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周初澤似乎很傷,眼中還有一抹被人看穿的慌。
“晚晚,你還沒有相信我嗎?也是,是我做錯了事,不值得你相信。”
“沒有。”
我笑了笑,下了心里那點悲哀。
“我就是隨口問問,別多想。”
他的那些心思,我一直是知道的。
從前我不想深究,是因為我他得毫無保留。
而現在......
一段一旦有了裂痕,有的只是無盡的猜忌。
我現在能夠理解那些馬上要離婚卻不停吵吵鬧鬧的夫妻了。
周初澤松開了我,拿出手機:“我開除程清璇吧。”
“不用。”
我按下了他的手搖了搖頭。
“就像你曾經說的,在工作上沒有什麼大的失誤。如果因為的事,你把開除,到時候還是會影響公司。”
我把便當放到了他的辦公桌上。
“吃飯吧。”
有些日子沒來了,他辦公室里的陳設,和我記憶中的稍微有些不一樣。
周初澤是個十足的工作狂,我怕電腦傷害他之前想要建議他在桌子上放幾盆綠植。
但他覺得仙人掌這種東西太丑了,就沒有放,但現在他桌子上赫然放著一盆仙人掌,還有網上比較火的那個長草娃娃。
我手指了。
也許老公出軌過的人都比較敏、吧。
好不容易得來的平靜,我不想因為我無中生有的猜忌破壞它,我當作不知道就要收回手的時候,發現了手邊那個娃娃。
那是做得不怎麼樣的一個陶瓷娃娃,咧著笑著,但它上全部都是傷口。
“這是......”
大學畢業那一年,正是我和周初澤最好的時候,我們一起去做了一對娃娃。
前不久我來我們辦公室,因為我看見他在教程清璇,心里賭氣問了他幾個問題,失手把這個娃娃打碎了。
當時都已經碎一片一片的了,于是我把它扔在了垃圾桶。
但現在它卻出現在了周初澤的桌子上。
他一個公司的總裁怎麼可以去翻垃圾桶呢?
我心中有些酸楚,忍不住出手,想要去那個娃娃。
周初澤注意到了我的作,把手包裹在我的手上面。
“晚晚,我把它親手撿回來一點點拼好了。”
“它是我們的見證,你做的時候說過,讓我好好保管它。”
“對不起,是我一時沒有經住,傷害了你。”
他從背后抱著我,像是要把我嵌進他的里一樣。
我眼睛有些發酸。
這個男人真的還能為我以后的依靠嗎?
我雖然上說了原諒,但心里到底還是介意的。
我無法欺騙自己,又不想離開他。
周初澤似乎看出了我的掙扎在我的臉頰上落下了一個吻。
“你可以隨著你的心意先不原諒我,我會默默地追求你,直到你真的原諒我為止。”
“吃飯吧。”
我推開了他,打開了飯盒。
他的胃不好,剛創業那會兒喝了太多的酒,所以吃的食不能口味太重。
這些都是我專門跟著廚師學的配餐。
“你一個總裁到垃圾桶里撿東西也不怕被人笑話。”
茶水間的那點不愉快,好像也沒那麼重要了。 。
韓桐在新婚前夜在酒店被閨蜜灌醉了,醒來時撞破未婚夫和閨蜜的奸情,在爭吵中,被閨蜜推下9樓。墜樓身亡,再著地的一剎那,撞到了另一個22歲的女孩身上。等韓桐醒來,發現自己靈魂附體在被撞倒的女孩身上,新聞裡,自己是醉酒墜樓,未婚夫和閨蜜重情傷心的樣子,讓自己噁心,發誓一定要報復他們兩個。既然要被繼母當做貨物賣掉,不如自己選一個中意的金主。
小三陷害,前夫指責,林言酒吧買醉。胃病發作撞上薄冷,機緣巧合成為薄冷的“生活秘書”。“你是我的‘生活秘書’,必然要照顧我的所有。”薄冷嘴角邪魅一笑。“‘生活秘書’難道就應該為你暖床麼?”“我的‘生活秘書’,你注定一輩子都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了!” 男主是薄冷女主是林言的小說《知性前妻太搶手》又名《婚姻保衛戰》。
男主叫裴衍洲女主叫唐慕卿的小說《傲嬌總裁,老公太心急》又名《金牌寵婚》。 她本是唐家的千金,唐氏面臨破產。低身下氣求前任,卻被拒之門外。失魂落魄間,她被前任的哥哥救下,男人表面冷淡,卻腹黑至極:“你的交易條件是什麼?”她抓住這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我……我,把自己給你。”
滿級綠茶大佬黎央,膚白貌美大長腿,海王當得風生水起,小奶狗大總裁,誰見都得來一句姐姐我可以!一朝穿書,竟然穿成了和惡毒女配同名同姓的卑微舔狗!不慌!安安心心當替身,賺夠一億就退休!只是,為何后背發涼?反派大佬病嬌一笑:央央,你喜歡我給你打的…
弟弟車禍那天,尹洧吟第一次見到聞也。 彼時。她是需要在病危通知書上簽字的家屬,他是醫生。 暴雨傾盆,醫院走廊昏沉漆黑。她隔着一米的距離,顫唞着手輕觸了下他的白色衣袖。啞聲道,“醫生……” 聞也正往前的腳步,頓了片刻。他冷靜提醒道:“家屬請止步。” 尹洧吟頷首,冰冷的手指一點點鬆開。只是,電閃雷鳴中,她的手指又被人反手隔着衣袖輕攥住。 尹洧吟再見到聞也是在伽文寺的佛殿外。 那時,他黑衣黑褲,倚在一棵參天樹下。繚繞的雲霧映襯着他棱角分明的側臉。他置於人事外的清冷讓尹洧吟失了神。 她斟酌一瞬,欲要上前搭話,便看到他已攜雜着一陣清冷的風踏步而來。 他俯低身體,與她平視,聲音溫和清淡:“假如你相信我,方纔,殿內,你許的第二條願望,我能幫你實現。” 尹洧吟心臟鬆動。殿內。她許下的第二個願望。 【讓我的家人,再多一個家人。】 婚後的第六個月。 尹洧吟偶然在書房的抽屜裏看到聞也學生時期寫給一個女孩的信。 信上寫。“認識你的第三年,我十八歲。 但即使在這樣單薄的年紀,我便已經想說。在我這。你永遠勝過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