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男人毫不掩飾嫌棄,“你們夢會所樣樣都是好的,怎麼偏偏找了個殺人犯當員工?……”
他們推開包間走了進去,聲音也被隔絕了。
向晚聽得清清楚楚,一開始聽到這些言論時,也會生氣憤怒還有委屈,但聽多了,也就習慣了。
“這個……”面前突然出現一雙鞋,“這個你拿著。”
有什麼塞到了向晚手裡,連推的機會都沒有,任小雅就跑了。
展開手心,裡面躺著一張名片。
任小雅。
起航律師事務所。
*
夢會所總經理辦公室。
賀寒川坐在沙發上,修長筆直的雙疊在一起,過窗戶落在他的上,白襯立領在他脖頸打下一片暈影,平添了幾分神。
夢蘭練地泡好茶,端到他前。眼角上挑,慵懶中夾雜著幾分小心翼翼,“您和江小姐的事,我倒有些看不明白了。”
賀寒川偏頭看著,端起茶,抿了一口。
“要說您在意,我平時可沒見您給過什麼好臉。”夢蘭停頓了一下,見他沒有生氣,才慢慢說道:“可要說您不在意,向晚撞的事都過去兩年了,您還在為出頭。”
茶香濃鬱,沁人心脾。
賀寒川吹了吹茶水,輕抿幾口,姿態優雅而矜貴。
就在夢蘭以為他不會開口的時候,他突然反問道:“誰說我是在為清然出頭?”
“難道不是?”夢蘭眉梢微挑,瑰麗的五裡夾雜著不甚明顯的疑。
可這次沒得到回應。
賀寒川放下茶杯,幽深的眸子落到上,“沒事幹?”
“哪兒能,這麼大一個會所,要不是您來了招待您一會兒,我連喝口水的功夫都沒有。”夢蘭笑一聲,端起茶杯,重新給他蓄滿,換了個話題,“今天周淼來找我了。”
賀寒川接過茶杯,骨節分明的手指和淡青的茶杯相輝映,有種說不出的。
他看著他的手,腦中晃過向晚鮮淋漓的手心,眉頭幾不可見地皺了一下。
“說向晚昨天晚上犯了胃病,膝蓋上又都是傷,每天還工作十幾個小時,擔心向晚不了。”夢蘭坐在另一側沙發上,如同貓兒一般靠在上面,“我也不想鬧出人命,琢磨著給向晚減點工作量,您覺得呢?”
“這種小事還要問我,我看你這個夢會所的總經理不用當下去了。”賀寒川沒來由得有些煩躁,他抬手,松了松領帶,站起來往外走。
快走到門口的時候,他停下腳步,冷聲道:“送點藥過去,還沒資格死。”
說完,出了門。
夢蘭波瀲灩的桃花眼底閃過一抹興味,嘖,是沒資格死還是舍不得人家死?
*
員工食堂。
向晚只來得及匆匆回宿舍換件服,吃個午飯,十五分鐘的午休時間就過去了,甚至連休息的時間都沒有。
了酸疼的似是灌了鉛似的雙,渾渾噩噩地拿著清潔工往外走。
也不知道這樣的日子什麼時候是個頭。
幾個剛過來吃飯的人看見,小聲嘀咕——
“我記得午休時間有兩個小時吧,怎麼每次十二點十五就去上班了?”
“我知道,之前是迎賓小姐,後來得罪人,被調去當清潔工了,每天得上班十幾個小時呢。”
“那還留在這兒?”
林恬恬剛好走了過來,拔高聲音說道:“你懂什麼?人家這幾天就勾引了好幾個有錢人呢,要是能當上闊太太,現在的這點苦算什麼?人家這能屈能!”
聽此,食堂好多人看向向晚,或是不屑或是嘲諷或是冷漠,只有極數目憐憫。
“呸,一個殺人犯還想飛上枝頭變凰,也不撒泡尿看看自己什麼樣子,白日做夢!”林恬恬朝著向晚吐了口唾沫,眼裡滿是不屑和鄙視。
向晚低頭看了眼鞋上的唾沫,背部線條繃得的,拳頭無意識收,又松開,然後再攥在一起。
手心裡的傷口再次崩裂,順著糙的帶著薄繭的手滴滴答答地淌在地上,不甘、憤怒和忍在心底撞,撕扯,爭奪著主權。
“不高興啊?”林恬恬走到跟前,出食指,近乎囂張地在前點了幾下,“有本事你吐回來……啊!”
話還沒說完的時候,向晚猛地舉起拖布,將過地面的還沾染著烏黑水漬的拖布滿滿當當地蓋在了的臉上。
圍觀的人都愣住了。
林恬恬五被堵住,呼吸一口氣,鼻息間全都是一種讓想要嘔吐的味道。
揮舞著雙手想要把拖布開,但拉了半天也沒開,尖著嗓子大喊,“向晚,你個臭不要臉的貨,賤人,快給我松開!”
咣當!
幾乎在話音剛落地的時候,向晚一腳踹到膝蓋上,一個趔趄,直接跪在向晚的跟前。
拖布也跟著落到了地上。
林恬恬抬起一張滿是汙水的臉,正要破口大罵時,正對上向晚的眼,暗,狠戾,像是被侵犯的猛。
所有的話堵在嗓子口,上不知怎的起了一層皮疙瘩,後背止不住發涼。
可等細看時,向晚還和平時一樣,神淡淡,好像剛剛只是的錯覺。
“別忘了我是殺人犯。”向晚撿起拖布,看都沒看一眼,拿著拖布出了食堂,卻站在門外,沒有立刻離開。
片刻後,安靜如的食堂中才發出一陣意味不明的唏噓聲,還有些人在嘲笑被糊了一拖布的林恬恬,說什麼的都有。
“殺人犯就是殺人犯,剛才那狠勁,看得我都不敢吭聲!”
“以後還是離遠點好,誰知道什麼時候想殺人。”
“夢蘭姐也真是的,招什麼人不好,非得招個殺人犯,嚇死人了,我以後過來上班一定要帶一電!”
“不過林恬恬也是活該,兩個都不是什麼好東西,今天頂多算得上狗咬狗。”
“看向晚一拖布糊到林恬恬臉上的時候,我覺得爽快的,林恬恬可沒搬弄我的是非。”
林恬恬臉上青紅白來回變換,比調盤還要彩幾分。狼狽地扶著地面站起來,恨得咬牙切齒。
這個仇,遲早會報回來!
門口,向晚聽著他們的議論聲,扯了扯,笑得譏諷又苦。
殺人犯這個標簽,這輩子都摘不掉了,哪怕是被迫還手,也會因為殺人犯三個字為過錯方。
,似乎是人人避之不及的骯髒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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