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著趕了兩天畫稿,姜照一幾乎是日夜顛倒,下午畫完倒頭就睡,被黃雨蒙的電話吵醒時已經是晚上九點。
“鄭逸林前幾天跟他同事來這兒吃過,他說味道不錯的,我今天不加班,就干脆上你倆來試試。”黃雨蒙一邊將菜單給服務員,一邊說道。
“你男朋友不來啊?”
姜照一還是沒什麼神,打了個哈欠,喝了口冰過的豆醒神。
“我請你們倆吃火鍋,什麼男人?”店里幾乎坐滿了人,十分嘈雜,服務員才拿來他們店里自釀的米酒,黃雨蒙就先倒了一杯喝了一口。
米香里混合了一藥香,也許是釀酒的人在里面添了些藥酒,但這種味道并沒有喧賓奪主,反而更多了些醇香,味道也很甜。
或是見黃雨蒙喝得起勁,薛煙也忍不住倒了一杯來喝,又問姜照一:“一一,你喝嗎?”
姜照一豆喝了一半,點了點頭。
們都是蜀中人,薛煙更是錦城本地人,所以們三人在一起吃火鍋,也常是用不著鴛鴦鍋的。
鍋里紅湯翻沸,姜照一率先夾了一塊肚探進咕嘟咕嘟的鍋里,筷子幾上幾下,再扔進加了小米辣的蒜泥香油碟里裹一下,喂進里就是絕不一樣的脆爽口,麻辣鮮香。
三人一邊吃一邊聊天,才聊起姜照一找工作的事,薛煙便道:“一一,要不你來我爸的公司吧?”
薛煙家境大概是們三人中最好的,家里開公司,畢業后就直接進了自己家的公司。
“我決定先不找工作了,”
姜照一搖了搖頭,又端起米酒抿了一口,“在家接點畫的單子,還自由的。”
黃雨蒙和薛煙都知道姜照一有經營一個微博,從高中時就常在上面發一些自己的作品,這幾年也積累了些,也常有一些公司或個人找約稿。
所以這會兒們也沒覺得這個決定有什麼不好,只是看見眼下兩片倦怠的青,黃雨蒙還是沒忍住提醒了句:“你想怎麼著都好,但還是要熬點夜。”
話音才落,放在桌角的手機忽然震了兩下,一看名字,立即解了鎖,點進微信。
“一一!”
也不知道是看了什麼,顯得有些興。
姜照一聞聲抬頭,
黃雨蒙剛好將手機遞到的眼前,“你前兩天說李聞寂之前住在圖丹,又是在圖丹的維多利亞大學畢業的,剛好我一個高中同學就在維多利亞大學,他還真幫我打聽出了點東西,”
把手機塞到姜照一手里,繼續道:“他好像家境不太好,但好在績很不錯,年年都拿獎學金,維多利亞大學的優秀畢業生名冊上也有他的名字。”
手機屏幕上,是黃雨蒙在斯蘭特的朋友發來的資料,右側那張證件照尤為引人注目,一旁的薛煙湊上來,只看一眼就不由贊嘆:“這混帥哥不論怎麼看都還是一樣的驚艷啊……這麼優越的值,娛樂圈里都見。”
“是啊,這麼優秀的男人確實難得,”
黃雨蒙喝了口酒,見姜照一還在低頭看的手機屏幕,不由說道:“一一,你好歹給他寫了四年的信,現在緣分也算是到了,干脆就談個嘛。”
薛煙平時溫溫的,嗑起CP來卻總是異常興,“一一,我也覺得你可以試試看。”
“他應該是里蘭籍吧?你要是再不抓點兒,人家等簽證到期,回去了怎麼辦?”黃雨蒙一手撐著下,故意說道。
“會嗎?”姜照一果然抬頭。
“這還得看人家有沒有要長期待在這兒的打算吧。”薛煙怕被火鍋的熱氣熏妝,一邊拿出餅來,借著里面的小鏡子打量自己的臉,一邊說道。
盛著米酒的玻璃杯壁凝結了一顆又一顆的水珠,姜照一捧著杯子的手掌冰冰涼涼一片,盯著手機屏幕上的那張照片看了會兒,半晌后才又抿了口米酒。
這頓火鍋吃到后半程,米酒的后勁稍微有些上頭,黃雨蒙結了賬,三個人才走出火鍋店,鄭逸林就到了。
他特地開了車,聽從黃雨蒙的安排先將距離較近的薛煙送回去,又將姜照一送到小區門口。
走進電梯里,近乎幽閉窄小的空間難免令人有些呼吸不暢,姜照一本就沒有多酒量,雖然沒喝多,但這會兒也難免有點犯迷糊。
出了電梯找到自己家門,慢吞吞地輸完碼走進玄關,后電子門鎖響起提示音,房門自上鎖。
把背包扔到一邊,下沾滿火鍋味道的外,姜照一躺倒在客廳的沙發上,或許是覺得燈有點刺眼,干脆用手臂擋在眼前。
眼前一片黑,客廳里靜悄悄的,酒意灼燒著的腦子,慢慢沸騰那天雨里的白霧,還有他手里那杯茶的熱煙。
這兩天忙著畫稿,也沒有機會再去他的書店。
忽然移開擋在眼前的手臂,姜照一睜開眼睛,在客廳明亮的燈下,手指上的那枚戒指澤朱紅,更顯剔。
紅線綁在手腕的六年里,至有四年的時間,都在認真地期盼著一個人的到來,給他寫信,送他糖果。
即便他從不回應,即便,常常只是自己一廂愿地在紙上碎碎念,也還是將這個習慣,堅持了四年。
習慣了紅線另一端的沉默,因為樹也常是沉默的,只會默默地吞噬掉所有好與不好的心。
后來決心不再保有這樣的習慣,
不再買各式各樣的信封,不再買那些亮晶晶的糖果,
可紅線還是在的手腕,
從來也只有自己看得見。
懷疑它存在的意義,也不止一次懷疑自己是不是得了什麼幻想癥,可偏偏那天夜里,
他出現了。
紅線的盡頭不再是令人看不真切的虛無,而是他帶著一道猙獰傷疤的蒼白腕骨。
“你好歹給他寫了四年的信,現在緣分到了,干脆就談個嘛。”
的腦海里忽然又響起黃雨蒙的聲音。
——
李聞寂帶著一潤水氣才從浴室里走出來,熱氣將他沒有多的臉熏染出些許薄紅,發梢還有水珠在往下滴。
即便是這般燥熱的夏夜,他也從不貪涼,只靜等著風爐上的茶煮沸了,才將用來頭發的巾隨手扔到一旁的羅漢榻上,又漫不經心地拿了竹提勺替自己舀上一杯。
院子里的濃蔭里蟬鳴聒噪,他卻恍若未聞,端起熱茶,杯盞綠玉的更襯得他指節蒼白。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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