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蕓汐站起來,高貴優雅的仰著小臉,眼眸落在他俊的神上,“我說,娶我。”
葉尊的表沉了兩分。
就算孩子是他的,也不代表必須要娶。
何況現在還沒有證明孩子是他的。
這個人真的很大膽。
江蕓汐笑的高貴,“怎麼?葉總敢做不敢當?”
葉尊抿了抿,突然有點想笑。
“等結果出來再說。”葉尊丟下這句話便轉繼續走向辦公桌。
那艘游是他的,那晚那男人應該也是他。
只是,他是真的不記得的那晚。
四年前,全球知名頂奢品牌gd第一場游首秀就是在諾伽州他的游上舉辦的。
葉家和gd創始人是老世了,他肯定要去捧場應酬。
當年,素錦也去了。
傍晚時,素錦進了他的房間糾纏他,被他丟了出去,后來他喝了杯子里的水。
再后來…他第二天醒來,素錦找他哭,說是昨晚他侵犯了。
他確實沒了當晚的記憶,狠狠的呵斥和警告了素錦。
但他知道那晚肯定有事發生,不過他也敢絕對的確定對方不是素錦。
如果是素錦,以素錦的不依不撓和囂張任,怎麼可能離開他的床,怎麼可能不留下證據?
他當時就想到了那杯水,把杯子拿去檢測,果然有藥分,且是新型藥,過后會記不得。
他反復回想,最后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沒有做那事,對象是誰,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回自己的房間,這一切便了一樁懸案,時間一久他也就沒放在心上了。
但是江蕓汐剛才所說的信息都對上了,那麼是的可能有些大。
但那也只能證明那晚可能是,而不能證明孩子就一定是他的。
可是那小男孩那張臉……
葉尊眉心微凝,等結果出來再說吧。
就在這時,辦公室的門猛的被推開,葉老大步流星的朝葉尊走去。
“初!”葉老激的眉飛舞,“是你的是你的!你看!”
一份報告單放在了葉尊面前。
葉尊垂眸,一排顯眼的字:肯定親子關系:符合傳規律,父系可能為:99.9999,親權概率為:99.9999。
葉尊第一次覺得心頭跳的慌。
上萬億金的項目擺在他面前,他都淡定如云。
但這報告,確實讓他心跳加速了,一莫名的無法解釋的緒沖擊向心臟,再蔓延到大腦、四肢、以及全每一個細胞。
他移眸看向了葉老后的兩萌寶,眸深了又深,瓣微微了,但是不知道該說什麼。
葉老高興的轉對兩萌寶道,“快啊,爸爸啊,他是你們親生爸爸!”
緣和緣之間總有一種無法訴說的微妙,尤其是在親子關系完全確定的時候。
江雅瞬間眉開眼笑,圓滾滾的就撲了過去,聲氣的道,“霸豬粑粑!”
葉尊急忙接住江雅,這…圓乎乎的雕玉琢的團子,是…他的兒?
江白遲疑了一秒,轉眸看向了江蕓汐。
江蕓汐也有點發愣,真是他的?
但是他和一樣,不記得。
不記得沒關系,孩子是他的就證明了一切。
想到四年前跟滾床單的男人是這位,江蕓汐心里有點甜,嗯,這大概就是傳說中的天賜良緣…
諾伽州,哦,那是他的老巢…
反正這男人看起來不錯,想靠近,有點見起意,也有點好奇這樣絕的皮囊下有著怎樣的靈魂?
看到江白看向自己,江蕓汐抿了抿角,對他點點頭。
江白這才扭頭朝葉尊走了過去。
葉尊極沉的深眸落在江白臉上,緣之間的微妙越發在心頭積淀的慌。
江白瓣努了一下,“爸爸!”
一紙三千萬的廣告合約,結束了維持三年的地下戀情,分手那一刻,高歌終於清楚,自己從來就冇有走進過他的心裡。她平靜的簽了字,拿著合約麻利的滾了。她以為他們的人生從此再無交集,卻不想,這纔剛剛隻是開始……某天,慕總裁打電話給某小藝人,“明天有空嗎?”小藝人不耐煩,“冇空!”“這樣啊,其實我是想……”小藝人被撩起好奇心,“想乾嘛?”“想!”小藝人……
民政局內,她的繼妹和男友偷偷領證。民政局外,她看著同樣被甩的男人。「先生,我們都被甩了,不如湊合一下也領個證?」「可以,但要履行義務。」「成交!」露水夫妻,合拍虐渣,人前他寵她上天,人後他卻不愛她。離婚後,他卻失魂落魄,幡然頓悟,千里追妻。墨肆年:老婆,跟我回家!白錦瑟:糾正一下,是前妻!你家也不是我家!墨肆年:那你把偷我的東西還給我!白錦瑟:啥?墨肆年:心!白錦瑟:...嚇死她了,還以為這貨來要兒子了。...
驚蟄從小和奶奶住在鄉下山里頭,一身淳樸,要上高中的時候,被林叔叔接到了城里,去上重點中學,希望她給他門門掛紅燈的兒子做陪讀,幫助他好好學習。大城市很多車,樓很高,驚蟄很不適應,但一心記著要幫林驍。林驍打架她遞掃把。林驍記過她寫檢討。林驍餓了她煮飯。時髦值點滿的林驍看著她穿著奶奶款碎花襯衣,復古到不行的牛仔褲,在花園里種花生,拿蒜苗當盆景,自己給自己織毛衣,還試圖給他破洞牛仔褲縫布貼……認真說:“你別喜歡我,咱倆不合適。”驚蟄疑惑看著他,緩緩點頭。有學長跟驚蟄表白,驚蟄搖頭說不能早戀,但學長溫柔說,我們可以做朋友,驚蟄答應了,她給朋友寫作業,還給朋友送自己手織的圍巾。林驍越來越覺得不對味兒,有一天忍無可忍的林驍扯住驚蟄,“你在報復我?”驚蟄困惑看他,“嗯?”林驍問她,“你喜歡他哪里?”驚蟄想了想,“他長得好看,人也好,還喜歡我送的東西。”第二天,走在時尚尖端的林少爺,穿了一條中規中矩的直筒牛仔褲,襯衫嚴謹系到最上頭,拿著她送的環保手袋,抿著唇說:“我不比他長得好?”驚蟄依舊困惑看他,“你最近怎麼了?”林驍沉默了足足十秒鐘,“我想把花園的玫瑰拔了給你種花生。”驚蟄眼睛一亮,“真的可以嗎?”林驍表情嚴肅,“但你知道,城里地很貴的。我那塊兒地給我老婆留的。”驚蟄:“……”
林曦十七歲那年,傷了耳朵暫時失語。父母車禍離世,她和哥哥相依為命。 后來哥哥工作調動離開,她被接到臨市外婆家生活。 期間,哥哥囑托朋友來看她,來得最頻繁的,就是那個比她大了五歲的“三哥”——秦嶼。 京市距離臨市一百多公里,他堅持陪她看醫生,耐心教她講話,甚至每晚都會準時出現在她的校門口。 他將僅有的溫柔全都留給了她,但一切又在她鼓起勇氣表白前戛然而止。 暗戀未果,家里又突生變故,她遠走他鄉和他徹底斷了聯系。 再見面,是她七年后回國相親,被他堵在餐廳走廊,“樓下那個就是你的相親對象?怎麼在國外待了幾年眼光越來越差了。身邊有更好的選擇,你還能看上他?” “誰是更好的選擇?” 她下意識追問。 秦嶼:“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