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 《偏偏偏你》作者:蘭織【完結】
文案:
場高手X小白兔
為你所向披靡,為你退江湖。
心狠手辣、場高手X單純小可
大也煩惱!
徐寫意清純俗,特別漂亮,就是……有點大,總被男同學背地里笑。
暑假完就想做個手。
多方打聽,當年的鄰居大哥哥林笙正好是整形醫生,就找上門去了。
林笙沒想到,當年抱著他大哭的小姑娘已經長這麼大。
“別害,哥哥是醫生,別把我當男人。”
抬起頭來。
林笙挑了下眉,摘下口罩,出英俊干凈的臉:“抱歉,剛那句話當做沒聽到,好嗎?”
-
那一年,27歲狠心手辣、游戲人間的場高手林笙,遇到了17歲還在讀高中的乖乖,徐寫意。
第一次,有了結婚的想法。
可是…
“林哥哥,你整天盯著我干嘛?”徐寫意皺著眉,從練習冊里抬起頭。
“……”
林笙很頭疼,什麼時候,這只單純的小兔子才能開竅?
大灰狼盯上了小白兔,朋友們都很同那個,。
可后來,他們開始同林笙。
——原來兔子急了,連大灰狼都能咬死!
—
[后記]
一切像越了十年,那個本該出現在年級大佬青春年里的校服孩。
終于,來到他的面前。
*年齡差,起來的文
容標簽:都市緣 有獨鐘 天作之合 業界英
搜索關鍵字:主角:徐寫意;林笙┃配角:┃其它:
第1章 chapter1
打下課鈴有一會兒了,勤樓的教室和走廊上喧喧鬧鬧,只有高二(5)班的教室一片安靜。
理老師還在拖堂講試卷。
徐寫意在第三排,靠窗的位置。
低頭看了眼手表,距離下節課就十分鐘了。
同桌在抬頭低頭的抄寫板書,心不在焉,瞥見窗外暖白的春,在風里搖曳的片綠葉。小臂被試卷印上鉛筆字,也渾然不覺。
等老師終于離開,滿教室如釋重負地唏噓,徐寫意卻恰好相反地開始張。
咬猶豫了一會兒,揣著手機走出教室,來到走廊無人的角落。
手指對著屏幕上的聯系人,卻始終按不下撥號鍵。
一來二去,糾結得一手心冷汗。
班上一群男生約去廁所煙,嬉鬧走過,正好瞧見。
徐寫意背過,不自覺含駝背。
余瞥見他們興味的目,猶如芒刺在背。
進青春期后部發育明顯,經常被調皮使壞的男生背地里討論,被打量。
真是惱人。
像忽然找到了勇氣,屏息提了一勁,重重撥通手機上那個聯系人。
“林笙”。
--
鼻部手后,手室彌漫著輕微的消毒水氣味,護士正在清理手臺。
林笙去更間換掉了洗手出來。
“林醫生!”
護士張得立刻站直。
林笙整理著襯袖子,掃一眼,點了點頭。
等人走遠。
護士屏在口的呼吸才泄了,把手械包抱在前,著門口喃喃:“高質量海歸啊,氣質就是好…”
說著又嘆息,覺得自卑。
不過也沒太難,反正醫院大部分暗林醫生的人都這樣的心態。只是悄悄暗,并不奢能得到,甚至連承認暗的勇氣也沒有。
就自己歪歪吧。
Milan整形醫院是八層獨棟樓,林笙在個人休息室。他剛推門,手機就進來電話。
“晚上高街酒吧嗨啊,林。辣妹很多哦。”
是大院的發小,楚越飛。
林笙順手把白大褂放在沙發上,上只穿著的襯和黑長,“沒別的?”
“有。”對方故意停頓賣了下關子,笑說,“我特地給你帶了支法國干紅。”
他笑了下,扯開襯衫領。嚴謹與斯文也被扯得糟糟,幸好,沒有別人看見他這副模樣。
“半小時后見。”
掛掉電話,林笙剛放下手機到煙盒,又聽見手機在桌上振。
他以為是楚越飛有什麼補充,拿起手機一看,卻是串陌生號碼。
“喂,你好。”
他將手機在耳邊,對方卻沒聲,“請問哪位。”
那邊有模糊的喧鬧,但就是無人說話。他又看一眼號碼,正想掛斷,突然傳來個孩兒的聲音:“林哥哥,你好。”
很陌生的,干凈純稚的嗓音。
“我是徐寫意。”
林笙站在窗前,聽著手機里孩兒說電話意圖,卻還在琢磨名字和份。在某些方面,他記憶能力超常,但絕對不在人名字這方面。
“…還有就是,這個手貴嗎?我錢不多。”
聽到這兒,林笙才回神:“沒關系,你現在來醫院,我給你看看況再說。”
孩兒似乎有點為難,猶豫了一會兒,試探地問:“晚上可以嗎?”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婚前,她當他是盲人;婚後,方知他是「狼人」。 「你娶我吧,婚後我會對你忠誠,你要保我不死。」走投無路,喬玖笙找上了傳聞中患有眼疾、不近美色的方俞生。 他空洞雙眸毫無波瀾,卻道:「好。」 一夜之間,喬玖笙榮升方家大少奶奶,風光無限。 婚前他對她說:「不要因為我是盲人看不見,你就敢明目張膽的偷看我。」 婚禮當晚,他對她說:「你大可不必穿得像隻熊,我這人不近美色。」 婚後半年,隻因她多看了一眼某男性,此後,她電腦手機床頭櫃辦公桌錢包夾裡,全都是方先生的自拍照。 婚後一年,床上、浴室、客廳,全都是他們的戰場。喬玖笙揉著腰,埋怨道:「你不是不近美色麼?」 方俞生:「聽過一句話麼?男人的話信得住,母豬會上樹。」 且看男主如何在打臉大道上,越奔越遠。
【蘇爽 萌寵高甜 馬甲】傅淩梟,帝都最權勢滔天的男人,卻在某天夜裏,被一個山上來的小丫頭盯上了! 敢偷到他頭上?必須抓起來好好教訓! 他步步為營,將她騙進家,“隨便偷!” 在她肆意造作後,他一把揪住她,“想走可以,先把債還了。” 她哭唧唧:“大城市套路深,我想回山上。” 從此,從不近女色的傅爺身後多了條小尾巴,看起來可萌可萌,打起人來可猛可猛。 後來,小尾巴變成了小嬌妻。 眾人皆道:“山裏來的粗鄙丫頭,配不上傅爺。” 傅淩梟輕笑:“不怕被打臉就繼續說。”
勇敢村的人都知道新下鄉來的沈嬌嬌是個狐媚子,成天打扮的花里胡哨跟在男人身后跑。 后來沈嬌嬌被渣男砍掉雙腿,扔進地下室,折磨的生不如死。 在她病危之際,是那個被她親手送進監獄的男人(許默)用百萬的價格買走她。 沈嬌嬌以為,許默買走她是想羞辱她折磨她,可是,男人竟不計前嫌,跟她結婚,還無微不至的照顧她。 甚至是在她死后,男人為她傷心欲絕,終生不娶。 那個時候,沈嬌嬌才明白,原來一直被她侮辱的男人愛她如此之深。 重生歸來的沈嬌嬌直接抱住男人勁瘦的腰肢,悔恨痛哭,“老公,我錯了,我再也不離開你了,我要給你生寶寶。” 男人咬牙切齒,“沈嬌嬌,我不是你老公。” 沈嬌嬌清醒過來才尷尬發現,對啊!她們還沒成親呢?今晚只不過是她為了勾引他給他下了藥。 于是她發誓,一定要往死里撩撥這個男人,將他追到手。 “許默,我很喜歡你。許默,我們去小樹林吧!那里沒有人。” 男人被撩撥的面紅耳赤,“沈嬌嬌,你注意自己的言行。” 沈嬌嬌低垂著腦袋,軟軟糯糯的道,“哦,那你到底要不要去小樹林。” 男人無可奈何,羞赧的應道,“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