真好,哪怕只能淪落到農村,依然能有這麼好一個丈夫。

那個丈夫,一看就不是普通農村人,氣度沉穩,也有些見識的樣子,剛才看到自己,眼神淡淡的,就好像本沒把自己看在眼里。

正胡思想著,就聽到一個聲音:“同志,你怎麼一個人站這里,是自行車壞了還是怎麼了?”

回頭,便看到了一個文質彬彬的男青年,笑著看,殷勤溫和。

**********

冬麥坐上沈烈的自行車后座后,便忙拿出來挎包,將自己準備好的饅頭夾拿給沈烈。

“這個我特意給你帶的,里面是壽宴才用的牛,特別好,你了嗎,了的話嘗嘗。”

著油紙包:“還有點熱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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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烈本來騎著自行車,看掏出來吃的,回頭看了一眼,笑了。

他今天去信用社,貸款下來了,需要辦一些手續,還需要開證明,跑了半天,路上了隨便買了兩個包子充,現在確實有點

“你這一說,我還真了。”

冬麥聽他這麼說便心疼了,忙道:“那你停下,別騎了,我們坐路邊,你先吃,吃了后才有力氣騎車子。”

沈烈聽出心疼自己,點頭;“好。”

于是便將自行車支在路邊,恰好街道旁有廢棄的舊木頭,兩個人就坐在舊木頭上,冬麥看他沒洗手,便小心地幫他撕開油紙包,讓他拿著油紙包吃。

沈烈點頭,咬了一口,現在天已經暖和起來了,又一直放在帆布挎包里,這饅頭還帶著余溫,里面的更是熱乎的,大口地吃,吃得很香。

還在旁邊提醒:“你小心,別咬到紙邊。”

沈烈聽到這話后,看了一眼。

他心里其實有些,只是平時笑,這個時候卻不太笑出來。

現在自己的經濟條件并不算好,辦了一個還算面的婚禮后,也沒什麼儲蓄了,接下來貸款做生意,更是有力。

應該也覺到了這種力,所以惦記著自己,怕自己中午吃不好飯,在人家那里幫干活努力掙錢,吃飯的時候還記掛著自己,放在挎包里一個饅頭夾,想讓自己吃好。

“喝點水吧。”冬麥拿出來那個軍用水壺:“我從王老爺子家那里離開的時候,特意灌上的,不冷也不熱,正好喝。”

沈烈凝視著,看眉眼間細致的溫,竟是有些說不出話來。

冬麥:“你傻了嗎,快喝水啊!”

沈烈恍然,忙接過來,咕咚咕咚喝了兩大口。

之后他大口嚼著饅頭,有力的腮幫子跟著一鼓一鼓的,定定地著遠街道上破敗的標語,眼睛卻是有些發紅。

他父母是十四歲那年沒的,他爹不堪辱,吊死了,他娘在埋了他爹后,也一頭撞死在墳前。

剛開始他還有一個大伯,那個大伯犯傻,總是癡癡呆呆說些誰也聽不懂的話,后來大伯掉進河里沒了,他就徹底沒什麼親人。

部隊里的戰友就是兄弟就是手足,男人之間的誼是過命的,帶著男人的糙,可以命相托,但再多,卻是沒了。

然而冬麥不一樣。

這是自從十四歲父母沒了后,他頭一次覺得,自己確實有個家,還有一個一心牽掛著自己的人,會一直陪著自己走下去,貧窮富有,都會風雨同舟,相濡以沫。

自己,惦記自己,心疼自己。

會在給人家當廚子的時候地留一個饅頭夾,小心地放在帆布袋里拿給自己。

荒蕪的街道旁,廢棄的木頭樁子上,就這麼糙地吃這一口饅頭夾,是他這輩子吃到過最好的滋味。

沈烈幾口吃,深呼了口氣,讓自己平靜下來。

冬麥從旁嘆:“你這麼喜歡啊,還是壞了?早知道我多帶兩個了,不過我也有點不好意思,雖然陳姐人好的,臨走前也讓我們帶點和菜,可我自己拿,總覺得不合適。”

正說著,沈烈卻一扯,將抱住了。

冬麥有些吃驚,忙看看四周圍,好在也沒什麼人經過,不過還是蹙眉:“你干嘛呢?放開我,別讓人看到。”

雖然是正經夫妻,但大庭廣眾這樣,讓了看到總歸不好,這里不像陵城,農村整風氣還是很保守,別人看到會笑話的。

沈烈抱著,將自己的臉埋在的頭發來,悶聲說:“就是想抱抱你,你是我媳婦,我就想抱著你,你頭發上的味道真好,我喜歡聞。”

冬麥又又急:“你非要抱,那也得回家抱啊,哪有這樣的!你別鬧了!”

這話倒是讓沈烈笑了。

他放開,之后手捧著的臉,他帶著繭的手指輕輕挲過的臉頰,鄭重地

他便想起來那一天,他帶冬麥去看電影,看完電影出來,冬麥說羨慕人家,說人家那樣很浪漫,說真是好。

他聽了,其實多有些緒。

當時自己也沒明白,后來晚上抱著,看著的睡,他才意識到,其實他是希把他們兩個之間的事,看做是

難道他們之間,不夠好到讓覺得,他們就是嗎?

出手,的頭發。

冬麥多意識到他的緒不對:“你怎麼了?”

沈烈:“也沒什麼,就是突然想起一件事。”

冬麥:“什麼?”

沈烈:“冬麥,你覺得是什麼?”

冬麥驚訝地看著他,他今天明顯有些不對勁,好像了什麼刺激。

不過還是認真地想了這個問題。

關于的想法,也許是當初對陸靖安和的宣稱,然而現實給了一個響亮的耳并不

至于別的,比如沈烈嗎,并不知道,好像對這個本沒什麼概念。

冬麥想了想:“我覺得應該是很浪漫的吧,就像電影里演的那樣,生離死別,歷盡艱辛,最后終于重逢,或者應該是浪漫地花前月下,詩作對,反正就是很特別的,和咱們平時生活不一樣的。”

說著這話的時候,臉上紅紅的。

沈烈是的丈夫,是不是應該他才對?

覺得,如果把和他之間稱□□,好像有些怪怪的,說不出口。

抬起睫,看他,多有些心虛。

沈烈自然注意到了,無奈地輕笑了聲,他將額頭輕抵住的,低聲說:“可是我覺得,我們這樣也浪漫的,是不是?”

冬麥咬,低聲嘟噥:“人家浪漫應該是游山玩水,還要牽著手看夕……還要生離死別,重逢的時候要抱著一起哭。”

他們生活在農村,每天看到的都是麥子玉米莊稼,想的事都是能不能掙錢什麼的,比起人家電影里演的,差了好多。

沈烈黑眸中溢出水一樣的溫,他笑了笑,沒再說話。

他以后一定要帶游山玩水,還要牽著手一起看夕

雖然他覺得,他們兩個這樣子,已經是生命中最浪漫也是最甜的事了。

作者有話要說:有一天,沈烈帶著冬麥去游山玩水,冬麥走啊走啊走啊累死啦……

沈烈:浪漫嗎?

冬麥哭了:我覺得我們回家躺著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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