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回到頂樓後,仍舊有些出神,看著電腦上的文件,一個字好像變了兩個字。
自嘲自己有些奇怪,起去倒了杯熱水。
南夏並不覺得自己在意這樣的一個小曲,只是幾天後溫聿秋讓陪自己去參加宴會時,當時不知道是怎麼回事,開口拒絕了。
「您邊不是不缺佳人,未必一定要我陪同。」
剛開口南夏就有些後悔,自己聽著自己這話都覺得有些酸,尤其那個「您」字,倒是像跟他置氣似的。
有些後悔,剛剛應該說自己有事去不了才對。
溫聿秋也察覺出來不對,想說什麼不缺佳人指的是什麼,難不是前幾日他接梁書宜的事兒。
他垂著眼,角帶著淡淡的笑意:「邊就那麼一個佳人,還拐彎抹角地拒絕了我。」
南夏心跳了跳,臉頰微微發燙:「溫總,我還有事兒要忙,先出去了。」
想走,溫聿秋卻沒讓,手拽住:「前幾日是替陳妄時接的人,正好又是大學同學,僅此而已。」
南夏不知道他為什麼要解釋,總覺得他這樣一解釋,好像自己是生了氣無理取鬧的朋友,他來哄似的。
有些說不出來話,又聽見溫聿秋嗓音里裹著幾分難以忽視的笑意:「現在可以陪我了嗎?」
第14章
見不吱聲,溫聿秋拿出手機翻出陳妄時的電話:「需要打電話確認嗎?」
原本也不是來求解釋的,口而出的話了某種意外,像是行駛的船離了軌跡,現在想要糾正卻已經無濟於事。
南夏別開眼,看上去毫無波瀾,微的嗓音卻暴了什麼:「我先去忙了。」
攥著的那隻手卻沒鬆開,抬起眼示意他鬆開,他也只是垂眼看,沒有半分退步的意思。
視線纏如風平浪靜的海,平靜之下卻藏著暗涌的。他分明什麼都沒說,眼神淡得和平時沒有什麼區別,南夏卻覺得腳下像是被釘住了一樣。
並不礙於上司的權威,而是在某一瞬間害怕面對自己,於是開口聲音低低的,到了極致,像是哀求和示弱,又像是人的撒——
「溫聿秋。」
他面微怔,鋒利的結上下滾,幾乎不控制地鬆開手。
事後再想,其實並不是那一瞬間反常,幾乎在他向解釋時事就已然不對了。
他那樣倨傲、不可一世的人,除開利益相關又怎麼會同旁人認真解釋些什麼。
南夏出了辦公室,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心口仍舊在狂跳,到臉頰上的溫度慢慢上升,不用照鏡子都知道大概是臉紅了。
想到那天他們站在走廊前,似乎也和今日一樣,雖然什麼都沒明說,但又好像什麼都說了。
這之後,溫聿秋倒是沒有強人所難讓去陪自己參加宴會。到底也只能算個私人的聚會,南夏即便不去也就無傷大雅。
他們也都默契地沒再提那天的事兒。
溫聿秋一個人到了地兒,但興致並不高。梁書宜坐在他邊,手裡晃著紅酒杯:「你那個書呢,我還等著你正式介紹我們認識呢。」
「再說。」
梁書宜「嗤」了一聲,畢竟認識溫聿秋很多年,知曉他的脾:「又敷衍我,每次讓你能說句肯定的話比登天還難。」
溫聿秋有些無奈,語氣差不多是妥協的意思:「以後有的是機會。」
梁書宜這才沒繼續不依不撓。
一直坐在這邊跟溫聿秋說話,陳妄時也沒過來,好像兩人先前沒有過一段一樣,不是仇人也不是朋友。
可他又知道陳妄時放不下,否則那天也不會讓自己去接,以溫聿秋的名義。
他想起那兩年兩人得轟轟烈烈、人盡皆知,端起旁邊的紅酒:「不了?」
溫聿秋說這話時,陳妄時剛好在不遠,及他不需要為這句話加上特指的對象也知道是誰。
梁書宜語氣裡帶著淡淡的嘲諷:「溫聿秋,你說我們這個圈兒的人有嗎,,難道有前途和利益重要?」
這點,溫聿秋倒是贊同。
某種角度上,他和梁書宜是同一種人,也因而他難以理解那種到極致為旁人放棄一切的覺。
雖然有心想要幫陳妄時,但這畢竟是他們兩個人之間的事,溫聿秋也只是提了一沒有繼續說。
好友都在,溫聿秋難免多喝了幾杯。
但不是應酬需要,他也沒有放縱自己。他這人很對什麼有癮,也不會任由自己沉迷某種事。
三月初的京市仍舊沒有春天的痕跡。
即便在這座城市裡生活了幾年,南夏仍舊難以習慣北方的乾燥。
原本想早點下班回家好好休息,突然想起安排了今天和溫聿秋一起吃飯,兌上次的獎。
沈雨姝知道了這事表示會為祈禱,笑,怎麼搞得好像要赴刑場似的。
仔細回想,這段時間他們的關係似乎有些微妙。南夏其實不是很期待和他一起吃飯,想想總覺得會很枯燥。
比起在高檔餐廳里進餐,現在更想回去吃熱騰騰的火鍋。
今天關慎不在,溫聿秋開的車,原本已經到了定好的地兒,他看出興致缺缺,口吻平淡地問:「是不喜歡這家餐廳,還是不喜歡和我一起用餐?」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 | |
一紙三千萬的廣告合約,結束了維持三年的地下戀情,分手那一刻,高歌終於清楚,自己從來就冇有走進過他的心裡。她平靜的簽了字,拿著合約麻利的滾了。她以為他們的人生從此再無交集,卻不想,這纔剛剛隻是開始……某天,慕總裁打電話給某小藝人,“明天有空嗎?”小藝人不耐煩,“冇空!”“這樣啊,其實我是想……”小藝人被撩起好奇心,“想乾嘛?”“想!”小藝人……
民政局內,她的繼妹和男友偷偷領證。民政局外,她看著同樣被甩的男人。「先生,我們都被甩了,不如湊合一下也領個證?」「可以,但要履行義務。」「成交!」露水夫妻,合拍虐渣,人前他寵她上天,人後他卻不愛她。離婚後,他卻失魂落魄,幡然頓悟,千里追妻。墨肆年:老婆,跟我回家!白錦瑟:糾正一下,是前妻!你家也不是我家!墨肆年:那你把偷我的東西還給我!白錦瑟:啥?墨肆年:心!白錦瑟:...嚇死她了,還以為這貨來要兒子了。...
驚蟄從小和奶奶住在鄉下山里頭,一身淳樸,要上高中的時候,被林叔叔接到了城里,去上重點中學,希望她給他門門掛紅燈的兒子做陪讀,幫助他好好學習。大城市很多車,樓很高,驚蟄很不適應,但一心記著要幫林驍。林驍打架她遞掃把。林驍記過她寫檢討。林驍餓了她煮飯。時髦值點滿的林驍看著她穿著奶奶款碎花襯衣,復古到不行的牛仔褲,在花園里種花生,拿蒜苗當盆景,自己給自己織毛衣,還試圖給他破洞牛仔褲縫布貼……認真說:“你別喜歡我,咱倆不合適。”驚蟄疑惑看著他,緩緩點頭。有學長跟驚蟄表白,驚蟄搖頭說不能早戀,但學長溫柔說,我們可以做朋友,驚蟄答應了,她給朋友寫作業,還給朋友送自己手織的圍巾。林驍越來越覺得不對味兒,有一天忍無可忍的林驍扯住驚蟄,“你在報復我?”驚蟄困惑看他,“嗯?”林驍問她,“你喜歡他哪里?”驚蟄想了想,“他長得好看,人也好,還喜歡我送的東西。”第二天,走在時尚尖端的林少爺,穿了一條中規中矩的直筒牛仔褲,襯衫嚴謹系到最上頭,拿著她送的環保手袋,抿著唇說:“我不比他長得好?”驚蟄依舊困惑看他,“你最近怎麼了?”林驍沉默了足足十秒鐘,“我想把花園的玫瑰拔了給你種花生。”驚蟄眼睛一亮,“真的可以嗎?”林驍表情嚴肅,“但你知道,城里地很貴的。我那塊兒地給我老婆留的。”驚蟄:“……”
林曦十七歲那年,傷了耳朵暫時失語。父母車禍離世,她和哥哥相依為命。 后來哥哥工作調動離開,她被接到臨市外婆家生活。 期間,哥哥囑托朋友來看她,來得最頻繁的,就是那個比她大了五歲的“三哥”——秦嶼。 京市距離臨市一百多公里,他堅持陪她看醫生,耐心教她講話,甚至每晚都會準時出現在她的校門口。 他將僅有的溫柔全都留給了她,但一切又在她鼓起勇氣表白前戛然而止。 暗戀未果,家里又突生變故,她遠走他鄉和他徹底斷了聯系。 再見面,是她七年后回國相親,被他堵在餐廳走廊,“樓下那個就是你的相親對象?怎麼在國外待了幾年眼光越來越差了。身邊有更好的選擇,你還能看上他?” “誰是更好的選擇?” 她下意識追問。 秦嶼:“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