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坐在古城的小河邊,幾口冰鎮椰子水下肚,終于冷靜下來。
自己一沒得罪過他,二也不是什麼始終棄的前任,甚至他連認都不認識自己。
慌什麼呢?
他一定覺得這的莫名其妙吧?
余笙甩了甩頭,強迫自己不要胡思想。
過去和裴晏行沒集,除了剛剛那偶然一面,以后怕是也不會再見。
余笙把椰子水喝完,撓了撓瘙的小,到一個蚊子包。
腳上也,大約也是被咬了,趕抖抖,拍了拍。
微信突然有新消息。
是個名“吳耀”的人發來的好友申請。
想起小姨媽那些話,腦袋里嗡嗡,一邊撓著蚊子包,一邊煩躁地點了通過。
那邊很快發來一個微笑表。
是那種被現代年輕人定義為死亡微笑的系統表。
余笙角一,也回了個死亡微笑。
吳耀:【你好,我是北城公安局青山分局的吳耀。】
這話殺傷力極大,余笙差點以為自己犯了什麼事兒,要被警察叔叔審問。
天黑了,太的余熱散盡,坐在水邊有種別樣的清爽。
小河對面是燈紅酒綠,酒吧里有人唱歌,旋律傷,歌詞滄桑,現在的還不太能共。
余笙這小半輩子順風順水,家里不算家財萬貫,也勉強小富即安。高知分子的爸媽對沒有過多期待,唯一的要求就是健康快樂。
沒怎麼傷過,也還不滄桑。愁的,只是這會兒到底該回姓吳的一句話,還是一個表包。
猶豫片刻,決定先不回,看對方說什麼。
反正也沒有深了解的打算,加他只是為了堵小姨媽的,讓自己好不容易得來的假期消停一下。
吳耀:【聽說你是記者,哪個電視臺的?】
余笙:【北城電視臺。】
吳耀:【好單位。】
后面加了個大拇指。
余笙:【哪里,您單位更好。】
也在后面加了個大拇指。
太尬了。
人生中第一次采訪都沒這麼尬。
余笙實在聊不下去,借口說要洗澡,結束了話題。
在古城逛到九點多,買了一支玫瑰味的香薰蠟燭,和一瓶花水。
雖然心不認同裴晏行那句“晚上十點后別外出”,哪有年輕人十點就不外出的。可卻誠實聽話,回頭往雅舍走。
這邊好像的確沒什麼夜生活。
回到雅舍時,老板娘已經在打掃衛生,一邊著茶幾一邊抬頭對說:“明天包車去雪山去不去?我問過了,他們還差一個人。”
知道小姑娘謹慎,又補充了句:“國旅的。”
余笙笑了笑:“什麼時候出發?”
老板娘:“那你得早點兒,車六點半來接。”
“行,就這個吧。”
小和腳上的蚊子包得不行,趕上樓去理。
洗了個澡,全都抹上花水。
下午才睡過覺,還不困,于是開了助眠的音樂,把香薰蠟燭點上。
屋里氤氳著玫瑰香氣,緩緩將的大腦帶至一片和夢幻。
一覺醒來,蚊子包變深紅,但沒那麼了。
帶好今天出門的東西,余笙去樓下吃飯。
雅舍提供的早餐是包子饅頭和花卷,還有自助的綠豆湯。
余笙怕山路顛簸暈車,就沒吃包子,只就著綠豆湯吃了個饅頭。
車六點半準時到達。
七座SUV,余笙上車時只剩二排門口一個位置,像是特意給留的。
人生有時候比戲劇還戲劇。以為會再見的,一別就了永別。以為是過客的,卻一而再再而三地偶遇重逢。
二排坐著杜若和的表姐蘇可。
蘇可挨著余笙,只淡淡說了聲“嗨”,便低頭看手機。
蘇可今天穿著紅馬面,搭白襯衫居然意外好看,黑發順如瀑,只扎起一半,系了紅發帶。
也是看的,余笙不多看了兩眼,怕不禮貌,才強迫自己挪開目。
杜若還是一如既往的熱,中間隔著蘇可,還要傾和說話:“姐姐好巧啊,你今天也去爬雪山?”
余笙點點頭:“嗯。”
杜若:“我小時候去過一次,爬到半山腰就不行了,缺氧,希這次爭氣點。”
余笙問:“不是有氧氣瓶嗎?”
杜若:“帶了三個,都吸了。”
余笙忍不住笑出來。
杜若提醒:“姐姐一會兒記得多買幾個氧氣瓶,旅行社給的一個本不夠用,坐趟纜車就能吸。”
余笙笑著點頭:“好。”
副駕駛那人暈車,所以前排車窗一直開著,倒也不冷,只是頭發被吹得狂飛舞。
余笙手往兜里了,沒找到昨天放的那枚發夾,另一邊,還是沒有。
明明記得放在里面的,這會兒卻找不到了。
只能不停地用手撥頭發。
蘇可忽然問:“沒帶皮筋嗎?”
余笙愣了下,才意識到對方是在和自己說話,過去尷尬地笑笑:“沒。”
蘇可低頭在自己包里找了找,似乎也沒有能扎頭發的。拿出一支中筆:“介意用這個嗎?”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薄少琛和葉菁菁的婚姻,始於一場代嫁。婚後,他牽動著她的悲喜,他讓她難過,讓她失望,讓她……疼。直到有一天,葉菁菁盯著薄少琛冷厲的麵色,擲地有聲地反抗:“薄少琛,我以前甘願被你折磨隻是因為我愛你,但現在,我不愛你了!”男人一臉陰鬱:“你再說一遍?”葉菁菁歇斯底裡:“我說不愛你了,我要和你離婚!”
第一次見面,她闖入他的房間。“你對我有非份之想!”他將她騙回家,借口調戲,她不滿反駁,“先生,我對你沒有一點想法!”她想逃,男人卻握住她的手,壞壞一笑,“可是我對你有想法,今天有時間,不如我們先互相了解一下?”
-見過你的眼睛,我再也沒看過星光。-嘗過你的味道,我沒打算活著回來。 第一次嘗到刀尖上舔蜜的滋味。是從初中那年,許星純喜歡上她的那天起。 外冷內騷x沒心沒肺、破鏡重圓
結婚三年,沈初覺得,薄暮年再冷的心,也該讓她捂熱了。可當他逼著她在薄家祠堂跪下的時候,沈初知道,薄暮年沒有心。沒心的人,她還留著干什麼呢?所以,當薄暮年讓她在跪下和離婚之間二選一的時候,沈初毫不猶豫地選了離婚。她大好時光,憑什麼浪費在薄暮年這個狗男人身上,她回家繼承她那億萬家產每天風光快活不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