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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古迷情:砸個野人當老公》 第三十六章 、重回深山

之樂鄭重其事地點點頭,“難道不是麼?不過你是什麼都無所謂。”之樂將水果刀從懷里掏出來,開蓋子仔細看了看,“只是你還是小心點,這些東西,給別人看到了,會給你帶來麻煩。”

這樣鋒利的刀,比青銅刀都厲害一百倍,之樂曾經的過往,使得他有機會見識到最貴重最珍惜的東西,可是他從明歡歡手里見過的東西,卻比曾經見過的致新奇許多許多。

所以,難怪之樂對明歡歡的份有這樣猜測了。

什麼的,之樂是半信半疑的,按照他的理解,明歡歡這種神奇功能,倒是像巫的。

明歡歡看著他將水果刀耍得順溜,咽了咽口水,“其實就是我家鄉的一點東西,也沒什麼別的,就是一把刀。”自己說得都有點心虛了。

“那你上穿的那些小服呢?還有你那種做手槍的武呢?”之樂繼續涼颼颼的說著,明歡歡只覺背后冷風一陣陣,以前覺得之樂是個凡事不經過腦子的二愣子,現在看來,才是那個二愣子吧。

“嘿嘿,都是我家鄉那邊的東西。”打著哈哈,“哎呀,也沒什麼了的,就是一點小玩意啦。”

“你在山的時候,卻沒有這些。你會巫是嗎?”之樂拉住往墻角的明歡歡,角竟然掛著一微笑,這種逗猴子似的,看著明歡歡張發暈,還是有趣的。

“……你就當我會巫吧。”明歡歡垂頭喪氣。兩個人生活在一個屋檐下,干什麼都發生在之樂眼皮底下,這人要是不傻,能瞞得住麼。

“不管你是不是巫,一定要小心。你的法,盡量不要再別人面前顯示出來。”之樂說完,又將刀收好,放到了石床底下。又瞧了瞧明歡歡上的皮面雪地靴,哼了一聲,“你也不該穿這樣的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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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歡歡腳,瞪著之樂,兩個眼珠子都差點掉了下來,“你……你注意到我靴子了……其實和你的差不多嘛。”

之樂搖了搖頭,“我的靴子是皮和木板,你的靴子……我看過了,從來沒見過那樣的材質。”

“……”不就是一雙雪地靴嘛!里面不就是一點纖維棉花嘛,明歡歡被之樂盯得渾不自在,站都不知道往哪兒站了。

然后之樂的眼神又瞄到了明歡歡掛在石壁上的小,“這玩意也不要掛到外面。何必穿這個,多此一舉。下來的時候還費力。”他的目溜達到了明歡歡雙之間,像是一樣,明歡歡頓時臉上通紅起來。

“……你!流氓!”不穿多臟啊 ,野人就是野人,說什麼都沒用。明歡歡撒就往外跑,卻被之樂一把抓住,順勢往床上一丟,然后就了上去。他瘋狂的吻著,咬著的脖子,一路扯下明歡歡的服。

“……等等,你這是做什麼?”雖然現在剛天黑,也不至于這麼猴急吧!之樂像是了什麼刺激一樣,他瘋狂的拉開明歡歡的服,一路向下親,直到前,流連忘返,而大掌已經探到了之間……

明歡歡氣得抬腳去踢他,結果卻被之樂一把抓住,抬得老高。子已經被下,里面穿著麻布子,寬寬松松,之樂的大掌一下子就探了進去,到了雙間的底上。

之樂皺起了眉頭,冷的吐了兩個字,“麻煩!”

“嫌麻煩你就住手啊!”明歡歡像是被逮住的野貓,一個勁兒的掙扎,里還罵罵咧咧,之樂俯下,堵住,又不厭其煩地褪下的麻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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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遇到人,總是這樣,急不可耐的,干柴烈火,就是這樣吧。

……

但是這次,之樂沒有無節制的索要,要了兩次,就停了下來。明歡歡還不沒平靜下來,發熱,又被之樂抱得的,出了一汗。

“歡歡,過幾天,我帶你回山上。”他的額頭的頭頂,聲音就在耳邊一般,低啞而磁

“啊?”歡歡卻一下子醒了過來,努力將自己腦袋從他懷里拔起來,“怎麼又回去了?還帶著我?你不是說不帶我麼?”明歡歡噼里啪啦,現在說古語,越來越順溜了。

“不能把你留下了,這里馬上要開戰了。姒族一向以天下一統為任……這次,一定是勢在必行。你在這里很危險。”之樂又手將明歡歡腦袋按下到自己懷里,仿佛這樣,他才能安心。

“如果西南部族聯合起來,不一定會打不過啊!”雖然這麼說,可是想到打打殺殺死人的場面,也忍不住打了個寒

曾經為了自保殺了三個人,這幾個月還嘗嘗噩夢連連。

那些殺人的場面,已經不是電視里簡簡單單鮮一飆,尸倒下那麼簡單了。那些人臨死前的痛苦的喊,不甘的眼神,那些真實的場景,總在眼前重播……

“不論勝敗,都會有人死,誰都有可能是被殺死的那個。”之樂的聲音沉重而帶著些憂傷。

所以,跑到山上躲起來,才是最重安全的?之樂的提議,也許不錯,可是……

“可是重安他們,也是我們的朋友啊,我們跑去躲起來,他們……”

“如果戰爭不可避免,那麼死人也是不可避免的。除非能說服姒族停止這場征伐。”之樂的著,“但那是不可能的。”

明歡歡也沉默了,這個時候,也許該聽之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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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族的人走了之后半個月都沒有回來,再也沒了音訊,而辛族道歉和結盟的事也不了了之,平靜的生活里,大家心中都是不安,因為誰都擔心,戰爭會突然而來。

之樂的頭發和胡子也越來越長了,明歡歡看著他拖著三十厘米的胡子和頭發,每天拿著剪刀追在他后想要幫他剪,但是之樂老大不愿意。看著越來越像野人的之樂,明歡歡氣得吹胡子瞪眼!如果有胡子的話!

這天他們又為胡子的事發生矛盾了。之樂像是個石雕一樣蹲在院子里喂小狐貍,而明歡歡一手拿著剪刀,一手指著之樂,里唧唧歪歪,活像了三四十歲的中年潑婦。

“剪短一點你會死啊!你看你胡子和頭發得多臟啊,都結在一塊像一團草似的!你不難嗎?搞不好里面都長蟲子了!”一想到這,明歡歡渾都起皮疙瘩,發誓,如果之樂還不剪頭發,都不敢和他在一張床上睡覺了。

之樂喂飽了小狐貍,把它往地上一丟。如今狐貍阿白已經和之樂他們是一家人了,一點兒都不認生,更不會逃跑了。養了的小狐貍心小棉襖。

但是之樂瞅著邊這聒噪的明歡歡,卻有些迷,這個小伴,怎麼總是養不?什麼時候,才能一心一意心甘愿地跟著他?

“你跟我回山上去,我就隨便你剪。”這是之樂的妥協,也是他的堅持。這些日子,之樂總是希明歡歡跟他走,而明歡歡磨磨蹭蹭,就是不太愿意。

明歡歡一下閉了,每到這個時候,能做的只是逃避。

“歡歡,不能再等了。昨天上山打獵,我看到了北方那邊出現煙火。這個時節,不會發生山火。”之樂站了起來,定定地看著,“那是戰火,已經有部族被攻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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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歡歡臉上的驚恐像是被定格了,“那要怎麼辦?我們走了,重族的人呢?重安他們呢?”

“他們原本就跟我們沒關系。”之樂看著,聲音冷,從一開始,他就是他,從來就和這些人沒有瓜葛。

“但是如果沒有重安,我的病不會這麼快好的,我們得了他們的恩惠,不能就這麼走!”明歡歡緒有些激也想自私,但是一想到重安和寒大媽他們,就覺得疚,一定能想到保全的辦法,而不是這麼一走了之!

之樂沒有再說話,他冷冷的瞧著明歡歡,眼睛中決出果決的芒……他也許對實在是太寬容了。

……

這天晚上,明歡歡就被打包捆綁走了。

之樂家本來就在部落邊上,大半夜的,明歡歡睡得迷迷糊糊,被堵住,連著一堆皮被捆得結結實實,然后就被之樂扛著往山上去了。

從重部落到山,就算是之樂的速度,都要四五個小時,所以之樂來回了兩次,才將東西明歡歡和東西都搬回了山

而明歡歡被捆了一晚上,整個都僵了,之樂給了半天,才能勉強。山因為一個冬天沒人住,又臟又,還有某種的糞便,看來曾經有在這里逗留過。

明歡歡四一掃,石壁上長滿了青苔,地下都是漉漉的爛泥……

有種想哭的覺,之前還沒覺得石屋條件多好,但是現在一對比,那簡直是比這里好上千倍萬倍嘛。

想到昨晚被人像是抗麻袋一樣扛到這里,明歡歡氣結不已,拉著皮往上一卷,就在石床上不了。

之樂瞧了一會兒,眼底泛出一些溫和無奈,就立即開始打掃起山

生火,將山石壁和頂都燻了一遍,然后又去外面找來干土,將地面都填了一層,填平,踩結實……一直忙當日上三竿,才將山整理得像個樣子。

“我出去打獵了,你不要出山。”之樂把明歡歡剩下的一把手槍放在床邊,他知道這個東西的威力,有了這個,他放心了許多。

明歡歡悶著頭在皮里,一句話都沒說,想著又要過上茹的生活,心里不甘而郁悶。

之樂走了,好久,明歡歡才從皮里鉆出來。一個人不可能跑回重族。太遠了,不但不認識路,而且沒有那個勇氣。

已經被整理好,之樂甚至把土陶鍋碗也搬來了,這樣他們可以煮湯喝,明歡歡到一點欣服,麻布服,還有自己的一些東西,之樂都盡數搬來了,在這邊的財產,也只有這些了。

明歡歡穿好服,抱著小狐貍,有一種相依為命的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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