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之,我的鞋帶散了。”
殷長安停下腳步,手里還舉著吃到一半的冰淇淋。
黎左岸有全世界最味的咖啡,卻貪食右岸琳瑯滿目的冰品甜點,一路邊走邊吃,邊蹭上一層雪白的油不說,連系鞋帶這樣簡單的作也做不了,只得向旁的駱敬之求援。
他們是新婚夫婦,不,也新婚了有一段日子了,眼下是他們遲來的月。
駱敬之回頭看,顯得有點不好意思,出舌頭了上白白的一圈,像個小孩子。
以為他會說點什麼,但終究什麼都沒說,只在前半步停下來,蹲下,著手幫綁好腳上那雙紅鞋的鞋帶。
長安有點寵若驚,原本只是想讓他幫忙拿著冰淇淋,這樣就可以騰出手去系鞋帶,沒想到他會突然蹲下來。
他從沒為這樣做過,卻駕輕就,自然得仿佛已經照做過千百遍,很快就打理好不聽話的鞋帶,站起來,問:“累了嗎?”
超乎尋常的溫,讓有些失措,像是沒聽清楚他問什麼,先是搖頭,接著又點頭:“嗯,有一點累了。”
“前面就是車站,到那里就可以休息。”
他帶著一直走到車站前面,無數高加索人、拉丁裔甚至亞洲面孔與他們肩而過,人來人往,與大街上和景區的熱鬧又不相同。
“敬之,我們要去哪里?”問。
“塔克蘭劇院。”當天他們要在劇場的音樂廳看一場演出。沒結婚的時候,長安曾在法國短暫停留過一段時間,雖然不通當地語言,但伏爾泰大道上的這座有點中國風格的劇院是來看過的,非常喜歡reads;。駱敬之大概也知道,所以愿意從行程里出這麼一天,帶來看一場并不是那麼適合看的搖滾。
然而車卻沒有來。
把手放他的手心,他輕輕掙,轉頭看了看遠,對說:“我上的歐元用完了,要去那邊兌一點錢,你就在這里等我回來。”
長安點頭說好,這幾天他們是花了不錢,尤其跟其他孩一樣逛百貨商店,又看到好吃的就會買,他上的錢大概就是這樣被用了。
乖巧懂事,完全擺出一副我會乖乖等你回來的模樣,不疑有他,全心全意信賴眼前人,一雙眼睛像溫馴無害的小鹿,視線始終粘在他上。
他有沖想要抬手擋住這雙靈的眼,手在側握又松開,最終在肩上按了按:“你一個人……能照顧好自己嗎?”
“只是一小會兒,我可以的。”
臉上綻開笑,像是怕他不放心,又輕輕推他胳膊,催促他快去。
駱敬之定定地看一陣,才像下定某種決心似的,轉往外走。
“敬之!”
沒走出兩步,又在后住他,有點怯怯的,卻又拼命出笑容:“我吃完冰淇淋,你是不是就能回來了?”
華夫餅上的雪堆,已有融化的跡象。
其實不是不怕的,很出遠門,在異國他鄉,語言不通,甚至連護照都不在上,假如被拋下,不知道還能不能找到路回家。
駱敬之這回沒有答,但他有時不說話,就代表默認。
長安放下心來,乖乖站在原地等,小口小口吃掉手里的冰淇淋,不敢吃得太快。
頭發有點自然的鬈曲,那時剛長過耳際,在下呈深金棕,毋需燙染和多余裝飾,就有洋娃娃般的俏皮。穿過膝的長,淺灰翻薄里子的呢大,因為與年齡不相符的稚氣,整個人看起來好像還不足二十歲。
路過的人紛紛側目,仿佛在說這東方面孔竟然這樣好看。
可惜……
駱敬之的影很快湮沒在人中,但他只要回頭就還是能看到長安站在那里,一直等,執拗地等。
他只能垂眸匆匆往前走,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走了多遠,腳明明已經很痛了,卻不聽大腦指揮,停不下來。
這次或許真的是解,他想。直到后傳來巨大的炸聲,還有夜幕中一陣陣的火,那是自步槍掃的跡象……
…
駱敬之從夢中驚醒,一冷汗。
他下意識地手向旁,枕邊人不在,只有冷掉的床鋪——長安已經起床了。
自從那個小小的咖啡店開起來之后,竟天天起得比他還早。
頂樓躍層公寓,客廳和飯廳都在樓下,駱敬之換好服出來,站在短短的臺階上,就看到長安坐在餐桌前,手里不知擺弄著什麼,家里的保姆王嫂正幫梳頭。聽到他的靜,長安扭過頭來:“你起來啦?”
剛梳齊的長發又了,只能重新來。王嫂知道他不喜歡別人為長安代勞這種小事,稍稍有點慌,輕聲道:“長安,你別,就快好了reads;。”
駱敬之微微蹙眉,走近了才看清長安手里在疊一只紙鶴,用的是桌上空煙盒里的錫紙。疊好了捧在手里欣賞一番,著尾遞到他跟前,獻寶似的問:“好不好看?”
他像沒聽到,也不接那紙鶴。又說:“敬之你不要吸煙了,吸煙對不好的。”
他心頭嗤笑,他是醫者,又怎麼會不懂尼古丁的危害?然而高強度的手安排和夜間值班,有時不靠香煙提神,本撐不下去。
他煙癮并不大,只是其中艱辛,對說也不懂,他也就懶得解釋。
他給自己倒了一杯咖啡,喝一口,才說:“你今天又要到齊妍那兒去?”
齊妍是的心理醫生。只有去見特殊的人,才要別人幫梳頭。
“嗯。”長安點點頭,很高興的樣子,“我去找齊醫生聊天。”
“我看你恢復得差不多了,可以不用再繼續找。”
不太明白:“我以后不能跟見面了嗎?”
“嗯。”
“可我喜歡跟聊天,我想跟做朋友。”或者說早已當對方是朋友。
駱敬之終于抬眼直視的眼睛:“是醫生,你是病人,跟你聊天按小時收費,世上沒有朋友會這樣。”
長安失地低下頭,訥訥道:“可是之前你說我可以當是朋友……”
“那是因為那時候你生病,況不一樣。”假如直截了當告訴要去看醫生,就算不哭鬧,也不會好好配合。
長安的難過都寫在臉上,駱敬之喝完咖啡,放下空杯,道:“今天就去最后一次,我會打電話跟說結束療程,順便結清費用。你的咖啡館離工作室不遠,以后多還是會遇到的。”
這回長安聽明白了,心里又敞亮起來,見他穿好外套要出門,連忙抓起桌上的紙包追上去:“敬之,你還沒吃早餐!我做好了三明治,你帶著,的時候吃。”
駱敬之正低頭換鞋,沒有接那紙包,也不打算接。他不吃冷冰冰的西式早餐,但長安的能力只能做到這樣,讓起油鍋、燒開水,去煮一鍋面條或者炒一碗飯,別說從小照料長大的保姆不放心,他也不會允許這麼做。所以他干脆把吃早飯的時間用來補眠,漸漸也就養了習慣。
長安卻不管這些,已經把三明治塞進了他大的口袋,不忘笑著叮囑他:“一定要記得吃,不然會。”
他回頭看一眼,蓬松的鬈發已經梳好,在腦后盤了一個可的發髻,額前的碎發也全都梳上去,出潔的額頭和發際那一點點桃子尖,臉上沒有化妝,嫣紅的卻襯得牛似的白。
不需要錦華服和高跟鞋,就這樣走出去,也一定會有人回眸,贊嘆地多看幾眼。
漂亮的姑娘誰不喜歡?但只要再多留意一陣,就會發現不妥,后面又往往跟著半句嘆,咽回肚子里,就不當面說了——
可惜啊,可惜是個心智不全的傻子。
上帝是公平的,送來一些東西,就要拿走另外一些。在這一點上,駱敬之自認跟長安沒有差別。
天之驕子又怎麼樣,出類拔萃又如何,到頭來不過是守著這樣一個癡兒,還一份永遠也還不完的債,不得解。
林念念從未想過會成為那個男人的籠中鳥雀。被他寵愛、嗬護,也被他……禁錮。繼母繼姐設計,妄想攀上A市鑽石單身漢的高枝,卻不想她誤入了這男人的陷阱,成了他的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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