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李家有兩個兒子。
大的十二,小的八歲。
謝欺花當年也才十六。都說三年是一個代,和李盡藍差了一個,和李平璽差了兩個。
還記得第一次見到這倆兄弟,在琴房里。他們穿白襯和西,都是小大人模樣,老師在指導他們彈鋼琴。謝欺花跟在李父后,李父敲門,進來介紹,先說明了謝欺花的份。
弟弟李平璽抬著眼好奇觀,而哥哥李盡藍神冷蔑地偏著頭。
謝欺花非常有眼力見,只一眼就看出,兄弟倆過得也不算幸福。
世上真正不缺的孩子很。
而缺的孩子各有各的病因。
在李家,謝欺花最常打道的還是李母。是全職太太,持著偌大家宅的事務。說實話,謝欺花覺得很殘忍,李母也很漂亮,在生了兩個兒子的基礎上還算年輕,為什麼要把自己關在這方廳堂之中?如果謝雪是因為這個才選擇離經叛道,謝欺花能夠理解,并深支持。
謝欺花上學放學,和兩兄弟見面的次數不多。隨著的眼界富,的晚歸時間不斷延遲。有時候甚至和加完班的李父同一時間到家。那段日子謝欺花夜游,上完晚自習也不回家,而是滿大街晃。李父沒苛責,說和媽媽很像。他們就坐在只開一盞燈的客廳聊天。
李父在家里不算健談,卻有些話能對謝欺花講。
至此,謝欺花覺得李父其實不喜歡這個家庭。
無論他談及以前的往事、評判前妻的態度、還是對謝欺花的關懷。
謝欺花不是他的孩子,沒有緣關系,但從李父那兒到父。
李母呢,連同簇擁在邊的孩子,都對謝欺花很客氣。謝欺花覺得這兄弟倆是討厭的,但有多討厭,也不好說。只記得有一年李平璽過生日去歡樂谷玩,李母把也帶上了。
兩個小子在玩車,李母在護欄外看著。謝欺花也十七歲了,不是小孩子,不想玩這個,就呆在李母側。
“我以前是賽車手。”李母說,“在結婚之前。”
謝欺花沒想到溫文爾雅的有這一面。原來李母眼看的不是孩子,而是那一輛輛形似賽車的車。
每個人都有的,理想。說得遠大一些,愿意為之奉獻一生,說的淺顯點,就是一直想做下去的事請。謝欺花沒有那種東西,學校里的語文老師說無大志,謝欺花覺得這是窮人病。質匱乏怎麼可能神富?只有上流人才有時間、金錢和力宣泄自己無安放的才華。
“……那后來怎麼沒有繼續下去了?”謝欺花問。其實知道為什麼,但在李母看來,只是個孩子,孩子就應該問出這種話。李母果然敞開心扉,說了很多嫁李家之后的經歷。
最后,李母以“就是枷鎖”來總結。看吧,明明是婚姻,卻說到。謝欺花意識到婚和好像沒那麼容易分開,不是所有人都像和謝雪那麼涼薄。李母對李父并非沒有。
緣連結的某些東西太厚重。
有了這些,怎麼可能沒有?
但沒有緣關系的人就沒有嗎?
謝欺花覺得不好說,李父對好。
李父和李母一起出差的日子不多,但一年到頭總有那麼幾次。他們去國拜訪那些親戚,謝欺花不知道是不是洋人,從李盡藍和李平璽的骨相看,他們都很英雋,也是中國人長相。
爸媽離家,小鬼當家。謝欺花當晚發現自己的床單被褥上出現了泥。
孩子們的房間都在二樓,沒去過倆兄弟的,不代表他們不來拜訪。
“誰干的?!”謝欺花拽著被子去一樓。
家教正帶著李盡藍和李平璽在晚讀。
李平璽抖了一抖,李盡藍手護住了他。
保姆連忙來勸和,說換一床干凈的就好,讓謝欺花不要生氣。人生氣了讓人不要生氣,這是哪里來的道理,人肚子了難道也讓它不要嗎?謝欺花不會和上流人打道,但不代表是任人欺侮的柿子。轉去李平璽的房間拿被子,李平璽上樓去攔。
李盡藍突然開口。
“……是我做的。”
十歲的李平璽很喜歡自己的被子,是蠟筆小新涂款。李盡藍知道,所以才這麼說。謝欺花哪里管他什麼兄弟深,把李平璽被子一臂卷走,轉又去李盡藍的房間。兩人目瞪口呆。
“ 你!你耍賴!”李平璽喊,“我弄了你一個人的被子,你把我們兩個人的被子都……”
“你。”謝欺花指著他的鼻子,“你的被子是因為你做的事。”又指了指李盡藍的鼻子,“你的被子是因為你當時就在旁邊看著,你以為我不知道?你們兩個做事不是雙對?”
李盡藍沉默了,謝欺花說的沒錯。
謝欺花把三人的被子都扔進后院池塘。
“既然這樣,那大家都別睡了。”
李平璽哭了:“你憑什麼呀?!”
“就憑我大了你八歲。”謝欺花冷冷環臂,“我做壞事的時候,你們還在地上玩泥呢。”
“你……你大有什麼了不起!”李平璽直掉眼淚,“阿姨都說了,你本不是我家的人!”
家中保姆們一時間噤若寒蟬。
李盡藍下意識擋在弟弟前。
謝欺花一把推開李盡藍,揪住李平璽的領子。
哦豁,小伙伴們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聽說池家那位從小被養在農村,連高二都沒讀完的大小姐被領回來了!眾人幸災樂禍等著看笑話。可沒想到——京都頂級四大世家為什麼全都巴巴的把孫子、兒子送來和池歸同班?享譽世界的醫學大拿為什麼如此親切又熟識的和池歸聊天?還有傅家那位心狠手辣,無人敢惹的太子爺,為什麼畫風突變,天天在群裡曬池歸?其他人:「我女友做飯好!」「我寶貝彈琴好!」傅斯:「我老婆屍體解剖的好。」眾:……池歸:……這些人好煩啊。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