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音一落,屋驚嘆聲不斷。
“我去!”
“大佬!”
“學神!”
“啊啊啊啊啊!妹妹!”
“牛b!”
五個人的臉上,同款震驚表。
徐京墨淺淺勾了下,突然有一種與有榮焉的自豪。
他好心的沒繼續開口打擊他們。
18歲的他們,是萬中挑一的名牌大學高材生。
可17歲的杜若,是數千萬人中挑一的高智商天才。
并非麻省理工的普通在校大學生。
是麻省理工數學、理雙碩士學位,理學的在讀博士生。
的導師,是曾經諾貝爾理學獎的獲得者。
而,是那人的親傳弟子之一。
7歲時,參加香港大學為天才兒特設的年班;9歲時,考上加州理工學院;12歲時,轉到麻省理工攻讀碩士學位;16歲時,繼續攻讀博士學位。
用測試數據來判斷的結果就是,杜若的智商高達170,是可以被奉若神明的孩子。
家世顯赫、長得跟天仙似的漂亮、異于常人的聰明,就像是上天格外偏的寵兒。
徐京墨第一次見到,就知道跟別人不一樣。
他打小就喜歡惡作劇,用他媽的話說,他生下來像是來討債的,養他好比養了十條哈士奇,每天都在拆家。
從他會走路開始,便開始了混世魔王的一生。
往價值上億的古董花瓶里撒尿;
往老爹的式咖啡里倒醬油;
用老媽的口紅在幾十萬的真皮沙發上作畫;
倒食用油幫阿姨拖地;
和面在家里玩‘面泥’;
在浴缸里泡‘水靈’,導致整條街的下水道都堵塞;
……
招貓逗狗上樹爬墻都是他的日常作,家里就沒有能逃過他毒手的東西。
而他老爹又倡導熊孩子就是欠揍,棒底下出孝子的原則,生生把他揍得一反骨。
小時候是單純不懂事,長大了就是純純故意的逆反,打他的子折了一又一,只要打不死他,闖禍就一天都不落下。
后來他開始上兒園,上學第一天,老師剛把哭的小朋友們哄好,他便故意說‘你們爸爸媽媽不要你們嘍~’,把兒園老師氣夠嗆,又因為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徐家的,對他敢怒不敢言,導致他一直無法無天。
他在兒園自立山頭,收了一幫人當小弟,頗有一種電影里‘古仔’的架勢,他爸媽一直擔心他從此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可以說,他在5歲之前,從來就沒遇到過能讓他心服口服的人,大人們不過是仗著他反抗不了,同齡人又都是他的手下敗將。
杜若是第一個,讓他好奇,讓他生氣,讓他佩服,他又死活都贏不了的人。
家里有個哭的徐黛月,導致他特別討厭孩子。
徐黛月特別哭,見到蟲子會哭,被兇會哭,被嚇會哭,哭起來沒完沒了,特別煩人,他認為所有的孩子都一樣。
當他爸因為工作原因換了一座城市時,他本就因搬家不開心。
被告知要帶他去朋友家拜訪,讓他給對方家里的小姑娘準備一份禮時,他就更是心不甘不愿。
故意買了只龍貓,就想嚇嚇,讓害怕到不敢來惹他。
沒想到,小姑娘面不改,甚至還挑釁他。
他跟斗智斗勇了好久,一次都沒贏過,簡直要氣死他了。
既生瑜何生亮,他真的要被氣吐了。
男子漢大丈夫,能屈能,打不過就要加!
他跟說,休戰,做朋友吧。
他想跟和好,深了解了解,怎麼這個人的大腦構造就是跟普通人不一樣呢。
沒想到還嫌棄他!
他在哪兒不是備追捧的孩子王啊,竟然還有人嫌棄他!
他不信這個邪,杜若越嫌棄他,他越要跟做朋友,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就差把當祖宗供起來了,可算得到了的認可。
不過,也是越接了解杜若,越覺得其他人都是如此平凡又無趣。
沒有任何人能比杜若更有意思,每一天都能給他驚艷,讓他看見就覺得高興。
后來杜若去參加年班,他不能每天都見到,他會不開心,他會想。
那種難過是比從北方換到不適應的南方城市居住更不開心,那種思念是比見不到爺爺還要更想念一個人。
他也想跟一起去年班,但是他不夠格,年班不要他,因為他不是天才。
他那個時候還不知道,天才是天生的,不是后天努力就能實現的。
他只知道他想見杜若。
他開始努力學習,杜若學過的東西,他都跟著學,學魔方、學數學、學理…
他變了年級第一,他被老師夸聰明絕頂,他比同齡人都要厲害得不止一點半點。
可無論他怎麼努力,他都追不上杜若的腳步。
直到有一天,杜若跟他說,考上大學了,要出國去讀書。
他才清楚地意識到,他們之間的差距到底有多大。
杜若注定是他可不可及的存在。
他還是個小學生,已經變了大學生,甚至比他還小了一歲。
杜若出國了。
他見的次數開始年計算,從一年幾次變一年一次,又變幾年一次。
他眼睜睜地看著越來越忙,越走越高,越來越讓人追趕不上。
而他,像個正常人、普通人一樣,按部就班的上小學、上初中、上高中,擁有普通的同學和普通的朋友。
他跟杜若之間,有著一條無形的鴻。
他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時候對起了異樣的心思,他只知道自從杜若離開以后,在他的世界里,其他人都不過爾爾。
千千萬萬個普普通通的人,抵不過一個杜若的存在。
他邊向來簇擁者無數,他哥,他老大,唯他馬首是瞻。
可他只想那個人回來,喊他徐京墨,一副嫌棄又傲的模樣,時不時跟他拌幾句,警告他不要想著造反,生氣的時候還會捶他幾下。
每天路過家門口時,會想。
同學、朋友們討論漂亮的孩子時,會想。
有人跟他表白時,會想。
青春期的每一場春夢,也是。
他是宇宙中隨可見的塵埃,覬覦著一顆格外閃亮的星星。
暗是一種禮貌。
杜若說,他是唯一的朋友。
那他就要當好唯一的朋友。
他不能說,也不敢說,他怕他連唯一的朋友份都沒了。
這是,留給他,唯一的一點念想。
有些夢不敢隨意奢求,不敢癡心妄想,只要主人公存在,就已經足夠好。
徐京墨正沉浸在自己的思緒里,眼前突然出現一只細膩白皙的手,覆上他的額頭。
他側眸看過去,見杜若眼含關切地問他:“這麼燙,你怎麼又發燒了?都燒呆滯了,吃藥沒有用嗎?”
他的心跳如同擂鼓,震耳聾,卻只有他一個人能聽得見。
徐京墨目炯炯地盯著,腦袋一片空白,完全不想思考什麼,又有點想試探什麼,他聲音虛弱地開口說:“杜若,我有點難。”
難,心也難。
“小叔,你怎麼在這……”蘇翎看著從遠處走來的男人,心虛不已。“嗯?你叫我什麼,看來還不知道自己錯了?”陸城覺得自己再不正夫綱不行了,竟然背著自己去見那渣男陸謙麒,不知道自己是誰的老婆嗎?“城,我錯了……”蘇翎連聲求饒,希望從寬處理,卻沒想被虐得更慘了。第二天蘇翎一抬眼就看到了夫綱99條,“天啊,老公太愛吃醋怎麼辦,在線等,真急!”
他總是喜歡親暱的叫大寶貝兒,溫柔而寵溺。她喜歡被他抱在懷裡,叫他一聲老狐貍!別人眼裡的顧思晨,身份尊貴,雖有著一張傾世容顏,性子卻陰晴不定。絕對上一秒晴空萬里,下一秒狂風暴雨!項思雨打量著坐在對面的顧思晨,“聽說你曾意外廢了老二此生不舉,不知你這樣的身體找女人,可是為了撐門面?”坐在顧思晨兩邊的人倒吸了一口冷氣,不禁抬手擦汗。然顧思晨挑了眉眼,瞧了眼好身材好樣貌的項思雨,皮笑肉不笑的回了句,“嗯,到目前為止還沒好使過,所以你要不要考慮一下,替我撐撐這門面?”“好處是什麼?”她項思雨可不想做虧本的買賣。 “好處是,你要什麼有什麼,除我一人之外沒有人再敢對你指手畫腳,如何?”“我若要翻天覆地奪回屬於我的一切,你可願意幫襯?”“看你表現!”“成交。”就為了他那句,除他一人之外再沒有人敢對她指手畫腳,便讓她動了心。殊不知……某日酒醒後,項思雨揉著小蠻腰咬牙切齒的戳著他的胸口,“你大爺的,不是不舉嗎?”“嗯,遇見你之前的確不舉,沒想到碰見你不治而愈!”項思雨眼睛一翻,心裡咒罵了一聲,我靠,這是坑啊! ! !
眾所周知,洛城傅家三少清雋矜貴,傲慢且偏執,卻不知,他處心積慮,步步為營,隻為得到那個被他侄子退過婚的南家小女兒南煙。南煙也冇想到,自己一條腿都已經邁進婚姻的墳墓裡了,又被人生生的拽了出來,而那個人正是她前未婚夫的——小叔叔傅璟珩她正慶幸自己從火坑中跳出來時,卻突遭他強勢表白:“要不要嫁給我!”她避之不及:“小叔叔,強扭的瓜它不甜。”“甜不甜扭下來吃了就知道了。”“要是苦的,扭下來多可惜,你再讓它在藤上掛著長長?”後來,某人直接把那根藤一塊給扯回家了,還振振有詞:“換個地方有助於生長。”*再後來,她前未婚夫迷途知返,前來求和,南煙一邊鄙夷一邊想著如何拒絕時,那道薄涼中透著淩厲口吻的聲線從身後飄來:“你堂嬸不吃回頭草。”
【先婚后愛/暗戀成真】 荀白露在國外工作多年,回家沒多久就被安排了相親,對象是她的高中同學藺知宋。在荀白露的印象里,藺知宋是天之驕子,高中時意氣風發,帶著滿身朝氣,再重逢時,他收斂所有意氣,成了隨和儒雅的科技公司老板。出于家庭原因,兩個人領了證,婚后相處的異常和諧。荀白露以為,是藺知宋天生好脾氣,不管結婚對象是誰他都能溫柔對待。直到有一天,她打掃衛生時,無意中發現封存在舊課本里泛黃的信紙。“怎麼荀白露還沒有發現我喜歡她。”“她真的好笨。”“算了,笨就笨吧,我還是喜歡她。”那是十七歲的藺知宋寫下的。荀白露出任首席翻譯官的那一年,因出色的業務能力和姣好的外形在各大平臺瘋狂刷屏,翻譯女神的形象牢固樹立在網友心中。藺知宋帶著兒子在外面吃飯時,電視上的新聞發布會鏡頭停在了荀白露的身上。鄰桌的女孩子直呼老婆。小朋友跑過去跟她說:“姐姐,她是我媽媽,是我爸爸的老婆。”女孩子傻傻的看向藺知宋,不敢相信女神已婚。藺知宋笑吟吟回答:“對,她是我太太。”他暗戀了十多年的女孩子,已經成為了他太太。
【溫柔理智女作家許惟vs傲嬌別扭大少爺鍾恒】【姐弟戀 微懸疑 破鏡重圓 校園 都市 愛情】鍾恒初見到許惟時,他還是個夢想“一統豐州六校”的扛把子。之後,酷跩、傲嬌、硬氣的鍾少爺,隻想“跟許惟考一個城市去”。她是難以企及的優等生,他就做拚盡熱血、力挽狂瀾的一匹黑馬。隻為著那一句“不分開”。一樁案件,撲朔迷離、險象環生,曆十九日,終是塵埃落定。這是許惟和鍾恒重逢的第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