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嗎?」
俊的臉上噙著一抹放不羈的笑,嗓音清冽,配上由骨子裡散發出的冷氣息,秦墨即便笑著,也令人不寒而慄。
富麗豪華的拳擊室中似有寒風掠過,錢城單手撐地坐在地上,呲牙咧的仰視著被他視為無所不能的天神兄弟。
「不就是騙了你嗎?不就是送你個人嗎?老子是為了誰,啊?你要是老老實實的找人結婚,哪有七八糟的事!」
狗咬呂賓,不識好人心。
越想越有理,錢城覺得這頓打捱得冤!說起話來也越發的理直氣壯。
「秦盼著抱曾孫盼了多年,你不是不知道?找個人怎麼了?」
「我有人。」
錢城吐出一口水:「是,你有人,你是誰啊,秦爺,北都世家第一人,論家世論財力論相貌論材,你認第二,華國沒人敢說自己是第一!你牛,你最牛行了吧!既然你這麼牛了,倒是給秦家生個繼承人出來啊!」
省得秦天天碎心。
對於某人的惡聲惡氣,甚至有那麼點的刻薄,秦墨一點也不在意,卸下拳套朝旁邊的按椅走去,轉兩下脖子後放鬆的仰躺在上麵。
「寧缺毋濫。」他的語氣平淡,不可置疑。
從古至今,孕育秦家脈的人向來都是經過挑細選,家世人品皆屬上乘,最重要的,必須是當世家主中意之人。
秦墨今年26歲,邊如雲,卻未有一人真正走進他的心。
「我勒個天,」錢城站起來,走到秦墨旁邊的按椅坐下,高大的歪靠在扶手上,裡氣的說道:「秦正好和你相反,是寧濫勿缺!」
說完自己先樂了。
這些年夾在祖孫倆中間,錢城是痛並快樂著,每次幫著秦坑孫子,事後都會被孫子暴揍,奈何倆人各種鬥法又忒好玩,挨完揍下次秦一坑人,他第一個上去遞刀,堪稱左右手。
「哎我說,你邊這麼多人,就沒有一個得了您的眼?」他不止一次懷疑世上好人都死了,怎麼他兄弟就找不到一個合心意的,這麼多年。
「沒……」一個沒字剛出口,秦墨眼前不由得浮現昨日的景,緻的麵容,白皙若雪般的,上青紫的吻痕,以及……人的求饒低泣聲。
猶在耳畔。
他似被蠱一般,不由自主想起那一晚發生的種種,人的麵容在腦海中漸漸清晰,一燥熱從腹下竄起,迅猛而熱烈。
自年至今,8年裡他不是沒嘗過人的味道,從未有任何一個讓他如此留,僅僅一個回想便使有了反應。
他閉上眼,回憶著人的眉眼,著的燥熱,不自的揚起輕快的笑容,低道:「小妖……」
「喂!阿墨,秦墨!」錢城喊了兩聲沒反應,一掌呼在秦墨腦門上,換來一記冷厲的瞪視,收回手嘿嘿一笑:「想什麼呢?笑得那麼猥瑣。」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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