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櫻花文學 恐怖靈異 鬼吹燈 龍嶺迷窟 第二十一章 搬山道人

《鬼吹燈》 龍嶺迷窟 第二十一章 搬山道人

塔克拉瑪幹沙漠深的紮格拉瑪山,黑的山下,埋藏著無數的,也許真的和山脈的名字一樣———“紮格拉瑪”在古維語中是“神”之意,也有人解釋作“神山”,總之生活在紮格拉瑪周圍的凡人,很難察到其中的奧。(本書最快更新百度搜索黒嚴穀;

在遠古的時代,那裡曾經誕生過被尊稱為“聖者”的無名部落,姑且稱之為“紮格拉瑪部落”。部落中的族人從遙遠的歐洲大陸遷徙而來,在紮格拉瑪山與世無爭地生活了不知多年,直到人們無意中在山腹裡,發現了深不見底的鬼。族中的巫師告訴眾人,在古老的東方,有一只金的玉石巨眼,可以看清鬼的真相,於是他們就模仿著造了一只同樣的玉石眼球,用來祭拜鬼,從那一刻起厄運便降臨到這個部族之中。

從此以後,紮格拉瑪部落便被神拋棄,災禍不斷,族中作為領袖的聖者認為,這必是和“鬼”有關,災禍的大門一旦開啟,再想關上可就難了。為了躲避這些可怕的災禍,不得不放棄生活了多年的家園,向著遙遠的東方遷移,逐漸融了中原的文明之中。

所謂的“災禍”是什麼呢?以現在的觀點來看,似乎可以說是一種輻,凡是接近鬼的人,過一段時間之後,上就會出現一種眼球形狀的紅斑塊,終無法消除。

生出這種紅斑的人,在四十歲之後,中的鐵元素會逐漸減。人的之所以是紅的,就是因為中含有鐵,如果中的鐵慢慢消失,就會逐漸黏稠,供氧也會降低,呼吸會越來越困難,最後死亡之時,已經變了黃

Advertisement

這一痛苦的過程將會持續十年,他們的子孫後代,雖然上不再生有紅斑,卻依舊會患上鐵缺乏癥,最後和他們的祖先一樣,在極端的痛苦中死去,於是他們只好背井離鄉。遷移到中原地區之後,他們經過幾代人的觀察,發現了一個規律,離鬼越遠,發病的時間就越晚,但是不管怎樣,這種癥狀都始終存在,一代人接一代人,臨死之時都苦不堪言,任何語言都不足以形容凝固狀的痛苦。

為了找到破解這種痛苦的辦法,部族中的每一個人都想盡了辦法。多年之後到了宋朝,終於找到一條重要線索,在黃河下遊的淤泥中,發現了一個巨大的青銅鼎,該鼎為商代中期產。此鼎深腹凹底,下有四足,威武凝重,並鑄有的蟬紋。鼎是古代一種重要的禮,尤其是在青銅時代,青銅礦都控制在政府手中,青銅的冶煉工藝水平標志著一個國家的強大程度,帝王鑄鼎用來祭天地祖先,並在鼎上鑄造銘文,向天地匯報一些重要事件。另外用來賞賜諸侯貴族功臣的品,也經常以青銅為代表,領恩賞的人,為了記錄這重大的榮耀,回去後會命人以領的青銅為原料,築造來紀念這些當時的重大事件。

紮格拉瑪部族的後人們發現的就是這樣一件記錄著重大事件的青銅鼎,當年商代君主武丁曾經得到一只染滿黃金的玉石眼球,據說這只玉石眼球是在一座崩塌的山峰中找到,同時發現的還有一件赤袍。

商王武丁認為這只古玉眼是黃帝仙化之後留下的,無比珍貴,將其命名為“雮塵珠”,於是命人鑄鼎紀念,青銅鼎上的銘文記錄僅限於此,再也沒有任何多餘的信息。

Advertisement

雮塵珠、避塵珠、赤丹,是自古多次出現在史書中的中國三大神珠,其中雮塵珠是以類似玉的神材料制,相傳為黃帝祭天所得,傳說後來被用來為漢武帝陪葬,後茂陵被農民軍破壞,至今下落不明;避塵珠有可能是全世界最早發現的放質,該珠在中國陝西被發現,發現時由於發生了惡哄搶事件,遂就此失蹤;赤丹則最傳奇,傳說該丹出自三神山,有胎換骨之神效,始終為宮廷藏,失落於北宋末年。

紮格拉瑪部落的後人有不擅長占蔔,他們通過占蔔,認為這只染滿黃金的古玉眼球,就是天神之眼,只有用這只古玉眼球來祭祀鬼,才能抵消以前族中巫師制造那枚玉眼窺探鬼所引來的災禍。而這枚曾經被武丁擁有過的古玉,在戰中幾經易手,現在極有可能已經被埋在某個王室貴族的古墓地宮中,為了陪葬品,但是占蔔的範圍有限,無法知道確切的位置。

此時的紮格拉瑪部落已經由遷徙至地時的五千人,銳減為千餘人,他們早已被漢文明同化,連姓氏也隨著漢化了。為了擺惡疾的枷鎖,他們不得不分散到各地,在古墓中尋找雮塵珠,這些人,為了當時四大盜墓門派的一個分支。

自古職業盜墓者,按行事手段不同,分為四個派系,發丘、金、搬山、卸嶺,紮格拉瑪部族的後裔,多半學的是“搬山分甲”,平時用道士的份偽裝,以“搬山道人”自居。

“搬山道人”與“金校尉”有很大的不同,從稱謂上便可以看出來,“搬山”采取的是喇叭式盜墓,是一種主要利用外力破壞的手段;而“金”則更注重技和經驗。

Advertisement

紮格拉瑪部落後代中的搬山道人們,在此後的歲月中,也不知找了多古墓,線索斷了續,續了斷……

在這種築籬式的搜索中,雮塵珠依然下落不明,隨著時間的推移,搬山日漸式微,人才凋零,到了民國年間,全國只剩下最後一位年輕的搬山道人,此人是江浙一帶最有名的盜墓賊,只因為使得好口技,天下一絕,故人送綽號鷓鴣哨。久而久之,所有的人都忘了他本名什麼,只以鷓鴣哨稱呼。他會使輕功,最擅長破解古墓中的各種機關,並且槍法如神,不僅在倒鬥行,即使在綠林之中,也有好大的名頭。

鷓鴣哨遵照祖宗的訓,據那一時有時無的線索,到追查雮塵珠的下落,最後把目標著落在西夏國的某個藏寶裡。傳說那個藏寶距離廢棄的古西夏黑水城不遠,原是作為西夏國某個重臣修建的陵墓,然而西夏國最後被蒙古人屠滅,當時那位王公大臣還沒有來得及斂,就將宮廷的重要珍寶,都藏在了裡面,有可能雮塵珠也在其中,但是地面沒有任何封土等特征,極為難尋。

鷓鴣哨這種搬山道人,不懂風水星相,從技上來講是不可能找到藏寶的。這時他的族人已經所存無多,再找不到雮塵珠,這個古老的部族脈很可能就此滅絕了。眼見自己的族人臨死之時的慘狀,鷓鴣哨不得不求助於擅長風水分金定金校尉。

可是當時天下大,發丘、金、搬山、卸嶺這四大派系,幾乎都斷了香火,還懂“搬山”這套容,可能就只剩下鷓鴣哨一個人,發丘、卸嶺更是早在多朝之前就不存在了。

而當時做金校尉的人也不多了,屈指算來,全國都不超過十位,那個年代,從事盜墓活的,更多的是來自軍閥統率的盜,或者是民間的散盜。

Advertisement

鷓鴣哨千方百計找到了一位已經出家當和尚的金校尉,求他傳授分金定,這個和尚法號上“了”下“塵”,了塵長老曾經也是個金校尉,倒過很多大鬥,晚年看破紅塵,出家為僧。

了塵法師勸告鷓鴣哨說:“世事無弗了,人皆自煩惱,我佛最自在,一笑而已矣。施主怎麼就看不開呢,老僧當年做過金校尉,雖然所得之,大都是用之於民,然而老來靜坐思量,心中實難安穩,讓那些珍貴的明重見天日,這世上又會因此多生出多明爭暗鬥的腥風雨。明這種東西,不管是自己用了,還是變賣行善,都不是好事,總之這倒鬥的行當,造孽太深……”

鷓鴣哨無奈之下,把實托出,了塵法師聽了原由,便了善念,準備將金的行規手段都傳授給鷓鴣哨,但是按規矩,鷓鴣哨先要立一個投命狀,才能授他金符。

曆來倒鬥的活,都是在黑暗中進行,不管機如何,都不能夠曝,所以行規是半點馬虎不得,了塵法師告訴鷓鴣哨:“我在此出家之時,曾經看到這附近有座古墓,還沒有被人倒過鬥,地點在寺外山下西北十裡,一片荒山野嶺中。那裡有塊半截的無字石碑,其下有座南宋時期的古墓。外部的特征只剩那半截殘碑,石碑下是個墓道,那座墓地偏僻,始終沒被盜過,但是位選得不好,形如斷劍。你按我所說,今夜到那墓中取墓主一套大斂之服來,作為你的投命狀,能否順利取回,就看祖師爺賞不賞你這門手藝了。”

隨後了塵法師給了鷓鴣哨一套家夥,都是金校尉的用品,並囑咐他切記金行的諸般規矩。金是倒鬥中最注重技的一個流派,而且淵源最久,很多行通用的典套口,多半都是從金校尉口中流傳開來的。舉個例子,現今盜墓者,都說自己是倒鬥的手藝人,但是為什麼管盜墓作“倒鬥”,恐怕很多人都說不上來。這個詞最早就是來源於金校尉對盜墓的一種生描繪。中國大墓,除了修在山腹中的,多半上面都有封土堆,以秦陵為例,封土堆的形狀就恰似一個量米用的鬥,反過來扣在地上,明地宮都在鬥中,取出明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把鬥翻過來拿開,所以倒鬥。

諸如此類典故,以及種種忌講究,鷓鴣哨以前聞所未聞,搬山道人可沒這麼多名堂,聽了了塵長老的講解,大有茅塞頓開之

了塵長老最後再三叮嚀的,倒鬥的行規要在墓室東南角點上蠟燭,燈亮便開棺金,倘若燈滅則速退;另外,不可取多餘的東西,不可破壞棺槨,一間墓室只可進出一個來回,離開時要盡量把盜回填……

鷓鴣哨當天夜裡獨自一人找到了那塊南宋古墓的殘碑,這時天正晚,天空雲浮,月亮在團團烏雲中時時現,夜風吹樹林中的枯枝敗葉,似是鬼哭狼嚎。

鷓鴣哨這回不再使用自己的搬山分甲,而是依照了塵法師的指點,以金校尉的手法打出了一條直達墓室的盜

當下準備了墨鬥、捆索、探爪、蠟燭、香、黑驢蹄子和糯米等,吃了一粒避氣的紅奩妙心丸,將一把德國二十響鏡面匣子槍的機頭撥開,在腰間,又用布蒙住口鼻。

那了塵長老說這墓形勢混,風逆氣兇,形如斷劍,勢如覆舟,這種標準的兇中說不定會釀出變,不過鷓鴣哨經百戰,再兇險的古墓也不再話下。那些古墓中的靈鬼怪、粽子煞、黑兇白兇,這幾年幹掉了沒有一百,也有八十。

鷓鴣哨心想:“這回是了塵長老考驗自己的膽量和手段,絕不能墜了‘鷓鴣哨’三個字在倒鬥行響當當的字號。”於是做好了準備,抬頭看了看天上的朦朧的月亮,提著馬燈,深吸一口氣,鑽進了盜

鷓鴣哨憑著敏捷的手,不多時便鑽進了主墓室,這座墓規模不大,高度也十分有限,顯得分外抑。地上堆了不,鷓鴣哨對那些瑣碎的陪葬之看也不看,進去之後,便找準墓室東南角,點燃了一支蠟燭,轉看了看墓主的棺槨,發現這裡沒有槨,只有棺,是一銅角金棺,整個棺材都是銅的。在鷓鴣哨的盜墓生涯中,這種棺材還是初次見到,以前只是聽說過這種銅角金棺是為了防止乍而特制的,很可能是因為墓主下葬前,已經出現了某些變的跡象。

猜你喜歡

分享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複製鏈接

問題反饋

反饋類型
正在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