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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滴水·屍案調查科系列》 十三

十三

「而這只是剛剛開始,從那以後我便的出氣筒,只要看我不順眼,抬手就打、張就罵。我記得上初中那會兒,我和弟弟同樣住校,隔三岔五給弟弟送吃送喝,而我卻只有每天兩塊錢的生活費。這一切都源自我媽媽的一句話:『嫁出去的兒,潑出去的水。兒養得再好,以後也是人家的,還不如不養。』就這樣,我一直忍到了大學畢業,走出校門的那一刻,我已經打算跟這個家徹底地劃清界限。」

「我是學育出,畢業后很快在我們雲汐市最大的健會所找到了一份健教練的工作,工資雖然不高,但自給自足絕對綽綽有餘。一年後,弟弟也接著畢業,由於他『志向遠大』,高不低不就,畢業后便失業在家,只能靠母親養著過活,從那以後,吃喝玩樂了他的正事,家裡的錢也基本都花在了他一個人上。不過,從小到大我也沒有指母親能在我上多花一分錢,所以不管他怎麼折騰都跟我沒有一錢的關係。」

「在健會所上班的第二年,同事阿華便開始追求我,他的風趣和幽默吸引了我,我倆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我們都深著對方,在相一年之後,我們打算牽著彼此的手,走進婚姻的殿堂。」

「雖然母親對我並不是很好,但是結婚這種頭等大事,我怎麼也不可能瞞著。在見過阿華家裡人之後,我把他帶到了母親面前。好在並沒有反對我們的婚事,只提出訂婚時阿華要拿出十萬塊的現金彩禮,並承諾彩禮在訂婚時只是走個過場,之後還會原封不地還給我們,主要就是讓親朋好友看看,圖個面子。我和阿華都沒有想到母親在這件事上能如此爽快,所以阿華想都沒想便答應了。談妥之後,訂婚宴如期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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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婚之後沒幾天,我便上門去要那十萬塊錢,可令我萬萬沒想到的是,竟然反悔了,說把我養這麼大,花的怎麼也不止十萬塊,這錢就當是給的補償。」

「看著對我說話時那醜惡的臉,我的心就像是掉進了冰窟窿。我真搞不明白,作為自己的親生父母,他們既然生了我,卻為何不給我一點活路。我跟糾纏了整整一下午,死活不肯把錢再退給我。」

「回家時,我一路走,一路哭,我覺眼淚都快要哭幹了。阿華回到家裡,看見我眼睛無神地坐在沙發上發獃,就問我怎麼了。我把這件事原原本本說了一遍。沒想到阿華只對我說了一句話:『婚,我們照結;錢,我們不要了。』」

「阿華的父母都是農民,他還有一個正在上學的弟弟,這十萬塊錢對他來說已經是極限,我覺得真的很對不起他,就提出不辦酒席,去民政局領個證,這輩子就跟著他了。可阿華卻說:『不管我苦,一定要風風地把你娶回家。』他說話的口氣不允許我拒絕,為了不打擊他作為男人的自尊,我只能勉強答應了他。」

「日子還像往常一樣過,可打那以後,阿華一天比一天回來得晚,我問他幹什麼去了,他總是不說。一直到三個月後的一天,警察找到我,我才知道了這件事的真相。」

蘇祈男哽咽著接著說:「警察找到我時,阿華已經被抓了起來,罪名是涉嫌販賣毒品,我知道在健中心有些公子哥有『溜冰』(吸食冰毒)的習慣,可我真的不敢相信這種事能和阿華掛上鉤。在我再三追問下,警察告訴我,阿華為了能在短時間賺到我們結婚的錢,心甘願給毒販做了下線,在健中心地兜售毒品長達三個月,有證據證實的就有幾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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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去律師所,想幫阿華打司,可律師告訴我,像這種證據充分的案子,打贏司的可能不是很大。律師還告訴我,阿華有可能會被判無期徒刑。」

「阿華進去了,我的整個天就塌了,我曾想過一死了之,可是我咽不下這口氣,阿華是因為我才走到這一步,而我呢?我又是因為誰?如果不拿走那十萬塊錢,我們怎麼可能走到今天這個地步?這一切都要怪,是讓我變了這個樣子。從那天晚上開始,一個念頭埋在我心裡怎麼都揮之不去。既然是讓我生不如死,那也絕對不能活在這個世界上,我要殺了。」

「多年的怨恨讓我失去了理智。雖然我平時不在那裡住,但作為兒,我時不時還是會去那裡一趟,所以的生活習慣我很清楚,每天晚上七點鐘左右會從家裡出門,去月廣場跳廣場舞。」

「我曾想過很多種殺死的方法,可想來想去還是開車撞死最省事,小區西門那條路沒有監控,撞死警察也不一定能找到我。計劃好以後,我晚上把健中心的車早早開到小區西門附近等著。晚上七點多,準時從西門走了出來,我看四下沒人,便開車跟了上去,當我加足油門撞上去時,竟然子一扭,只是服掛在了車頭,人一點事都沒有。我本想倒回去再撞一次,沒想到從車窗外認出了我。我一腳踩住剎車,把甩在了路邊的泥土地上。趴在地上張就罵我是畜生。」

「我本來心裡就有恨,罵我是畜生我怎麼可能饒了?所以我二話沒說,下車便把按在地上,掐住的脖子,直到把給掐死。殺人之後,我本想一走了之,可冷靜之後我還是有些不忍,畢竟濃於水,就這樣把扔在路邊,我還是做不到,我尋思家就在這附近,還是把送回家吧。接著我就把抱上車,送回了小區的房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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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間里,你做了哪些事?」

「我先是用上的鑰匙開了房門,接著把放在了臥室的床上,上的服已經骯髒不堪,我又順勢把的外掉。」

「你掉一個細節,你在進門之前做了偽裝。」明哥提醒道。

蘇祈男沒有否認:「殺人之前我曾想過和同歸於盡,可殺人之後,我又想茍且生,所以在上樓之前,我用我包里的指甲油把十個手指都塗滿了。我在電視劇上看過,說這樣可以遮擋住指紋,我就照著做了。」

「接下來呢?」

「我把服換下來之後,本想再找一件給穿上,我隨手打開了櫃門,就在我翻找服的時候,發現櫃角落裡放了一個綠的保險箱。一想到那十萬塊錢可能會在裡面,我便急匆匆地用鑰匙打開了保險箱。可令我沒想到的是,裡面除了一張購車的首付單據,一錢也沒有,單據上署名是蘇志明。這一刻我才明白,我和阿華的汗錢,竟然被私自用來給弟弟買了車。」

「拿著這個單據,我簡直是怒火中燒,如果還活著,我真想親口問問,為什麼要在我六歲的時候把我帶回這個家?為什麼要對我這麼不公平?是不是就因為我是孩,弟弟是男孩?」

「你後來為什麼又去了廚房?」明哥開始據現場勘查況進行提問。

「我扛著上六樓,力消耗很大,所以就想去廚房冰箱里找點吃的。」

「之後你做了什麼事?」

「打開冰箱門,我看見一滿瓶蜂王漿擺在冷藏室,我曾經聽弟弟說過,這個有白的功效,一瓶要賣幾百塊錢。看著這瓶蜂王漿,我心裡真不是個滋味,不瞞你們說,從小到大,家裡只要有好吃的,都是給弟弟,我就連剩的都吃不到。我越想心裡越惱火,就把這瓶蜂王漿甩到了垃圾桶里,之後我便帶著那包換下來的服離開了那裡。事的經過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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