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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糟心的重生》 第274章 番外十四 林爹:元寶紀事

 元寶把岳家給他的兩支鋼筆拿出一支送給林行, 給林行看他自己那支,“一模一樣,你一支, 我一支。”

 林行知道元寶昨兒去城里定親的事,一想就知道,“元寶叔,這是你岳家給你的定親禮吧。”

 “嗯。”

 “那你怎麼給我啊?”

 “你的東西還不是都一模一樣給我的。”元寶沒覺著定親禮就不能了,他跟林行是好朋友好兄弟,有好東西, 當然得一起分。元寶天生豪爽,跟林行說,“只管拿著,咱們得做一輩子好兄弟,以后好東西多著哪。”

 林行也高興, 收下元寶送他的鋼筆,糾正元寶,“咱們是叔侄。”

 “差不多嘛。”因為年紀相仿,盡管元寶大兩歲, 他可從沒耍過叔叔的派頭,他覺著跟林行年紀差不離, 名為叔侄,實為兄弟。

 林行問起他定親的事, 元寶完全沒提被當場考試的事, 還吹個小牛,“都好的。”

 林行也很好奇元寶定親的事兒, 嘀嘀咕咕打聽起來。

 其實,對元寶而言, 訂婚后與訂婚前也沒啥區別,他依舊是跟林行讀書,假期跟小伙伴兒們一起玩兒。

 當然,也增加了一些容。

 譬如,這有了親事在的人,端午、中秋、春節,這三個節日都是要去給岳家送節禮的。

 端午前王氏就提前張羅好節禮,這是定親后的第一個節日,林家當然要重禮。

 王氏自己包的粽子,里頭江米紅棗紅糖都放的足足實實的,料特別足。

 應元寶要求,還給他做了新夏。元寶的話,“這往岳家去,要是不面面的,人小瞧。”

 林百畝真煩死他了,明明申哥兒媳婦送了元寶兩新夏,又不缺裳穿,還非得做新的,好像裁新不花錢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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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寶不覺煩,他穿著新,坐著馬車,跟他爹一起往他岳家去了。

 王家也準備著婿上門兒,經過前番相見,王太太已將元寶當做了半個兒。何況王家還有件喜事,王太太自生長王臻后,十年都未見有孕,平時也沒延醫問藥,廟里燒香。王老太太還過給兒子娶小老婆的心,還是王經理看的,說,“該我命里有的,自然有。若是沒這福分,就是再娶十房八房也沒有。”

 結果也玄,剛把閨的親事定下來,兩個月后,王太太就覺著子不舒服,請大夫過來一診,診出孕。

 直把王家喜的不行。

 都說這是喜上添喜。

 王家就覺著,元寶這孩子吉利,這就有福。

 王太太想到以前聽丈夫說過,親家公與親家母也是親十幾年無子,后來夢到天上一個金元寶掉懷里,就有了元寶。要不怎麼取名元寶呢。

 王太太想,這孩子果然是帶著福氣的。

 覺著元寶命好,能給周邊人帶來福運。

 這次見面當然愉悅,因為王氏沒來,林百畝有王經理招待,王太太提早給元寶預備了西瓜酪、酸梅湯,特意從東安市場買回來的油冰淇淋。

 “這東西有點涼,我們上年紀的不敢多吃,孩子們都喜歡。但也不要貪多,解解暑就罷了。”王氏讓丫環端上來,隨元寶挑,喜歡吃哪個就吃哪個。

 元寶挑了冰淇淋,讓元寶有些驚喜的是,中午吃飯岳母他到里間兒跟老太太一起用,他還見到了未婚妻王臻。

 王老太太說,“親事已經定下了,現在社會跟以前不一樣,子也不必扭扭總在深閨。”跟元寶說,“這是阿臻。”又跟孫說,“這就是元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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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臻一聽到元寶的名兒就想笑,其實很想問問元寶,怎麼他家沒給取名兒金子,而是元寶?

 不過,倆人頭一回正式見面,彼此都帶了些小客氣小

 當然,這也緣于倆人正經向彼此時,心有靈犀的:還真不丑。

 王臻是那種白白凈凈細細瘦瘦的姑娘,眉宇間的確更肖似父親,雖然是單眼皮,眼睛也不是很大,鼻梁不高不矮,瓜子臉,紅,五單拎出來不算一等一的出眾,但搭在一起就有種纖細輕裊的氣質。

 元寶則是那種公認的俊,他眼睫比王臻還長還,雙眸天生含笑,眼尾上挑,正經桃花眼。

 元寶還沒到的年紀,他就覺著王臻相貌不錯,可以在一起玩兒。他就問了,“妹妹平時都做什麼?”

 “上學。”

 “上什麼學校?幾年級了?”“子學校。”

 “嗯,我聽常先生說過,城里學校是分男的。子學校什麼樣,老師也都是孩子嗎?這跟男校有什麼區別啊?”

 “課程不太一樣。”

 “你們都學什麼?”

 人家倆人就這麼自然的談起來。到中午吃飯時竟然就聊的了,元寶還注意到王臻喜歡吃,紅燒就吃了兩塊,沒的素菜基本不。元寶想,以后必得想法子多賺些錢,不然媳婦這麼,倘是沒錢,豈不是連媳婦都養不起了。

 不得不說,元寶也是個思慮長遠的人哪。

 元寶突然有了努力的力,待下午告辭時,王臻還送了他一條五縷。這也是時下風俗,端午要戴的。

 王臻說,“這個是我編的,你拿去戴吧。”

 元寶收了王臻的禮,說,“咱們離得遠,來往不便。等我回去給你寫信,托人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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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臻笑,“好啊。”

 王家人目瞪口呆,元寶以后會不會有出息看不出來,但這跟孩子來往,你這也忒正大明了吧。

 雖然咱兩家已經正式定下親事,可我們怎麼覺著這麼奇異呢?

 但這事吧,王家人冷靜一想,倒也不錯,眼下兩個孩子都小。如今農村風俗生態尚且穩定,城里不一樣,城里那些個新式人,很不將婚姻約束當回事,一些個忘恩負義的男人人更多了是。

 王家既然相中元寶,想著讓倆孩子提前往這主意倒也不錯,可以提前悉,有了默契,以后過日子也和睦。

 故而,王家雖有些吃驚,但也沒反對。

 元寶有著天生的與人往的本領,他在給林申的信里也說到自己定親的事:

 端午去岳家走,總算見到王家姑娘,心頭大石落地,阿彌陀佛。

 我認為臻臻不錯,說話清脆有趣。觀臻臻對我之意,應亦是滿意的。

 元寶吹吹信紙上的鋼筆墨跡,想如今都是用鋼筆的年代了,顧先生還要求他們描紅練大字,是否還有必要呢?

 元寶一并將困寫在信上,等大嫂子給申大哥寄信時,他的并也會一并寄去。

 林申的回信里會有單獨的一封給元寶,信里會回答元寶的困。先是恭喜元寶訂婚,雖然在林申看來,元寶的親事定的很早。不過,他的親事也是很早定下,如今是新舊接的時代,故而元寶定親的事也就不足為奇。

 林申也很肯定了元寶與王臻通信的辦法,既然彼此滿意,通信可以加強對彼此的了解。林申鼓勵元寶好好與王姑娘相

 至于元寶說的練筆字還有無用,林申在信里寫道:人只要可避寒,食可裹腹,便可活下去。為何還要追求華食服呢?

 人是有審的生食的審,道德的審,以及藝的審

 元寶天生便有對食的審,林申鼓勵他去學習一些藝學,包括書法、繪畫、歷史、音樂,這能讓人的眼睛與心靈更加富。

 筆出現的時候,在竹簡上書寫的刻刀退出歷史的舞臺。紙張出現的時候,用于承載記錄之職的竹簡從生活中消失。鋼筆出現的時侯,便注定筆會為歷史。

 一切都會過去,但只要華夏尚存,華夏學便不會消失。

 我們至今在欣賞千年前古人留下的書法名作、思想見聞、歷史就,我們由前人之,而深這個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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