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小丫頭還小......時慎衍握住弱無骨的小手,放在自己肘臂,二人緩緩場,一時間為所有人的焦點。
進場之後,顧謹嫵準備去找三哥,卻見迎麵走來一群人。
「二爺,好久不見,這位......嫂子吧?」來了個公子哥兒模樣的男人,走過來沖他眉弄眼。
時慎衍剛想說話,卻覺把手收了回去,他挑了挑眉,隨後語氣淺淡:「唐聞,這次接風宴,請的是國宴廚師,所以......」
那一雙細長微挑的眼眸輕巧落在他上,神涼薄,語氣更是無比殘忍:「飯菜做的不錯,多吃些......說話。」
唐聞差點聽到時二爺這麼說話,忽然覺有點......
他聽出二爺的弦外之音了。
說話多吃菜,不然舌頭不要了,可以捐給別人。
「二爺......喲,這位是?」旁又一位先生走過,端著高腳杯朝他舉了下,臉上掛著和善的笑意,但更多的是對時慎衍的敬畏。
沒錯,是敬畏。
二爺禮佛吃素,可世人皆知,他因何禮佛。
禮佛之人多慈悲為懷,可他手段殘忍令人聞風喪膽。
當年不過是任人踐踏的私生子,如今卻能夠為資圈大佬,牢牢掌握時家命脈,一躍為人上人。
可知此人手段心計之深。
時慎衍拉著的手,擋在的親,語氣不急不緩:「小丫頭還小,怎麼你那麼瞭解我麼?倘若真對時某有興趣,改日再深流。」
那位爺的笑容一僵,唐聞在旁邊聽的差點憋出傷。
誰敢跟時二深流啊?
是嫌命不夠好想提前投胎,還是嫌時二手裡的手刀未開刃想以祭刃?
顧謹嫵掙他的手,莫名其妙的看他一眼,不懂這個人為什麼這麼奇怪。
他應該還不知道自己的份,卻對自己示好維護。
無事獻殷勤,非即盜。
時慎衍手心一空,他轉過頭來,卻見揚起小臉,認真開口:「我還有事,先告辭。」
說完,拎著擺離開。
他放下酒杯,卻是忍不住視線跟隨著。
「別看了。」唐聞讓那幾個人先走開,他湊到他跟前:「哪兒找到的?倒比我的訊息快上許多,這就拐到家宴上來了?」
時慎衍冷哼,眼底盡然是不屑:「那個人的侄子也配稱時家人?」
兩個人正說著,顧謹嫵這邊卻被人堵住去路。
劉璐璐雙手抱,居高臨下打量著,極為盛氣淩人說:「借著惜哥上位,又來勾引時二爺,你可真是個名副其實的狐貍啊。」
顧謹嫵連眼神都懶得看,直接繞開準備走。
不料,劉璐璐卻手攔住的去路,拽住的胳膊,嘲諷道:「你以為穿個子過來,裝的楚楚可憐,就會有人喜歡麼?土包子就是土包子,裝的再像,也不過是個出賣上位的......」
故意放大聲音,這番話讓四周所有人都聽到了,不人看好戲的眼神看這兒。
就是為了弄臭這個死人的名聲,為了認識惜哥做了這麼多,現在竟然被別人捷足先登,怎麼甘心?
顧謹嫵稍稍蹙眉,緻的五上泛起冷凝之。
看向囂張不可一世的劉璐璐。
『啪——』高高揚起手,打了一記極為響亮的耳。
一瞬間四周雀無聲。
劉璐璐不可置信的捂住臉:「你竟然打我?」
一紙三千萬的廣告合約,結束了維持三年的地下戀情,分手那一刻,高歌終於清楚,自己從來就冇有走進過他的心裡。她平靜的簽了字,拿著合約麻利的滾了。她以為他們的人生從此再無交集,卻不想,這纔剛剛隻是開始……某天,慕總裁打電話給某小藝人,“明天有空嗎?”小藝人不耐煩,“冇空!”“這樣啊,其實我是想……”小藝人被撩起好奇心,“想乾嘛?”“想!”小藝人……
民政局內,她的繼妹和男友偷偷領證。民政局外,她看著同樣被甩的男人。「先生,我們都被甩了,不如湊合一下也領個證?」「可以,但要履行義務。」「成交!」露水夫妻,合拍虐渣,人前他寵她上天,人後他卻不愛她。離婚後,他卻失魂落魄,幡然頓悟,千里追妻。墨肆年:老婆,跟我回家!白錦瑟:糾正一下,是前妻!你家也不是我家!墨肆年:那你把偷我的東西還給我!白錦瑟:啥?墨肆年:心!白錦瑟:...嚇死她了,還以為這貨來要兒子了。...
驚蟄從小和奶奶住在鄉下山里頭,一身淳樸,要上高中的時候,被林叔叔接到了城里,去上重點中學,希望她給他門門掛紅燈的兒子做陪讀,幫助他好好學習。大城市很多車,樓很高,驚蟄很不適應,但一心記著要幫林驍。林驍打架她遞掃把。林驍記過她寫檢討。林驍餓了她煮飯。時髦值點滿的林驍看著她穿著奶奶款碎花襯衣,復古到不行的牛仔褲,在花園里種花生,拿蒜苗當盆景,自己給自己織毛衣,還試圖給他破洞牛仔褲縫布貼……認真說:“你別喜歡我,咱倆不合適。”驚蟄疑惑看著他,緩緩點頭。有學長跟驚蟄表白,驚蟄搖頭說不能早戀,但學長溫柔說,我們可以做朋友,驚蟄答應了,她給朋友寫作業,還給朋友送自己手織的圍巾。林驍越來越覺得不對味兒,有一天忍無可忍的林驍扯住驚蟄,“你在報復我?”驚蟄困惑看他,“嗯?”林驍問她,“你喜歡他哪里?”驚蟄想了想,“他長得好看,人也好,還喜歡我送的東西。”第二天,走在時尚尖端的林少爺,穿了一條中規中矩的直筒牛仔褲,襯衫嚴謹系到最上頭,拿著她送的環保手袋,抿著唇說:“我不比他長得好?”驚蟄依舊困惑看他,“你最近怎麼了?”林驍沉默了足足十秒鐘,“我想把花園的玫瑰拔了給你種花生。”驚蟄眼睛一亮,“真的可以嗎?”林驍表情嚴肅,“但你知道,城里地很貴的。我那塊兒地給我老婆留的。”驚蟄:“……”
林曦十七歲那年,傷了耳朵暫時失語。父母車禍離世,她和哥哥相依為命。 后來哥哥工作調動離開,她被接到臨市外婆家生活。 期間,哥哥囑托朋友來看她,來得最頻繁的,就是那個比她大了五歲的“三哥”——秦嶼。 京市距離臨市一百多公里,他堅持陪她看醫生,耐心教她講話,甚至每晚都會準時出現在她的校門口。 他將僅有的溫柔全都留給了她,但一切又在她鼓起勇氣表白前戛然而止。 暗戀未果,家里又突生變故,她遠走他鄉和他徹底斷了聯系。 再見面,是她七年后回國相親,被他堵在餐廳走廊,“樓下那個就是你的相親對象?怎麼在國外待了幾年眼光越來越差了。身邊有更好的選擇,你還能看上他?” “誰是更好的選擇?” 她下意識追問。 秦嶼:“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