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那年中秋,天氣已經有些涼了。
恰逢魏清風的大伯和二叔來探親,連帶著我們家,二十幾口人聚在他家一起吃飯慶團圓。
幾杯酒下肚,氣氛更加熱烈。
那天因為人多,男人坐一桌拼酒,人們坐在一起聊天,都很開心。
說著說著也不知怎麼的就把話題扯到我和魏清風的上,大家集思廣益,聊得不亦樂乎。
這種況幾乎每次聚餐都會發生,剛開始說時確實有些不好意思,奈不住次次說啊,我也就練得百毒不侵。
說什麼就說什麼,反正誰我也管不了。
魏阿姨一邊剝蝦殼一邊說,“一晃啊孩子都這麼大了,明年高考完就離開我們,想想日子過得真是夠快。”
“可不是唄,這要是考個近點的學校還行,考得太遠,小月邊沒人照顧,又是那沒長心的格,我真是不放心。”
“這還不簡單嗎,讓小月和清風以后考同一所大學不就得了,你還怕清風照顧不好小月啊。”
簡單的幾句話,兩位媽媽給我訂好了大學志愿。沒有人征求我的意見,盡管我在場,卻被忽略得可以。
魏叔有兩個兒子,長子魏清塵二十四歲,在林大國畫專業讀研,一年也回不來一次,我一直他大哥。
小兒子魏清風,比我大一歲。我和他從小一起長大,自我覺和他之間的很不錯。
從我會走路開始,就是他的小尾;從我會說話開始,清風兩個字出現在我口中的頻率遠遠高過其他;從我對有了懵懂的認識開始,他就像一粒種子,在我心里生發芽,長一棵參天大樹。
我喜歡他,深深的喜歡。
關于和他讀同一所大學的事,之前還真的沒有認真考慮過。我從小學習國畫,只要專業對口,哪所學校都行,兩位母上高興就好。
至于我對他的,古詩說得好啊,兩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
我承認我喜歡他,喜歡到幾次在想他的夜里發誓,此生蘭月是要嫁給魏清風的,喜歡到我一直覺得他會是我的一生一世。
我坐在魏阿姨邊,魏清風在男人那一桌,和我背靠著背,自然能把這邊的談話聽得一清二楚。
我瞧了他幾眼,他一直沉著臉,不太高興的樣子。
我不明白他為什麼這樣,也沒太放在心上,畢竟他其實一直都不太笑,淡漠是他的常態。
“所謂先家、后立業,等他們大學畢了業,一起選個合適的城市定下來,我出錢買房子,抓把婚結了,完了也好專心搞事業。要是先有孩子,咱倆就過去一起帶。”
“阿姨,別說。”我到底只是個十八歲的小孩,聽著兩位媽媽都談到生孩子上去了,得恨不能找個鉆進去。
阿姨把剛剝出來的蝦放在我碗里,嗔怪的拍了一下我的臉蛋,“什麼,這不早晚的事兒嗎。”
“這麼說的話,我得抓準備嫁妝了是吧。哎喲,這一說我怎麼覺著事就在眼前兒呢,還真得張羅起來了。”媽媽聽風就是雨,要不是顧著眼前人多,很可能推開飯碗就回家去看存款,然后和我爸商量房屋裝修什麼風格,哪款車子更適合我開。
媽媽是南方人,卻有著北方漢子的做派,行事爽利,為人豁達。
那桌的大伯頂著張紅通通的臉爽朗的大笑著接口,“可不正是這話,咱們吶,都讓孩子給攆老了。那什麼,問荷是吧,倆孩子啥時候辦事可別忘了喊上我們哈,一起好好熱鬧熱鬧。”
“那是,忘了誰也忘不您啊。您可是清風的親伯伯,那是要坐上席的呢。”
話題很快由報考哪所大學轉換為婚禮上的分工和合作,好像明天就是婚禮一樣,在座的都積極踴躍參與,連沒有膝蓋高的小孩子都吵著要做花,一個個熱得不得了。
對于們這些天馬行空般的聊天,我早就領教若干次,反駁不了也制止不了,索當沒聽著就完了。所以,盡管大家討論得熱火朝天,我卻只專心對付碗里堆尖兒的大蝦仁兒。筆趣閣
在我心里,喜歡魏清風是一回事兒,但結婚什麼的都很遙遠,現在就討論還為時過早。再者說,我們的婚禮總要我們自己做回主吧,不能什麼事兒都被包辦對不對,我也得有人權。
那個要嫁就嫁魏清風的念頭不是說著玩兒的,我和他的婚禮,一定要可著我和他的心思來籌備才最好。
然而,這只是我一個人的想法。
那時的我還小,從來沒想過,其實是兩個人的事,要不怎麼兩相悅呢。
當我明白的時候,已經為所傷,那顆年時真誠的心上傷口縱橫、鮮淋漓。
那天的魏清風很出乎我的意料,可以說令我極為震驚。
他用他的傷和著我放棄對他的喜歡。
正在吃飯的他毫無預兆的猛然起,用力過猛,椅子在地上了長長的一條后咣的一聲倒在地上,聲音難聽得磣牙。
我本來吃得專心,被他突然的舉嚇了一跳,下意識的轉過頭去看他,里還含著半截蝦。
那樣的魏清風我從沒見到過。
他怒容滿面的站著,瘦高的軀微微發抖,眼睛里噴著憤怒的火焰,一副了天大的委屈氣得不行的樣子。
“都是你,整天跟著我,說也不行,罵也不行,賴皮賴臉。我告訴你以后你離我遠點,不許再跟著我。”
我怎麼也想不到他會說出這句話,傻傻的愣住了,半截蝦掉在地上,無聲無息,渾的剎時涌到頭部,耳朵里嗡嗡的響,臉像著火了一樣燙。
他這話說得很重,與當眾指責我是一只不要臉的狗沒什麼分別。
眼淚猛地涌上來,嚨好像被什麼哽住,噎得生疼。
清風,我做錯什麼了,要你當著這麼多人的面辱我?我不過是喜歡你,想要和你在一起,難道喜歡你是我的罪嗎?還是說,被我喜歡,于你來說,其實是令你厭惡不已的恥辱?
你可以不喜歡我,可以不想理我,那你應該在合適的時機和我說清楚,而不是一邊縱容著我的自以為是,又一邊把我說得像條賴狗一樣一文不值。
我真的沒有那麼賴皮賴臉,只是喜歡你而已。
清風,你這是你用的方式著我放棄對你的喜歡嗎?你好殘忍!
傳言受傷后的封南修,暴戾、嗜血、殺人如麻,無一人敢親近。重生后的舒念微,連忙把老公揣進兜兜里,暗諷,這些人,相當不識貨。夫人,欺負你的某老大被封爺丟進了精神病院。夫人,你喜歡的珠寶店封爺已經買了。夫人,表白你的鮮肉又被封殺了。正在努力搞事業…
謝清舟不喜歡妻子江南。哪怕她美艷不可方物,令無數男人垂涎。當他與別人出雙入對,她視若無睹,她與別的男人談笑風生,當他不存在時……他開始食不知味,夜不能寐。
沈希衍很早以前,警告過南淺,騙他的下場,就是碎屍萬段。偏偏南淺騙了他,對他好,是裝出來的,說愛他,也是假的。從一開始,南淺的掏心掏肺,不過是一場蓄謀已久的陰謀。她裹著蜜糖的愛,看似情真意切的喜歡,隻是為了毀掉他。當所有真相擺在沈希衍麵前,他是想將她碎屍萬段,可他……無法自拔愛上了她。愛到發瘋,愛到一無所有,他也無怨無悔的,守在她的房門前,求她愛他一次,她卻始終不為所動。直到他家破人亡,直到她要和別人結婚,沈希衍才幡然醒悟,原來不愛他的人,是怎麼都會不愛的。沈希衍收起一切卑微姿態,在南淺結婚當天,淋著大雨,攔下婚車。他像地獄裏爬出來的惡鬼,猩紅著眼睛,死死凝著坐在車裏的南淺。“兩年,我一定會讓你付出代價!”他說到做到,僅僅兩年時間,沈希衍就帶著華爾街新貴的名頭,席卷而來。但,他的歸來,意味著——南淺,死期將至。
【男主追妻火葬場+男二上位+雙非+身材惹火大美人VS多情無心浪子】沈矜這輩子做過最大膽的事就是追謝清淮。結婚那天。謝清淮初戀回國搶婚。他毫不猶豫選擇了初戀。這場長達六年的愛戀,就此落幕。*被搶婚當晚,謝清淮最好的兄弟找上門。他說:“我這人沒什麼道德感。”“缺錢可以隨時找我。”她笑著回:“我再缺錢下家也要找個干干凈凈的。”陳槿之黑了臉。再次相見,奶奶病危。她勾住他尾指:“能給多少?”*謝清淮沒想到會在沈矜新家看到自己最好的兄弟。那個天天在他耳邊念叨沈矜是拜金女的人,只穿了一條短褲。小腹上還有一道顯眼的抓痕。*陳槿之小劇場以前:為了個女人犯不上傷了兄弟情后來:不知道兄弟為何物。