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盡藍慢條斯理地開的瓣。
越到這種時候,謝欺花越不能退。是天平上和李盡藍對立的角。的籌碼是公理、是倫理、是道德,代表不可侵犯的家主權威:“李盡藍你想明白了,要是做了這種事……”
李盡藍沒有猶豫地吻下。
謝欺花覺天都要塌了。
被撬開,陌生的氣息攝魂奪魄,他絕不屈于世俗,急促地剝奪,在齒之間攻城掠地。
謝欺花瀕臨暴怒:“李!盡!藍!”
李盡藍著氣,眼神黯淡渾濁。
纏綿的銀斷裂開。
他揩去角的鮮。
并且放在舌尖品嘗。
“你惡心死了!你真的惡心死了!”
謝欺花整個人都在抖。
“我惡心?”李盡藍輕笑了一聲,“謝欺花,恐怕你還不知道吧……李平璽也喜歡你。”
謝欺花雙目通紅:“狗屁!你講!”
“不信嗎?”李盡藍說,“那就走著看吧。”
謝欺花指著房門,牙關里出:“……滾!”
李盡藍起,卻是手拿走床頭柜的。
“你……!”謝欺花手去搶,反被他握住。
他瞇著漆黑的眼,問:“那你今晚代替它?”
神經病!謝欺花猛地回手。
李盡藍離開,迅速關門落鎖。
謝欺花的心仍在震。
順著門緩緩下去。
是夜,冷雨淅淅瀝瀝地下。
靜夜里的愫在生發芽。
這是謝欺花養兩個孩子的第十年。
前者恨不能死,后者不能活。
第03章 謝欺花
二零一二年的夏天。
謝欺花住進了李家。
那時年滿十六,剛過完親媽的頭七,就被李父接到北京來了。
李家很有錢,可謝欺花一家過得捉襟見肘。媽是李父的前妻。
有點繞,這麼理解吧,李父是名義上的父親。
但實際上,是親媽和李家的傭人生下的孩子。
謝欺花小時候不懂事,覺得自己命苦是因為沒投好胎,后來發現其實投對肚子了,只是認錯了爹。如果爹是李父,那就屁事沒有,可爹不是,這事兒就大了,媽媽被趕出家門。
謝欺花懂事了之后,就開始質問當媽的:“你干嘛非得和別人搞!”
謝欺花的媽媽,謝雪,正在準備試鏡,里抿著煙笑:“長得帥嘛。”
長得帥,長得帥有啥用,不能當飯吃啊。謝雪這麼漂亮,沒了李父的銀行卡,也從富太太變回十八線小演員。
不過謝欺花并沒有多怨恨李父,老婆跟別人生孩子,他不僅幫著遮丑,還每個月打來贍養費,已經夠意思了。
其實李父原本是一年打一次過來的,但那樣謝欺花就不起學費了,原因是謝雪會拿這些錢買名牌包和服。有一年謝雪在空窗期,掙不到錢,謝欺花甚至沒學上了,后來李父就按月打來學費,讓謝欺花自己管。
謝欺花和李父關系不錯,大概因為他只有兩個兒子,沒有兒。李父一年會來漢城幾次,出差或單純來看,只看,不和謝雪見面。不過他也有問謝雪的一些事,媽媽又接爛戲了,媽媽又新男朋友了,媽媽又刷信用卡了,媽媽最近晚上會咳嗽,謝欺花實話實說,李父就的額頭。
就像謝欺花和李父關系不錯,謝欺花和謝雪關系也很好。們不像母,反而像同一屋檐下搭伙過日子的租客。謝欺花沒上小學就學會上灶臺,學了加減乘除就學了算賬,很快家里的事都讓管了。謝雪也從來不像李父,過問謝欺花學習或生活上的事。
你媽比較涼薄,這是李父的說法。謝欺花覺得還好,謝雪也照顧過,兩三歲還尿床,謝雪幫換紙尿。的家長會謝雪也來,在學校挨了欺負,謝雪也拎著高跟鞋去學校鬧。
那時謝欺花沒意識到,覺得謝雪是個好母親,是因為自己也很涼薄。
這個詞,顯得人沒良心。
不像李父談及謝雪時難掩的眷,謝雪對這個男人早就忘個一干二凈了。一個漂亮又有點向往自由的人,就是端坐在吧臺邊點一杯最便宜的酒水,也能讓邊的男人不飲而自醉。
謝雪離婚后從不缺男朋友。
盡管不把男朋友帶回家。
謝雪也是突然出事的,車禍。
沒白死,那個小白臉男朋友到死都在保護。謝欺花已經十六了,不是什麼都不懂的年齡,當然不好意思給李父說,但他還是從警方了解到。
也是因為謝欺花長大了許多,李父才有更多掏心窩子話可以對講。
“你媽就是這樣。”他說,“到哪里都有人,的命很好。”
好命的人,但死的很早。謝欺花不敢茍同,同時也從很小就開始察言觀。李父能說出這種話,大概因為他如今家庭并不滿。后來到了李家,謝欺花發覺自己猜想得很對,李父和李母系商業聯姻,和謝雪離婚不到一個月就再婚了。速度如此之快,雙方又不是有的伴,謝欺花至今認為李父有報復謝雪的嫌疑。無論如何,后來人都死了,也無從考證。
不管怎樣,李父對還是不錯的。
謝欺花因此愿意從武漢搬到北京。
哦豁,小伙伴們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蘇墨隨便從酒吧中拉了個男人去前男友的婚禮上砸場子,卻不想拉到的竟然是前男友的叔叔。 從婚禮上下來,蘇墨揪著這位叔叔的衣角,「叔叔,你家缺嬸嬸嗎?有名無實的那種。」 叔叔看著她,思考了兩秒,「缺。」 次日看著手中的小紅本本蘇墨欲哭無淚,喝酒真能誤終身啊! 拿著本本蘇墨湊到男人身邊,「叔叔,這事,還能再商量一下嗎?」 男人系好領帶看她一眼,「叫老公。」 蘇墨...... 包子在旁邊對著男人竪起大拇指,「爸爸,三十多年了,你終於做了一件對的事。」 {本文1V1,男女主身心乾淨,包子出沒,很寵,很萌,很悶騷。}
南初出身在京城六大家族之一的南家,含著金鑰匙出生,是謂天之嬌女。偏偏還長得明豔動人,勾人魄魂。18歲時,恃美行兇,一時興起撩撥了燕大的高嶺之花江時逸,再後來始亂終棄,一走了之。五年後,兩人在觥籌交錯的酒會上相遇,彼時地位轉換,江時逸搖身一變京圈太子爺,“好久不見,南初。”沙啞低沉的嗓音,隱晦的眼神,與記憶中的少年模樣重疊。京圈中誰都知道,招惹誰都不要招惹江家那位太子爺,江時逸為人薄情冷欲,不茍言笑,清冷矜貴,生人勿近。後來,在某個盛宴結束後,傳聞薄情寡欲的他把人抵在豪車上吻得難舍難分,眉眼間盛滿溫柔繾綣,音色暗啞,“南初,吻我。“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
【現言+甜寵+雙潔+無雌競+男二火葬場+HE】白月光為了學業拋棄他出國,傅景浩轉身就和青梅在一起。她家權勢煊赫,事業上能幫襯他,照理說傅景浩該滿意,可所有人也都知道,他堂堂傅家大少的未婚妻——是個傻子。朋友奚落,身邊人嘲笑,漸漸讓傅景浩心頭疼惜化為煩躁窒悶。白月光回國,他刻意忽略她,冷淡她,可不知何時起,她身邊有了另一個男人。他怒沖沖上門,卻在見到那“野男人”的瞬間傻了眼。“小……小叔叔?!”傅淮序浴袍半敞,脖頸曖昧紅痕難以掩藏:“過來,見過你嬸嬸。”——在別人眼里,姜西檸不過是個長得好看的傻子。但于傅淮序而言,她是他黯淡世界里的一束光,更是他獨一無二的小月亮。皎皎月明,昭昭西檸。可他不過出國去治眼疾,回來后,心上人就變成了侄子的“未婚妻”。侄子的……未婚妻。皎皎明明是他的,怎麼就成別人的了。他只有皎皎了,他們連她也想搶走,既如此,就別怪他不擇手段! PS:女主不是智障哈,日常交流無障礙,畫畫天賦MAX,一分傻兩分白十萬分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