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千歌趕搖頭:「不是不是,我不是這個意思,哎,行吧,那就只能再麻煩薄總一次了,反正你家就是我家。」
薄修沉滯了一下,看向。
梁千歌很快也反應過來自己話里的歧義,解釋:「我是說我們住得近,我沒有其他意思!」
薄修沉輕笑溢出角,淡淡的「嗯」了聲,進了駕駛座。
梁千歌眼睜睜看著男人驅車離開,拿出手機,趕撥打春堇的電話。
春堇那邊一直提示通話中,等了半天,才總算接通:「你在哪兒呢?」
春堇理所當然的回:「停車場啊,剛才那兒。」
「我怎麼沒看到你?」
春堇那邊過了一會兒才說:「二樓停車場,我這裏寫的二樓,你在這兒嗎?」
梁千歌看到自己邊,牆上碩大的一字,「哦」了一聲,說:「我走錯了。」
剛才跟著薄修沉走的,都不知道哪是哪兒,薄修沉也沒告訴停車場有兩層。
不過人家堂堂薄氏集團的總裁,平時估計也不自己逛超市,沒準他也不太認識路。
嘆了口氣,梁千歌認命的走去二樓。
……
回到公寓后,門一開,梁千歌就聽到裏頭的歡聲笑語。
是寧的聲音,因為贏了小譯象棋,正得意的在唱歌慶祝。
而的兒子梁小譯小朋友,則一臉沉思的看著已經結束的棋盤,手邊放著一本《象棋大全》,他一邊看棋盤,一邊看書,認真的鑽研自己失敗的原因,視旁邊人來瘋的乾媽如無。
寧是梁千歌最好的朋友,兩人鐵了小半輩子,打從穿開時,就在一起玩兒。
五年前那樁事發生后,梁千歌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找國外留學的寧求助。
寧也很講義氣,梁千歌發現懷了小譯,在國外最艱難的時間,都是寧陪度過的。
直到兩年前寧畢業回國,之後兩人就是視頻聯繫,再聚到一起,這還是兩年來的第一次。
梁千歌打算今晚大展拳腳,好好做頓好吃的慶祝老友重聚。
想到自己買的食材還在隔壁薄總那兒,梁千歌跟寧打了聲招呼,轉頭去敲隔壁的門。
門敲了幾聲都沒回應,梁千歌知道薄修沉肯定在,不然也不會拿走的東西,便耐著子等。
等了一會兒,門終於開了,薄修沉好像剛洗過澡,黑短髮是的,上穿了套簡單的深家居服,手裏還拿著半干不幹的巾。
看到門外是梁千歌,薄修沉才轉,將茶幾上的三袋東西提過來。
梁千歌正要接過,薄修沉已經掠過,直接將東西送進家裏。
「放哪裏?」
走到家門口時,薄修沉嗓音低沉地問了句。
話音剛落,沙發上正在乾兒子臉的寧,正在抵抗乾媽折磨的梁小譯,正在調電視臺的春堇,同時轉頭,看向門口。
電視機里的廣告聲就像背景音樂,嘈嘈雜雜,烘托著眾人的寂靜。
梁千歌咳了一聲,說:「放在鞋柜上就行。」
薄修沉沒放,大概覺得鞋柜上面太窄,放不下,直接走了進去,將東西提到廚房,擱在流理臺上。
他門路,對房間結構了如指掌,就跟在這裏住過似的。
事實上,人家的確就住對面,而這種公寓樓,一般格局也都差不多。
把東西放下后,薄修沉將廚房前後來回打量了一遍,沒急著走。
他不走,梁千歌也不好攆人,在旁邊頗有點不知所措。
不過到底機靈,眼珠子一轉,就打開冰箱,從裏面拿出兩個蘋果,洗了洗,塞給薄修沉。
其名曰:「今天真是多謝您了,蘋果早上買的,很新鮮,您隨便吃吃。」
薄修沉握著兩顆蘋果,沉默的看著眼前的人,不知是裝傻,還是真的不懂。
兩顆蘋果就打發了?
他都暗示得這麼明顯了,都不留他下來吃飯?
唐馨暗戀自己的老板四年,那會兒老板正在追她的閨蜜,她作為他的隊友,陽奉陰違,成功把他PK出局后。她趁虛而入,卻在告白時被他拒絕:“抱歉,我們不合適。” 然后,她干了一件大事—— 她當著助理的面,把老板撲在辦公桌上強吻了,水亮的眼睛對上他那雙復雜的眼,低低地說:“這樣也算得到了,以后也不會再惦記了。” 后來,唐域發現這姑娘當真不惦記了。 他卻一天比一天煩躁,她怎麼能說不喜歡就不喜歡?還說只喜歡他的臉和錢。 這他媽什麼扭曲的愛情觀。 唐域一直致力于糾正唐馨扭曲的愛情觀,卻常常被她帶進溝里,順便瘋狂愛上她,總裁包袱掉一地,騷話滿天飛,最后不得不用“暴力”治服她—— “叫唐爸爸也沒用!” —— 三觀總是被狗吃的霸總X永遠有心機應付霸總的小富婆。 小富婆日記:在他徹底愛上我之前,我一定不會承認,我當初對他一見鐘情了。 文案二 據助理匯報,劇本會議上,唐馨跟另一個編劇吵得不可開交,毫不退讓。 唐域聽完,問:“原因?” 高助理:“另一個編劇要給女二加戲,唐小姐說那段戲加進去女二就是個傻缺,還拉低男主智商情商,那編劇氣哭了。” 唐域起身,一走進會議室,那編劇就哭訴:“唐總,你評評理!” 唐域看了她一眼,淡淡地說:“抱歉,我評不了,我跟她吵架從來沒贏過,得哄著讓著。” 其他人:…… ——
公司瀕臨破產,父親車禍危在旦夕,丈夫白月光歸來,她被迫離婚,卻被繼母設計懷了孩子。 懷胎十月,她生下四胞胎,偷帶著兩個逃之夭夭。 三年後,她成為躋身時尚圈的頂級珠寶設計師,前夫看著她身邊的雙胞胎。 “這兩隻怎麼跟我家裡的兩隻長得這麼像?”
人生苦短,及時行樂。顏安深表同意,故而決定在這趟孤獨之旅找點樂子。比如此刻,逼仄的機艙內,緊挨她坐的跳傘教練。顏正、腿長、性感又禁欲。真是春光無限好,春色在人間。“喂,帥哥,我命都交給你了,你把電話留一下吧?”…
宋朝夕一觉醒来,穿成书里的同名女配,女配嫁给了世子爷容恒,风光无俩,直到容恒亲手取了她的心头血给双胞胎妹妹宋朝颜治病。她才知自己不过是个可怜又可笑的替身。奇怪的是,女配死后,女主抢走她的镯子,病弱之躯竟越变越美。女主代替姐姐成为世子夫人,既有美貌又有尊贵,快活肆意! 宋朝夕看着书里的剧情,怒了!凭什么过得这么憋屈?世子算什么?要嫁就嫁那个更大更强的!国公因为打仗变成了植物人?不怕的,她有精湛医术,还有粗大金手指。后来国公爷容璟一睁眼,竟然娶了个让人头疼的小娇妻!! 小娇妻身娇貌美,惯会撒娇歪缠,磨人得很,受世人敬仰的国公爷晚节不保…… PS:【女主穿书,嫁给前夫的是原著女主,不存在道德争议】 年龄差较大,前面女宠男,后面男宠女,互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