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章 第9章
這話題好像揭不過去。
陸宜自忽視掉前一句,回答他什麽時候搬的問題,最近工作忙,可能要到下周末才有時間。
林晉慎點頭,說:“我過兩天出差,你先搬進來,有什麽需要,找江詢,他是我生活助理。”
他將名片推送給陸宜。
“好。”
“家裏東西不多,家日用品之類的你看著添加。”林晉慎遞過黑金副卡,“阿姨已經找到,等你搬來會見面,先用著,如果你不喜歡再換。”
“好。”
陸宜接過,林晉慎將其他事都安排妥當,好像只有說好的餘地。
快走時,林晉慎住,從大口袋裏掏出盒子,是對戒,“婚禮上用的戒指設計圖紙還沒出來,現在暫時用這個代替一下。”
“你知道我的指圍?”陸宜問。
別出現戒指戴不上去的尷尬場面。
林晉慎目落在手上,道:“你的手我看過,大概估測。”
手指細長,助理問他尺寸時,他選的七號。
“很小。”
陸宜給他的覺就是如此,因為過瘦,導致冷白皮下可以看見管。
“我給你戴?”
“我自己來。”
林晉慎遞過戒指的手筋骨分明,薄白皮下,蟄伏著蓬力量,擡起手,手指不可避免地他的指尖。
像是被微弱電流刺了下。
陸宜拿過後套上想了下,戴在左手的無名指上。
尺寸剛剛好,素戒款式簡單,是喜歡的低調風格,擡起頭時林晉慎已經戴完:“謝謝,我很喜歡。”
結婚證領了。
婚戒也戴了。
陸宜還是沒有兩人已經結婚為夫妻的實,不真實像是在演劇本,等有人停,他們一個眼風都不必給,就迅速從份中離,繼續作為陸宜林晉慎生活。
“林總什麽時候出差?”從其他想法中離出來。
“這周五。”林晉慎答。
陸宜略笑下,禮貌地道:“那就祝林總一路順風。”
“……”
還穿著下午領證的襯,領證拍結婚照時,下擺規整地塞進子裏,現在下擺弄出來,展平,上面兩顆扣子沒系,修長脖頸上戴著條銀質鎖骨鏈。
簡約也不失風。
的關心是出于素養跟禮貌。
而不是一位太太對丈夫。
林晉慎問:“你要林總到什麽時候?”
陸宜也不清楚,但見到他這張臉,再加上他周的氣質,就忍不住擺出敬重的態度。
“名字。”
林晉慎沒給時間思考,直接替決定:“還有,也不要再用您。”
看來是真的很介意您,是覺被老了嗎?
無論如何,陸宜點頭。
林晉慎。
在心裏預演一遍,下次,也許就能出來。
—
周末一早,陸宜還沒醒,徐士進房間,問打算什麽時候搬。
惺忪地睜眼,翻個,對上徐士的目:“幾點?”
“七點了。”
“……還早。”剛醒的聲音含含糊糊:“明天才搬呢,來得及。”
林晉慎出差,周末回不來,也就拖到最後一天搬。
這幾天往澄西園跑幾趟,買些東西送過去,還有一次是因為他助理江詢送他的東西過去。
江詢看著年輕,像剛畢業的大學生,格不錯,做事細心。
“你們林總什麽時候回來有說嗎?”陸宜問。
“周末應該結束不了,時間還不知道,需要我替您問一下嗎?”江詢神認真。
“……不用,隨口一問,工作比較重要。”
江詢:“我會向林總轉達您的關心。”
“……”倒也不必。
林晉慎的東西整理差不多,快結束時,江詢過來說:“太太,剩下的可以麻煩您幫忙放一下嗎?因為是林總的東西,我不太方便。”
的,男士,陸宜認出這些清一全是瑞士品牌Zimmerli的,海島棉,布料細膩舒適。
他真的很喜歡一個品牌用到底,領帶是,就連也是。
格保守的男人是否都如此?
陸宜對上江詢懇切的目,臉上淡笑,心想,給也不方便,可還是接過來,說好。
著頭皮將幾十條男士,疊放進帽間屜。
盡管心再無雜念,目難免瞥到中間突出的位置,耳被燙一下,作忍不住加快,放完後迅速關上。
好像還大的。
能穿嗎?
這會兒又想起,在床上團,懊惱嘆息一聲。
“搬家不是小事,你東西不,要什麽其他人又不清楚,早些打包,讓人送去。”徐士走至床邊,本要坐下來,再看到泡芙在床上時皺眉。
“跟你說過好多次,貓不能睡床上。”
泡芙聽到聲音,知道被嫌棄,邁著靈巧步子,從床上跳回自己的小窩。
陸宜過眼睛,手臂沒勁地癱在頭頂,說:“怎麽還有趕自己兒走的狠心媽媽,我要走,您不傷心?”
“傷心。”徐士笑下,說:“但是既然都已經結婚,再留你在家裏別人就該說我們不懂事了。”
“早知道結婚這樣麻煩,就不結了。”陸宜心複雜,對以後的茫然,離家的愁緒,摻雜其中,開心不起來。
“淨胡說。”
“……”
陸宜被起,簡單吃過早飯後收拾自己的東西。
徐士跟阿姨幫忙,什麽東西要帶,什麽不帶都提前問過。
徐士看著陸宜在收貓糧玩,瞥過窗臺將自己蜷一團如球的泡芙:“你這貓也要帶過去?”
“是的。”
泡芙從撿回來就一直跟著,去哪也會帶著的。
新的地方,不知道它能不能適應。
已經將它一部分的玩送過去,提前沾染它的氣息,這樣等它過去,不至于是全然陌生的環境。
徐士道:“要不然你把貓留下,我給你照顧。”
是見過陸宜對泡芙的重視,到時候搬去,一顆心都在貓上,不利于夫妻間培養。
“不用,您又不喜歡貓,再說,我舍不得的,泡芙也舍不得媽媽是不是?”陸宜把泡芙的小腦袋。
泡芙懶洋洋蹭手心,喵喵。
“戇頭戇腦。”
徐士是土生土長的南方人,嫁給陸康後定居京市,二十幾年,口音變了些,但罵人的時候還是會講兩句本地方言。
被罵傻得很的陸宜笑,皺皺鼻尖,眷地道:“我搬走,就沒人這麽罵我了。”
“戇徒,又不是不回來。”
徐士正問:“晉慎知道你帶泡芙過去嗎?”
陸宜才記起這茬,忘記說了。
“要是他不喜歡怎麽辦?”
“喵~”泡芙似有應,小夾子音綿綿。
“他不喜歡,我也不可能丟掉小泡芙。”陸宜起,將小玩裝箱,平時沒計較,收拾的時候才知道買多東西,幾只紙箱裝滿。
還有一些,是泡芙玩膩的,就留在房間裏。
徐士只說:“他要實在接不了,你就送回來,我是不喜歡,也不會讓著。”
“再說吧。”
搬家前夜。
該收拾的東西都已經差不多。
再次打量住過十幾年的房間,這次是真的要搬出去新的地方,裹著被子,覺像是蛻殼期的螃蟹。
有新的殼也不會是原來的那個。
等著的,是新的人生階段。
“小泡芙。”
陸宜抱著依偎著睡的泡芙,說:“寶寶以後就要跟媽媽相依為命了!”
陸宜參觀完,先給泡芙安置位置。
小窩放在臥室裏,沒有飄窗,只能委屈地待在靠近床的角落,然後是貓爬架,手能力強,搭出貓樂園,然後旁邊是貓砂盆跟自喂食及零食箱。
新領地,泡芙不悉,繞著房間一圈環視。
陸宜將自己的服掛起來,放進帽間。
對比下,他東西是真不多,已經被他助理分類提前歸類送進該存放的位置,服深系西服占多數,就連居家服,也是同一系。
服彩不鮮豔,跟他的比,也算花團錦簇。
晚上。
門鈴被按響,是林晉慎請的阿姨,不到五十歲,方圓臉長相和善。
“我姓方,太太我方姨就好,林總大概跟我說過上班時間,剩下的讓我跟您確認。”
陸宜讓方姨進門,環視下房子空間,說:“方姨你我陸宜就好,我沒有什麽別的要求,就是養一只貓,麻煩您白天幫我看著一些。”
“林總倒是沒說有貓,什麽品種,我擔心太貴,我這沒什麽經驗養不好。”有錢人養的貓個頂個的貴,出點小病,可賠不起。
“不是什麽品種的貓,三花,也不氣,就是太胖在減,平時除三餐外,不要給吃東西就好。”
方姨點點頭:“好,記住了。”
別的沒事,陸宜就帶方姨悉下家裏。
他們平時應該不怎麽在家吃飯,做飯是其次,重點是清洗打掃。
送走方姨,陸宜在沙發上,枕著手臂,偏頭就能看到夜景,鋼筋叢林中,亮起霓虹燈如星閃爍,點亮這座不夜城。
在新家睡的第一個晚上,陸宜就失眠,不得不抱過泡芙陪睡。
泡芙懶洋洋地打個呵欠。
陸宜點下它漉漉的鼻子:“小家夥,對這個新家還喜歡嗎?”
“喵喵?”
“我還行。”摟著它,泡芙乖乖地沒跑,任由,“你這麽可,不會那麽狠心趕你走。”
這話實在沒自信。
陸宜沒跟林晉慎提,一方面是點開他們聊天框便是領證當天的記錄,中間,沒聊過一句,不想主找他,另一方面有自己的小心思,或許等林晉慎見到泡芙,會喜歡它,然後同意它留下來。
會嗎?
陸宜想到林晉慎的臉,印象太刻板,不像是喜歡小的格。
林晉慎回來時間沒定。
沒問,他也并未告知。
陸宜獨自在新家住幾天,距離公司近的好便是早上能多睡半小時,下班更早到,到家會讓方姨提前回去。
公司裏結婚的消息已經傳開。
于倩認為開玩笑,直到戴著婚戒到公司,一群人吵著要吃喜糖。
陸宜索請同事吃飯,吃過飯,轉去清吧喝酒聊天。
“你真結婚了?”于倩撈起的手左右細看,確認是婚戒,且看著并不便宜,也不知道說什麽好:“你就這麽隨便將自己嫁出去了。”
跟那男人才認識幾天啊。
陸宜不以為意笑笑,指尖過冰涼玻璃杯,說:“真結婚,沒隨便。”
“婚禮呢?”
“以後辦。”
于倩聽這話就像畫餅,白眼都不知道從何翻起:“你說你條件多好一姑娘圖什麽,還那麽年輕,選擇多著呢,嫁給那麽……一男的。”
畢竟已經結婚,摳搜兩個字就不合適再說。
“……他人沒那麽差。”
“你這是當局者迷!”
“……”
其餘同事不想掃陸宜的興,端著酒杯湊過來,說:“好好的日子不要說不好聽的話,來來來,讓我們舉起杯,慶祝陸宜新婚快樂。”
“新婚快樂!”
玩到興盡告別回家,已經深夜十點。
泡芙聽到靜,下樓撒等,彎腰抱它上樓,到房間放下它洗澡。
今夜,喝一點酒,面頰呈現自然的紅潤。
陸宜心放松,吹過頭發,幹,套上睡推開浴室的門出去,愉悅帶笑的表定格在臉上。
臥室裏,是不知道什麽時候回來的林晉慎。
他剛下飛機,西服搭在手邊,襯不如之前見面時板正,沒有一褶皺,相反,腰間有幾道深刻折痕,顯出腰間線條。
四目在這場突發狀況中對視。
林晉慎在沒有主觀意識前,將陸宜看了個遍。
從上而下,目掃過是一瞬的,無法準確計算出時間。
但大腦向來是高級理,能將那一瞥,從想象中理完整畫面。
窄肩,長,白得晃眼的皮,半幹如墨的頭發隨意過後,兩細帶搭在鎖骨,紅齒白,以及漉無措著他的眼睛。
室的氣息,是清新的沐浴味道,混合著車聞到的甜味道。
“……”
林晉慎錯開視線,落在旁,牆壁的花紋複雜,只是米白的,需要細致才能注意到。
一場車禍,他的弟弟亡故,證據直指她是兇手。一場相遇,她失去自由。她愛他,他恨她!厭食,他說,強塞;暈倒,他說,潑醒。中毒、他說,不救;懷孕,他說,打掉。對她殘忍至此,卻對那個女人用情至深!偶爾給她希望,卻又讓她陷入更深絕望……當她決然離開,他方驚覺,她早已鐫刻在骨髓血液中,成為他的心尖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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