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櫻花文學 鄉村文 小農民的桃花運:打工小子艷遇記 第57章 紅艷失蹤了(1)

《小農民的桃花運:打工小子艷遇記》 第57章 紅艷失蹤了(1)

井兒也來到了辦公室。還兼著人事行政部經理,辦公桌還留著。見到蘭花,的臉就紅了,紅得像旗子,一時半會也不消退。到在三嫂面前自己像沒穿服一樣,*地讓三嫂看到了里。

蘭花知道不好意思,就沒有再開玩笑。

志剛的手機響了,是大鵬打來的。

“志剛,你現在在哪里?”

“我在公司辦公室。”

“那你千萬別走,我馬上過來,有急事。”

志剛放下手機,對蘭花說:“大鵬找我,肯定沒好事。”

大鵬依然做他的本行,這兩年賺了不錢,生意也做大了。聽說正籌備大志投資的KTV呢。

差不多過半個小時,大鵬急匆匆來了。

“志剛,紅艷好像失蹤了。”

“什麼?好像失蹤?”

“是啊。我有十幾天沒看見了,手機也打不通。你說會去哪呢?”

“你問姐家芳了嗎?”

“我沒敢直問,怕找我要人。就是隨便問一次紅艷去了沒有,說沒有。”

“這孩子沒地方可去啊。只有一個姐姐家芳,還有個弟弟在家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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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呀,我就擔心別出什麼事。比如綁架、拐賣什麼的。”

“綁架不會的。綁有什麼用?再說也沒人要贖金呀。拐賣就不敢說了。”

“而且,還有一個人差不多和同時失蹤的,你認識,就是小翠。”

“小翠也失蹤了?”

志剛很喜歡小翠,把看作是妹妹一樣。

蘭花說:“十幾天不見人,就應該報案了。”

大鵬說:“三嫂,千萬不能報案。這一報案,警察第一個抓的就是我。”

蘭花說:“誰你干這傷天害理的事呢?難道就不管了?真要是出事怎麼辦?”

“是啊,我也正為難呢,這不找志剛來出主意了。要是找不到紅艷,姐還不把我殺了。”

志剛問:“你是說兩人同時失蹤的?”

“是的。”

“最后一次有誰看到倆的?”

“我問過很多人,小紅說十多天前見倆一起出臺的,但不知道是不是最后見們的。”

“出什麼人的臺知道嗎?什麼時間出去的?”

“可能是我接的一個電話,不認識那個號碼,說是點紅艷和小翠出臺,讓們到天易大酒店吃晚飯。要是和小紅說的是同一次,就是下午4點多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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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剛想了想,說:“大鵬,這事恐怕還是得報案。”

“那不就等于是我自己投案了?”

“人命關天的事,你承擔得了后果嗎?再說,這事只是查失蹤,失蹤者以前做什麼只要和本案無關,警察就不一定管。”

“不過,”志剛補充道,“你不能報案,還是家芳報案吧。”

“那我可不敢說。志剛,還是你和家芳說吧。”

“我來說。但是你要跟我一起去找家芳。”

他們馬上趕到菜市場,家芳正在賣菜。志剛說:“家芳,這幾天你見到紅艷沒有?”

家芳說:“紅艷不是跟大鵬后面嗎,怎麼問我?”

“你多長時間沒和紅艷聯系了?”

“至有半個月了。這小妮子從來不主給我打電話。”

志剛看看兩邊菜攤,說:“家芳,你把菜攤讓別人照看一下,出去我和你說點事。”

家芳和旁邊菜攤上一個人說了一聲,便跟志剛和大鵬走出菜場。志剛找一個沒人的地方站住,對家芳說:“大鵬也有十幾天找不到紅艷了。”

“什麼?那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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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別急,家芳。我們一起想辦法。可能是被綁架了,也可能是被拐騙了,還有可能是和伙伴一起到別的地方謀生去了。”

家芳一聽志剛說的后果都嚴重,差一點就哭出來了:“那可怎麼辦?”

志剛說:“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報警。”

“那就快報吧。”

“家芳,你是紅艷的姐姐,你去報警比較合適。”

“好。好。那就快去。”

志剛給大志的戰友鄭亮打了電話,他們到派出所時,鄭警已經在等著了。

鄭亮聽了志剛的敘述,又問了家芳幾個問題,覺得事嚴重,不能輕視。他對志剛說:“我們會派人調查的。一旦有什麼發現,我立刻通知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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