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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明明很強卻過于低調》 第146章 這是我的妞,應該見過吧?

 自從上次在鳴山莊一別,夜星宇與江旭就再也沒見過面,后者于第二天酒醒之后,直接從鳴山莊返回了帝都。

 但要仔細算下來,其實也沒隔多久,也才一個星期而已,還在,沒淡。

 夜星宇反正閑人一個,無事可干,就答應了跟他出去,回頭洗了個澡,換上一干干凈凈的休閑裝,江旭正好也就駕車到了林氏老宅門口。

 江旭是江海蘭的遠房侄子,既然到了門口,怎麼也得下車進屋,給長輩打個招呼問個好,不過也就僅限于此,完事之后急匆匆地拉著夜星宇閃人了。

 在老宅外面,停著一輛方正彪悍的越野車,看車標是一個霸氣的老虎頭,正是國三大著名汽車品牌里面的道威。

 道威汽車很有特點,外型方正,線條朗,胎大,底盤高,有著強烈的運傾向。

 而在能上,控良好,馬力強勁,做工扎實,質量過

 車友們常常掛在邊的就有一句話,做“亮瞎眼的金龍,撞不壞的道威”。

 金龍汽車是以奢華著稱,道威汽車就是質量第一。

 至于神風,那是后起之秀,算是個小弟弟,主打價比,靠著龐大的銷量才能跟前兩家相提并論。

 國汽車至有幾十個品牌,但真正擁有巨大影響力的唯有這三家,堪稱三足鼎立。

 而它們的賣點各自不同,客戶群就有著明顯差異,倒也不會拼得刺刀見,你死我活。

 至于其他幾十家大大小小的汽車品牌,就只能在夾中生存,影響力弱了許多,市場份額占比也不大。

 雖說道威汽車的奢華程度比不上金龍,但它也是一個豪華品牌,自然價不低,至也是百萬級別,開出去也是有頭有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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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令夜星宇意外的是,開車的不是江旭,而是一個臉蛋稚、五清秀、看起來還未滿十八歲的生。

 “這是我姐夫,你也得跟著姐夫!”江旭指著夜星宇,對駕駛位里的介紹著。

 其實是表姐夫,但江旭往往把“表”字給省略了。

 小生乖乖巧巧地了一聲“姐夫”,倒也不怕生,兩只大眼睛狠狠打量了夜星宇一整圈,又追加了一句:“姐夫好帥!”

 江旭反過來又對夜星宇介紹那:“這是我的妞,你應該見過吧?”

 “沒見過。”夜星宇果斷搖頭。

 “真沒見過?”江旭傻了,他還以為看臉就能認出來,“這是羅莉啊!LovelyGirl的新員,出道半年多了,現在火著呢!”

 一聽到“LovelyGirl”,夜星宇頓時就明白了,這是一個子演唱組合,在前的記憶里面有一些印象,最近兩年開始竄紅,只是員太多,好像有十幾個,不仔細看,都分不清誰是誰。

 現在的演藝圈,尤其是音樂方面,特別流行搞樂團和搞組合,數不勝數。

 樂團還好,就那麼幾個位置,通常三到五人,職能劃分明確,還分得清誰是誰,又不是那種大型響樂團,每次一上場就麻麻一大片,除了指揮,誰都不顯眼。

 而演唱組合的人數就很隨意,沒有限制,從幾個人到幾十人,各種配置應有盡有。

 兩三人的組合還好,一般比較穩定,人數眾多的組合就很難記住每個員,并且時不時會進行調整更換。

 只要是這種多人數組合,在網上一放宣傳照,就覺所有人都像是一個模子里刻出來的,大抵就是葫蘆娃覺,從大娃到七娃都是一個樣,除非是真,否則很難分清誰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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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要親眼看到真人,還是很容易分辨,畢竟又不是多胞胎,怎麼可能長一個樣?

 宣傳海報是攝影化妝和過度PS的產,外型上的特點(準確來說是缺點)都被整沒了。

 這種多人組合有個優勢,就是量大管飽,辣麼多的帥哥靚妹,總能讓人找到一個喜歡的,說不定因為偏某個員,就開始關注整個組合。

 這實際上是一種非常殘酷的競爭淘汰制度,所有隊員同臺PK,強者晉級,末位淘汰,歡迎的就站C位,被冷落的直接踢出去,換一個有潛力的新人進來。

 所以多人數組合的員名單經常會有變,魅力小一點的,也許還沒被人記住,就已經離隊而去。

 至于那種特別出、人氣表的,就拉出來單飛,資源傾斜,重金打造,說不定能為頂尖兒的天王天后。

 而混了幾年都不溫不火的,慢慢就會被經紀公司徹底放棄,無聲無息退圈,從此銷聲匿跡。

 “羅莉”這個名字,說實話夜星宇不記得,但是“LovelyGirl”這個組合確實聽過,似乎還真有些紅火,基數很大,尤其到學生群和年輕人的追捧。

 原來江旭的朋友是個小明星啊!怪不得這家伙嘚瑟!

 可轉念一想,以他江家繼承人的份,似乎該嘚瑟的不是他吧?應該是那個小明星才對!

 夜星宇懶得去想這些無聊問題,友善地跟羅莉打了個招呼點頭示意,便拉開車門鉆到后排去了,準備把副駕駛位留給江旭。

 可江旭繞到車另一邊,同樣打開車門鉆進了后排,似乎要嘮嗑幾句。

 夜星宇有些奇怪,問道:“你不陪朋友,跑后面來干啥?”

 江旭神神地湊近夜星宇耳邊,低聲道:“姐夫,我是想提醒你,最近出門小心點,或者干脆別出門,老老實實地在我表姐家里呆著,要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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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到這里,江旭言又止,臉上表詭異得就跟便一樣。

 夜星宇聽得樂了,忍不住笑道:“你我別出門,又拉我出去玩,那我現在是跟你走呢?還是該下車進屋呢?你得給我一個明確指示啊!”

 江旭擺擺手,嚴肅解釋道:“我你出來肯定不會有事啊!我的意思是,你以后不要一個人出門瞎溜達,說不定會發生一些意外!”

 …………

 PS:有兩種偏執型讀者,一種噴主角太慫,不霸氣,沒有強者風范,另一種噴主角不夠低調,主惹事生非。

 好笑的是,這兩種讀者的觀點恰好相反。

 噴主角太慫的,之前有一章我已經解釋過了,這里不再講,現在來講一下噴主角惹事的。

 我不知道所謂“主惹事”的定義是什麼,張馨雨給主角打電話,他出去,主角拒絕了,拉黑了電話,結果還是被訊息擾,然后就去了一趟夜總會,——好家伙,這就構了“主惹事”的罪名。

 要是這樣也罪名立的話,我估計也是屬于經常“主惹事”的那種,因為時不時有朋友打電話我去吃飯啊,或者去哪里玩啊,我其實比較宅,不想去,有時候寫書正有靈,不想被打斷,多半都拒絕,但如果拒絕不了還是會去一趟,這屬于是“主惹事”了嗎?

 我惹了誰啊?死活不去才會惹人不高興吧?

 有人會說,不想理就拉黑啊!拉黑一次不行就連續拉黑啊!

 我只想說,真想煩你,我每天可以換一百個不同的電話擾你,一味拉黑有用?除了讓人記仇,還有什麼用?

 再說了,主角如果啥事都不理,一味自我封閉,這書還怎麼寫?

 工作都不能做了,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人在江湖就不由己,職場里也有各種矛盾,在食堂切菜也不見得就明人,我看只有找個荒山當野人,挖野菜,然后全書完,才能真的做到不惹事非。

 但這樣的書,有人喜歡看嗎?

 人是群居,離群獨居的,要麼當野人,要麼當仙人。

 主角是想做個普通人,但不是想搞自閉,該有的社,該有的生活圈子,也不能,別抓住這一點杠好嗎?

 普通人難道就不能有恩怨,不能有沖突,不能接邀請,不能參與社

 有人送錢給主角,作為普通人就不能收?收了就不是普通人?

 那麼捫心問自己,你是屬于哪一種?你是普通人嗎?是不是一年365天,天天宅在家里,誰都不出去?

 一味鉆牛角尖真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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