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雖然皮表面已經高度炭化,但通過未燃燒完全的臟和骨骼還是可以發現一些問題。如果是鈍傷致死,那頭骨肯定會有凹陷或者變形;如果是銳傷致死,那麼人的主要上也會留下相應的刀口。要想給這起案件下一個百分之百的定論,從上去尋找答案再合適不過。
我剛想用力抬起,突然雙手一輕,兩塊燒得外焦里的組織被我生生從上了下來。
「炭化得很嚴重,看來還是在車裡檢查吧。」明哥從我手裡接過那兩塊已經被燒的組織,小心翼翼地擺在裝袋上。
「焦磊,你從副駕駛位置拍照。」明哥幫他選了一個取景點。
「明白。」
待胖磊準備好以後,明哥從工箱中拿起鑷子和手刀,開始對重點部位進行檢查。
死者皮下黃的脂肪組織幾乎燃燒殆盡,剩下的只是一些髒的組織,就像是去皮的烤鴨,有些泛白。明哥用鑷子掀起一片片被燒得焦黑的皮開始檢驗,隨著鑷子的抬起放下,車裡飄來了陣陣烤的味道。
「焦磊,這裡!」明哥突然提高嗓門,指著死者口的位置。
「三刀口?」胖磊拉近了相機的焦距,過鏡頭,上細微之被放大。
「殺人焚!」明哥給這起案件下了最終的定論。
聽到這個結果我們都倒吸一口冷氣,在所有的命案中,焚案可以說是最難辦的一種,現場證破壞嚴重,很多時候本無從下手。回想起我上班這些年辦理過的幾起焚案,沒有一起可以輕鬆破案,基本上都經歷了九轉十八彎。
「小龍,去找找車的車架號和發機號。」案發現場在水泥路的路邊,本留不下腳印,就算車裡會留下指紋,經過大火的焚燒,也基本被完全破壞。當我正在發愁從哪裡開始勘查時,明哥已經給我找了一條捷徑。
他口中的「車架號和發機號」就像是人的份證號碼一樣,是車的唯一識別代碼,尤其是發機號,它是在車輛出廠時便刻在汽車發機上的,就算是大火焚燒,也不可能將其破壞。汽車雖然是產,但必須要在車管所辦理戶手續,之後才可以上路,也就是說,每一輛在路上正常行駛的車輛都會在車管所備案。我們只要找到車的發機號,就可以輕鬆地查到車輛的所有人,嫌疑人能駕駛這輛車殺人焚,車輛所有人或許跟這起案件沒有任何關聯,但這條線完全可以作為整個案件最為有力的開端。
希越大,失也就越大。當我把發機印有號碼位置上的浮灰去時,一條整齊的金屬痕跡出現在了我的面前。
「發機號被打磨了?」胖磊不可思議地瞪大眼睛。
我指著泛著金屬澤的痕跡說道:「新鮮痕跡,嫌疑人是在汽車燃燒之後打磨的,打磨痕跡十分規整,他使用的是專業的工。如果我猜得沒錯的話,這應該是市面上常用的手持充電式打磨機留下的痕跡。」
「難道嫌疑人是有備而來的?」
「不管是不是有備而來,我至可以證明一點。」
「證明什麼?」
「汽車燃燒需要時間,嫌疑人能等到汽車燃燒之後進行打磨,說明他有可能在周圍的某個位置暗中觀察,路的南邊是農田,東邊是垂直的山,只有路北邊的矮山坡嫌疑最大,所以我們的勘查範圍要擴大。」
「嗯,很有道理。」明哥用讚許的眼看著我。
大家按照我的指引,往北推進了不到20米,就找到了一坑窪的地方,我在周圍發現了大量的「黃山」煙頭,這使得我們喜出外。
「這裡正好可以看到車子!」葉茜站在坑前用手一指。
「周圍雜草叢生,本不會有人到這裡,煙頭應該是嫌疑人留下的,不會錯。」明哥環視四周況后,很確定地說道。
「不對啊!」我蹲在煙頭附近有了疑問。
「怎麼了,小龍?」
「我懷疑在汽車燃燒的過程中,嫌疑人很有可能離開過。」
「哦?你這是怎麼判斷的?」明哥問道。
我指著坑裡的四煙頭解釋道:「這種『黃山』煙是我們灣南省的特產,去年辦理那起強殺害學生的案件后,我曾對多種煙捲進行了分析。」
「一支煙捲的重量為0.9克,煙的重量約為0.15克;一支煙捲的長度約為8.4厘米,直徑在0.8厘米左右,過濾包裝紙的長度為3厘米,其中過濾海綿長度為2厘米,過濾包裹煙為1厘米,一支煙所能產生的煙霧量為500毫升,這些是香煙的基本屬。了解屬以後,我又接著分析了它的其他特。」
「一支煙捲在室環境中,自燃需要10分鐘;在門窗打開或者有自然風流的況下,需要7.5~8分鐘,接近一分鐘燃燒一厘米。」
說著,我拿起一煙捲蹲在坑中說道:「這裡的煙灰多呈圓柱形,且煙頭位置被唾浸量比較小,說明嫌疑人基本上沒有幾口,而正常人在不煙時,他的手應該是自然下垂,燃燒的煙捲就被放置在了凹陷,再加上四周有雜草遮擋,這就基本上形了一個『類室』的環境,按照估算,嫌疑人手中煙捲的燃燒速度接近一分鐘一厘米。」
「在這個坑中,完全燃燒的煙捲只有三,另一只是剛剛點燃就被掐滅,他掐滅煙捲是準備離開這裡,這時候汽車的火可能已經熄滅。按照一支煙燃燒完全需要8分鐘推斷,嫌疑人在這個坑裡最多只蹲了半個小時。」
「我不同意你的觀點。」葉茜反駁道,「這萬一他之前沒有煙,一直憋到最後半個小時才的呢?或者他煙盒裡就四支煙捲怎麼辦?」
「你說的這一點從犯罪心理上解釋不通。」明哥此時開了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