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從來沒見過這麼搭訕的,說是噩夢了,竟然還能繼續搭。
在夜降臨前,隋欽多看了林白榆兩眼。
長得像觀音,但是不太聰明。
可能這也是家里富裕,卻走到南槐街的原因。
隋欽抬手準備喝,忽然想起什麼,“你認識我?”
林白榆想了想:“今天認識你的。”
無論是年的隋欽,還是夢里年后的隋欽,都是在今天才出現在的世界里。
說完,聽見面前的男生哦了聲。
“一見鐘?”
林白榆白貌,家境不錯,卻不生慣養,脾氣好,以前不說人人都喜歡,但追的人從來不。
都是別人追被拒絕,還從來沒人讓追。
僵著背,確實自己這樣子很容易被誤會,但不太想放棄:“你真沒夢見過我嗎?”
隋欽微微低頭。
昏暗無比的爛尾房里,林白榆聽見一聲清脆響,一簇火在眼前突然出現。
他點了打火機。
隔著火苗,隋欽微微低頭,與對視,眉心的紅痣更加惹眼,比他手心里的火還要熱烈。
“沒有。”他聲音很平淡。
林白榆看見他突起的眉骨,高的鼻梁,想起夢中,曾經親手過的那張臉。
他們好像是一個人,又不是一個人。
林白榆有點失落,但又迅速飛揚起來。
不認識正好,豈不是說明只是普通的一場夢,還是那個爽文主一般的林白榆!
“哦,我知道了。”林白榆說:“那我回家了,你們也早點回家……”
隋欽松開打火機,火消失。
方云旗蹭過來,“仙,你住在哪兒?”
林白榆下意識回了句:“54號。”
隋欽眉梢一揚,“幾號?”
“噗嗤。”方云旗沒忍住,“你是真的跟蹤阿欽很久了吧,連門牌號都打聽得這麼清楚,你住54號,阿欽住哪兒?”
“還說你對阿欽不是一見鐘,口是心非。”
“……”
林白榆張了張,還是覺得走了最好,再說下去,說不定又要說出什麼瓢的話來。
-
南槐街不像是市中心主城區,到了夜里都還明亮如白晝,這里七八點就有的已經上床休息。
出去時,只有零星幾家亮著燈。
林白榆點開手機的手電筒功能,明亮的線在一瞬間照亮了街道,在這里,顯得有些特殊。
夜風吹起的擺,出一截筆直纖細的小。
方云旗問:“不會是今天見到你,然后就一直追到這兒,還看著我們打人吧?”
隋欽語調閑散,“是吧。”
從街頭跟到街尾。
“你這麼冷淡,人家一腔熱,回去說不定得哭一場,你看走時多難過。”
“沒看。”
“……欽哥你真不解風。”
林白榆冒冒然然的闖就像是流星,不屬于南槐街,也只存在于短短一瞬間。
方云旗回過神來,看向隋欽的胳膊。
“那母老虎又手了啊,要我說,你要不搬出來吧,你又不是養不活自己。”
在他的想法里,能對隋欽造傷害的只有隋有志一家。
“走了。”隋欽沒回答,扔了空瓶,徑直往外走,是和林白榆同一個方向。
“你去哪兒?”
“回家。”
將那樣一個地方稱為家,是諷刺。
-
林白榆坐上了39路公車的最后一班。
隋欽回到了南槐街54號。
傍晚被砸碎的碗的碎片還是在門口,黃紅英本就沒收拾,他將碎片都撿了起來。
“喲,還曉得回來啊。”聽見開門靜,黃紅英的眼睛吊起來:“我就說,不死。”
隋有志不耐煩,“回來就回來,吵什麼。”
黃紅英大聲:“你就不想知道你這侄子哪來的錢?你說他哪來的錢!哪來的?!”
過椅子,看到他抬起的手上的碎瓷片時,又下意識收住了腳,這小崽子可是個瘋子,都敢對自己手。
是的,黃紅英一直覺得他的傷口都是自己弄的,好往上栽贓陷害——
毫不記得做過的事。
對上隋欽那雙眼眸,黃紅英原本的話都忘了怎麼說,等回神,年已經越過去了廚房。
“行了行了,外面人都聽著呢,那麼大聲干什麼,還嫌自己不夠出名啊。”隋有志躺下去。
“老娘待他他還能活到現在?”黃紅英看他這懶樣就窩火,“怎麼不和他爹媽一塊走了算了,都怪你,非帶他回來,咱小澤的口糧還得分他一半。”
小澤是他們的獨生子,放假回了家。
隋有志嘀嘀咕咕:“不是拿了錢嗎?”
提到這,黃紅英罵罵咧咧:“放屁,那點錢早花完了!”
習慣了大嗓門,再怎麼低音量,也不會低到哪兒去,在廚房的隋欽聽得一清二楚。
他面無表,將黃紅英藏著的從梁上拽了下來。
個子矮,總覺得掛著這個高度就很安全,殊不知,他的高早就到了沒注意過的程度。
聽見廚房里磨刀和剁的聲音,黃紅英的尖銳嗓音卡住,手扭著隋有志的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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